kjren: 写得合情合理, 很好!
1. Change “where you have a permanent residence “ to “Where you have resided”, delete “永久”
2. Change”包括短期和永久居民身
正义感: 很详细。不过对“美国人、加拿大人、以色列人、印度、菲律宾等国国民,不会因为移民中国或其他国家,有了中国或其他国家的公民身份而不再是国民” 这个“移民”
kjren: 印度例子十分正确! 你不要混淆印度的”公民”和她的”海外国民”. 中国可向印度学习发”侨胞证”, 给”永久签证”!
任何国家的同类法律都是可以比较和借鉴的.
你
正义感: 很详细。不过对“美国人、加拿大人、以色列人、印度、菲律宾等国国民,不会因为移民中国或其他国家,有了中国或其他国家的公民身份而不再是国民” 这个“移民”
矫海涛: 正义感博,盼能分享一下你对国民、公民身份的高见。本文论的是现代文明理念。中国特色的国籍法、入出境法改革,你的意思是不能比照美国,但是可以比照印度。也不
峻山:
提几点意见,非针对论点论据:
1、文章题裁方面:不能写成抒情散文,就事论事,全说干货;
2、写作方法方面:用大众化语言,
正义感: 你像一个好斗的公鸡。可你公鸡错了对象。
我不是在跟你说,也不是跟海涛辩论。因为海涛在征求意见,我是在发表意见。
kissmyass: 共产党的官和衙门都不缺钱, 要晓之以理的话,只能是说这个恶法的consequence. 你和他们说什么国籍法和国际惯例等于对牛弹琴。 但是你告诉他们如果不改变这个恶
矫海涛: 正义感博,盼能分享一下你对国民、公民身份的高见。本文论的是现代文明理念。中国特色的国籍法、入出境法改革,你的意思是不能比照美国,但是可以比照印度。也不
kjren: 峻山先生的意见有道理.
不过矫先生是以个人的身份参与会议, 要的是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
不用求全责备. 你可能没有读矫先生的博客, 你说的问题矫先生基本都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