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貌性上床VS非自愿高潮

作者:杨立勇  于 2012-10-17 13:05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两性话题|已有1评论

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

最近被一新名词:“礼貌性上床”雷倒,才知道自己土得掉渣。

原来一直以为,上床就是上床。或两情相悦,或银货两讫,肉帛相见,鸣金收兵。却原来,上床已经进化到了和问候,寒暄,握手,拥抱一样,成为一种社交礼仪。老实说,这是一种令人振奋的发展趋势(至少令我等猥琐男人振奋),值得大力推崇。我十分期待在不久的将来,会出现下列的社交场景:

(男):您好。
(女):您好。
(男女双方握手)。
(男):很高兴见到您。(开始解领带)
(女):我也是。(开始解衣扣)
(男):今天天气哈哈哈。(开始脱西装)
(女):是的是的。(开始脱裙子)
…………(此处省略15分钟)
(男):我们保持电话联络。(开始拉好拉链)
(女):我们msn上见。(开始拉好拉链)
(男):Ciao.(穿好西装,理一理头发)
(女):Ciao.(补补口红,理一理头发)
(男女分别离去)

另一个雷人的新名词是“非自愿高潮”。说的是英国有一位妇科医生在为一位女患者检查的时候,专业的指法令该女患者来了两次性高潮。女患者爽完以后,把该医生告上法庭,称自己是“非自愿高潮”受害者。

靠!连性高潮都要分是自愿还是非自愿了!怪不得老虎伍兹的新欢旧爱个个都跳出来爆料。钱也赚了,爽也爽了,最后个个敢情都成了“非自愿高潮”的受害者!

想到这里,不禁倒抽一口凉气。即便不久以后,“礼貌性上床”如家常便饭唾手可得,谁敢保证对方在礼貌性下床后,不会以“非自愿高潮”受害者的身份跑到法院告上一状,?

看来,中国有必要引进美国的Antioch Ruling法例,以保证广大猥琐男人在礼貌性下床以后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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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 个评论)

0 回复 meistersinger 2012-10-17 23:39
15分钟那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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