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回家看看”成法律,是为了减轻政府负担

作者:何岸泉  于 2013-7-3 04:25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时政小说|通用分类:原创文学|已有24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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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4 个评论)

回复 何岸泉 2013-7-4 01:19
无为村姑: 这句唱词还真成了法律? ,太搞笑了吧
党搞笑的水平比天高,比海深。
回复 何岸泉 2013-7-4 01:19
寇一仁: 对外,咱还是:“老太太吃柿子,欺软怕硬呗!”----那你也就别说美国人欺负你啦!
对内,还是能推就推,反正J8党和狗屁政府是没有责任的!!-----W8拿了钱就跑呗 ...
时刻准备着:跑。
回复 秋天的云 2013-7-4 05:03
现在国内,需要父母照顾第三代的独生子女,天天都在家,不需要法律来强制回家;等不需要免费老保姆的时候,有法律强制独生子女回家都不一定有用。不信看吧。
回复 无为村姑 2013-7-4 05:54
何岸泉: 党搞笑的水平比天高,比海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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