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费与红包的辩证关系------回国小记(6)

作者:杨立勇  于 2012-10-26 10:50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回国记录|已有2评论

小费与红包的辩证关系------回国小记(6)


下馆子要给小费,这是令北美新移民最窝心的一种风土人情。凭什么呀?就因为服务生给端茶送水呀?空姐一样给端茶送水,咋就没管俺要小费捏?还是咱祖国文明,吃完饭结账该多少就多少,没有什么GST呀10%服务费呀这么多乱七八糟的规矩。

可您别忘喽,咱祖国虽然不兴给小费,却兴给红包呢。只不过给的对象不是端茶送水的服务人员,而是掌管着你命运某个环节的人民公仆,如医生,教师,领导,工商税务,警察法官等。

细究起来,小费与红包,虽然都是因为提供某种服务而得到额外的金钱酬劳,可两者之间有着天壤之别。

首先是两者在支付的时间顺序上的差异。

小费是在服务的行为完成以后才提供的。在餐馆用餐完毕,付完帐单上的数目后,最后才付小费。

红包则是在服务的行为尚未发生之前就预先支付的。如家人临上手术台开刀前,先准备好红包悄然塞进主刀医生和麻醉师洁白的大褂口袋里。成绩不佳的孩子想进某个重点中学,先给校长和教务主任送去红包。

其次是两者在数量上的差异。

小费的数额有约定俗成的计算方法,基本都是按消费总额的某个百分比计算。一般来说,美国是15%,加拿大人寒酸一点,10%就行。

如何厘定红包的数额则是一门大学问。它没有计算的基点,也没有一个比例。每个红包的总额视每种具体的服务内容而定,少则几百元,多则可达几百万元。当然,红包潜规则也自有它们一套约定俗成的行情,略为打听一下,心中便可掂量出个粗略数字。

最后是两者在地位上的差异。

从历史上看,小费的由来,最初是奴隶主对家奴的一种施舍和犒赏,后来延伸到其他服务行业,如理发师傅,杂货店送货上门的店小二,餐厅的侍者和酒吧的酒保等。小费的施者与受者之间隐隐约约还残存着主仆关系的影子。出手大方的小费施者享有被小费受者点头哈腰千恩万谢的殊荣。

而红包的施与受,则是一种主人向公仆进贡的逆向关系。红包的施者是毕恭毕敬的主人,红包的受者是心安理得的人民公仆。施者唯恐受者不肯笑纳。受者权衡施者的期许与红包的数额是否匹配。受之无愧的红包受者享有被出手大方的红包施者点头哈腰千恩万谢的殊荣。

小费是主对仆的犒赏。红包是主对仆的谢恩。事物的辩证关系由此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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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 个评论)

2 回复 tsueict 2012-10-26 20:45
'红包是主对仆的谢恩',  是 仆对 '主' ?
3 回复 xqw63 2012-10-26 21:55
总结到位

facelist doodle 涂鸦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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