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案不平则鸣:枉法亵渎忠诚乃国家祸端

作者:天下公  于 2016-4-22 23:06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热点杂谈|已有20评论

关键词:梁案, 不平则鸣, 枉法, 亵渎忠诚


梁案不平则鸣:枉法亵渎忠诚乃国家祸端

祖同兴

4月19日下午梁案开庭后,主审法官陈丹尼在裁决时指出,记录梁彼得案发前走入政府楼执勤的录像等呈堂证据看出,梁彼得在认真保护楼内居民,射杀格利纯属意外;来自各界4万多封支持梁彼得的求情信,加上梁彼得的背景和懊悔,让其相信梁彼得无需入狱。

梁彼得律师施特曼再提无罪动议。当庭指出,二级过失杀人罪名证据不足;而渎职定罪主要在梁彼得未给格利实施急救,但梁彼得在下楼时,已有人给格利急救,救护车也在路上,梁彼得已震惊不知所措,在纽约州没有任何判例将此类情境归于渎职。

一个在犯罪多发区域勇敢执勤、认真维护社会治安的好警官,在漆黑的楼道里,由于过度紧张不慎走火,一颗流弹打到墙壁,折射回来,击中隔层楼道看不到的行人。这个在执行公务中发生的意外悲剧,就此改变了一心为民好警官的人生,不但成了罪犯,而且犯了重罪。人们不禁要问,是这个国家的法律制度出了问题,还是这个社会“非裔政治正确”出了问题?

过去两年来,美国多位非裔手无寸铁被白人警察枪杀,但最终没有白人警察遭到起诉,被认为存在种族歧视。非裔族群一再走上街头抗议抗争。终于逮到了“梁彼得案件”作为宣泄愤怒的机会。梁彼得案件,麻烦不在于走火,而在于走火的流弹偏偏隔着楼层击中了一个有犯罪前科的“好人”,这个“好人”恰恰是与警方有着难解之仇的非裔族群一员。

更倒霉的是,事件偏偏发生在纽约布鲁克林地区,该地区检察长偏偏又是一名非裔,梁彼得偏偏又是比非裔更弱势的华裔,不是非裔告不动的白人。虽然梁彼得仅仅是走火,没有连发数枪夺非裔性命,故意杀人证据不足,但为了平息非裔族群对警察的不满,梁彼得还是被起诉。显然,作为一名华裔警察新手,梁彼得成了非裔族群发泄对警界愤怒的政治替罪羊。

是谁剥夺了死者的生命权?在梁案中,这个问题与其说是法律问题,不如说是常识问题。每个人的生命权,都应该受到尊重和保护。梁案中的死者,不论是谁,不论他是非裔还是其他族裔,不论他有犯罪前科,还是守法公民,他的生命权都应该受到尊重和保护。然而,梁案的问题不在于任何人不尊重非裔死者的生命权,而在于夺去他生命的那颗流弹不是谁的过失和故意。一颗流弹,打到墙上,折射回来伤人且正中心脏,既不是故意杀人,也不是过失杀人,纯粹就是意外悲剧。

枪支走火,本身就是意外,不是人为的故意造成的。纽约市警局梁彼得使用的同类手枪,一年走火约二十次。除了梁彼得,还有人为不慎走火承担罪责,甚至重罪责任吗?没有。因为枪支走火就是意外事故,与故意杀人,或过失杀人,有本质不同。走火的责任就是走火,没有任何杀人、伤人的故意。走火后,流弹射向哪里,完全是偶然的。可能什么都没打到,也可能击中自己或击中他人,有可能轻伤、重伤他人,也有极少的可能一弹毙命。所有走火流弹的走向,都不是人为能够预测和控制的。隔楼层流弹正中心脏,如果说是故意,那只能说是神或者上帝的故意;如果说过失,也是神或上帝的过失。职业杀手的故意或过失,都不会如此神奇。

忠诚服务于国家的人士成为罪人,通常发生在封建政治时代。党派之间、党派内部你死我活的权力恶斗,成者王侯败者贼,越忠诚服务于国家、社会的人才志士,越可能沦为政敌的罪人。无数历史事实证明,亵渎忠诚,好人成为罪人,是国家自残祸乱之端。精忠报国的岳飞被害,导致无人抗金。明末名将袁崇焕被凌迟,导致无人抗清,朱家王朝迅速土崩瓦解。

华裔族群对由于政治原因造成的冤假错案,对无数人才志士因政治原因被残害、被构陷,早已深恶痛绝。改革开放后,许许多多华裔正是为了远离封建政治余毒之扰,才移民海外,追求美国梦。好警官被冤判成重罪,从此谁再为民从警,谁还精忠报国?

在中文成语里,枉法与徇私是连在一起的。徇私者枉法,枉法者徇私。梁案检察官与撒谎混进陪审团的仇警陪审员,同所有徇私枉法的奸贼小人一样,公器私用,徇的是一群之私、一己之私。为了徇私,他们才无中生有,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刻意把意外事故,演绎夸大成故意杀人,无异于蓄意诬陷。犯罪危险分子成了“好人”,好警官成了罪人,这种颠倒是非莫须有的诬陷和司法不公,已经引发了前所未有的大规模非裔和华裔族群社区矛盾。数十万华裔通过游行抗议表明,整个华裔族群对梁案明显的种族歧视或种族歧视色彩,已经感同身受。

意外事故不是犯罪。无罪不做替罪羊。上诉是梁彼得的合法权利,反诉也是梁彼得的正当选择。为了推翻一审陪审团有罪裁定的合法性,打掉仇警报复之徒的狂妄气焰,有必要在上诉的同时,提起两个反诉。一是反诉检察官涉嫌渎职,挟非裔族群仇警报复偏见,诬告梁彼得警官“故意杀人”,当庭歧视侮辱梁彼得警官的人格,不顾事实和常识,用违背科学的手段,误导陪审团作出有罪裁定,引发大规模族群矛盾。二是反诉仇警陪审员故意撒谎,欺骗法庭,骗取陪审员身份,对梁彼得警官进行报复。

非裔检察官与其他徇私枉法者,或许低估了美国华裔族群的百万人心。不平则鸣。公道公平正义,自在人心。美国的华裔族群,不仅有鸣的权利,而且有群起共“鸣”的力量。群起而共鸣,不仅仅是为梁彼得、为华裔族群尊严,而且也是为了更美好的美国、为了各族裔平等的现在和未来。

封建政治时代徇私枉法亵渎忠诚的政治悲剧,不应当发生在美国这个现代文明的国度。梁彼得案件如果上诉不成功,既是美国司法制度之耻,也说明美国的司法制度和社会并非人人平等、族裔平等,确实出现了严重问题。华裔族群应当化义愤为社会责任,踊跃参政。推动美国司法改革和各族裔平等,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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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回复 十路 2016-4-22 23:42
立法,执法,司法整个系统存在不完善,所以从特殊事件中反应出来了,如果通过具体事件能引起这三个层面的注视就是更大的意义所在,对解决警察与民众的矛盾,避免种族矛盾激化等社会问题都会有帮助。首先要引起对立法有缺陷的认知,人文社会的 law 非自然 law,不是 F = ma, 规则的定义和描述细节中存在比较大的空当,比如,警察执法误杀无辜致死需要有特殊的定罪标准,首先,警察是一种保护执法工作,与罪犯的动机不同,警察自身的安全和保护对象所需的专业操作与实际情况的复杂性造成无法事先规定细节,在不可能100%确立的情况下,如何 give benefit of doubt 就不同于刑事罪犯(除非是那种明显的警察利用职权强奸事件); 从另一方面看,造成无辜者死亡也需要负有责任,而现在的criminal court 与 wrongful death civil court 是分开的,所以先在某一个court起诉只有 guilty or not guilty 的结论,不细致的 law 与 黑白之分的命运判决当然不对称,造成矛盾,不是警察不满,就是民众不满。 可能需要特殊法庭来专门处理警察执法造成无辜者死亡的问题,其中很多问题还牵涉到警察局警察学校的部分责任,即要保护对警察的公正追责定罪和警察工作的进行,又要对受害者有交待,这本身就是个非常复杂的特殊情况。

http://www.backchina.com/blog/333081/article-244432.html
7 回复 天下公 2016-4-22 23:53
十路: 立法,执法,司法整个系统存在不完善,所以从特殊事件中反应出来了,如果通过具体事件能引起这三个层面的注视就是更大的意义所在,对解决警察与民众的矛盾,避免
是的,美国司法制度比较完备,但不是完美。理性探讨改革和进步,难能可贵。
7 回复 新手登陆 2016-4-23 01:57
美国司法腐败的根源很大程度上就是司法人员玩弄法律的结果!
6 回复 天下公 2016-4-23 03:18
新手登陆: 美国司法腐败的根源很大程度上就是司法人员玩弄法律的结果!
所以,摊上官司就麻烦了。
7 回复 qxw66 2016-4-23 09:40
老外善于跳动群众斗群众
7 回复 坐看云起时 2016-4-23 09:51
梁某有罪,罪在见死不救。如果梁某是"好警官",这世界将无是非黑白,梁某亦不能代表华裔,不要老是扮演受迫害者。
5 回复 天下公 2016-4-23 10:07
坐看云起时: 梁某有罪,罪在见死不救。如果梁某是"好警官",这世界将无是非黑白,梁某亦不能代表华裔,不要老是扮演受迫害者。
坐博以为梁彼得救得了被流弹击中心脏的那位吗?
5 回复 sam333 2016-4-23 10:09
以事实为依据。把事故描绘成犯罪是戏弄法律,才该惩处!对于事故中的死者,政府该设有专项资金处理或买保险应对。
6 回复 天下公 2016-4-23 10:10
qxw66: 老外善于跳动群众斗群众
那位检察官无中生有的本事真是不得了,不服也得服。
6 回复 天下公 2016-4-23 10:17
sam333: 以事实为依据。把事故描绘成犯罪是戏弄法律,才该惩处!对于事故中的死者,政府该设有专项资金处理或买保险应对。
警察因公执勤出了事,警察局当然得承担责任。如果哪个交通公司的司机出了车祸,没有个人承担赔偿责任的道理。是吧?可恨的是,警察局不但不承担责任,还把出事的梁警官一脚踢出去了。真黑呀。
4 回复 sam333 2016-4-23 10:28
天下公: 警察因公执勤出了事,警察局当然得承担责任。如果哪个交通公司的司机出了车祸,没有个人承担赔偿责任的道理。是吧?可恨的是,警察局不但不承担责任,还把出事的
警局不容罪犯任职。问题是案审理未定就开人很失道义!
6 回复 天下公 2016-4-23 10:37
sam333: 警局不容罪犯任职。问题是案审理未定就开人很失道义!
问题是,如果梁彼得是白人警官,警局和警察工会就会全力提供法律援助的。当然,这方面现在还顾不上去理论。不可能同时两面对阵。
9 回复 sam333 2016-4-23 10:41
天下公: 问题是,如果梁彼得是白人警官,警局和警察工会就会全力提供法律援助的。当然,这方面现在还顾不上去理论。不可能同时两面对阵。
老牌殖民主义白种至上在社会主流中还很有市场的。
5 回复 天下公 2016-4-23 15:47
sam333: 老牌殖民主义白种至上在社会主流中还很有市场的。
与红几代至上差不多,大权在握,根深蒂固。潜规则。
6 回复 坐看云起时 2016-4-24 11:13
他怎么知道救不了?
7 回复 天下公 2016-4-24 11:56
坐看云起时: 他怎么知道救不了?
急救不是警察的专业职责。常规的人工呼吸或者急救,根本无助于一弹击中心脏。如果插手急救,不但添乱,说不定还会被控蓄意施救不当,致被害人死亡等新的罪名。
5 回复 坐看云起时 2016-4-25 10:40
对,急救不是警察的专业职责,无人要求警察自行施救,但向有关部门报告紧急情况是每个美国公民的义务,何况梁某身为警察!须知美国的法官都不姓徐,美国公民也不姓赵。
7 回复 天下公 2016-4-26 08:33
坐看云起时: 对,急救不是警察的专业职责,无人要求警察自行施救,但向有关部门报告紧急情况是每个美国公民的义务,何况梁某身为警察!须知美国的法官都不姓徐,美国公民也不
哪个非裔检察官指控梁彼得渎职,大概忘记了与梁彼得一起执勤的,还有一白人警官。除了走火之外,所有对梁彼得的指控,什么冷血、见死不救、没有及时报告等等,那个白人警官都有与梁彼得同样的责任,甚至有比梁彼得更大的责任。因为梁彼得当时已经惊恐得不知所措了,他的同伴理所当然应该主动做得更多些。检察官在指控梁彼得时,让人们感觉事发时,只有梁彼得一人在场,他应当承担全部责任,而白人警官什么责任都没有,这本身就是不公正的,就带有种族偏见,就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是不是?
6 回复 坐看云起时 2016-4-27 10:47
http:///news/2016/02/15/4972395.html
http://www.voachinese.com/content/han-lianchao-blog-peter-liang-and-supporters-faults/3234093.html
供参考。
6 回复 hjshhyy 2016-9-25 09:43
司法腐败可不是哪国的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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