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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老师云游笔记10)
不如归去,不如归去
英国伦敦――一个神交了几十年终于第一次见面的城市。当年高中毕业后开始自学英语接触到的第一套外国教材,是从香港走私进来的1-4册《基础英语》(Essential English), 里面的内容都是以伦敦资产阶级生活为背景的。
这套教材奠定了我对英国资产阶级生活方式的最早期最初级的认知,知道了大笨钟,皮卡迪利,特拉法加广场,海德公园,科文特花园,白金汉宫,温莎堡,牛津剑桥等伦敦地标,知道了老牌帝国主义的"装13"规矩:早餐吃白煮鸡蛋时还要把蛋放在一个蛋杯里,知道了“英式下午茶”( High Tea )有"着装要求"(dress code)。伦敦从此成为一个我素未谋面却交情笃深的都市。
斜阳帝国的余晖荡漾在海德公园的喷泉池上。池里一只优雅的白天鹅高傲地啄着我的手,意思是不让我太靠近水池――那是它的领地。
傍晚的伦敦雷切斯特广场,有点像纽约时代广场,人头涌涌。各种街头表演艺术家使出浑身解数卖力表演,吸引了一圈圈围观人士。赌场,小剧院,电影院,酒馆餐厅灯火通明,人声鼎沸。酒馆爆满,人们干脆端着酒杯站在人行道旁边喝边聊。
哈利波特馆门前游客不停地自拍。大红灯笼高高挂的唐人街里游人如织。
白天的泰晤士河两岸的“伦敦眼”和国会大厦人满为患。苏格兰风笛回荡在“大笨钟”上空。中东骗子在桥上耍“猜碗中球”骗术,旁边还有“托儿”配合。白金汉宫前皇家骑兵穿着红色戎装徐徐缓行,马蹄声碎。游客似乎比本地居民还多,到处都是导游领着一群群游客在景点前滔滔不绝介绍。伦敦有太厚重的历史,几乎每栋建筑物里面都藏着一个历史故事。那些还带着被工业革命时期的煤烟薰得发黑的红砖楼房,把人拽回狄更斯的《双城记》年代。Lancaster Gate 附近一家老教堂,竟然是王尔德当年娶妻举行婚礼的地方。市中心某家酒店,曾经是迈克尔杰克逊和玉婆住过的。某个街区是披头四未出道时厮混的地方。Pall Mall街上一家挨一家的私人会所,门面毫不显山露水,只是从进出其间的衣冠楚楚绅士的神态举止,才可粗略估摸其档次段位之高。一间门面不大起眼的小店,有一块特殊牌子,上面大意是“查尔斯王子指定渔具专卖店”。伦敦处处透着一种典型的老牌帝国主义残存的“低调的奢华”或者说,有着破落贵族那种即使败絮其中也要金玉其外的尊严,比如打着蝴蝶结别着袖扣盛装在二星级商务酒店吃简单的自助早餐。夜色阑珊之际,经过查令十字街,竭力想搜寻84号那家著名的书店,结果就像寻找《北非谍影》那家咖啡馆一样落空。清晨步行到肯辛顿花园,遥望戴安娜王妃曾经生活过的宫殿,算是凭吊一番。再前往诺丁山古董集市,想寻觅休. 格兰特和茱莉亚. 罗伯茨的身影。透过咖啡馆的玻璃窗,看到里面的青年男女,还真的有点他们那种波西米亚味道。伦敦人依然保持谦谦君子之风。我从诺丁山回酒店,坐上巴士,司机说不收现金,北美信用卡也不管用。他挥了挥手说没关系,就让我免费搭了一程。
世界级大都市(东京除外)都有一种极为相似的特质:脏,乱而不差。脏:五星级酒店的垃圾桶厚颜无耻地排列在正门入口处不远的人行道旁,乱:地铁入口处,十字街头红绿灯斑马线挤满了行色匆匆的都市客。地铁里充斥着一股冷漠疲惫的气味。无论白头黑夜,这些大都市总有警笛长鸣警车呼啸而过。热闹地段一定有露宿街头的无家可归者和沿街行乞者。但仔细观察之下,这些大都市的脏乱又各有不同:伦敦脏乱得比巴黎和马德里的脏乱更舒服一些。而细看出没地铁的人们,就总会发现形形色色的人:另类的,高雅的,不羁的,放纵的,忧郁的,疯癫的。
可以想象:在这种大都市里生存的人,其物质生活质量都不会太高:菲薄的收入,昂贵的生活成本,窄小的居住空间,每天浪费大量时间疲于奔命在各种公交捷运线上。可是另一方面,每天博物馆,艺术廊里都有各种艺术展,剧院里上演各种歌,舞,剧,甚至街头天天都有各种另类才艺表演,随时都在冲击着视觉激荡着心灵。我看到一拨嬉皮打扮的年轻人,带着睡袋在歌剧院门口露宿过夜,就为了等着售票处开门时能抢到某部音乐剧的票。街头有预售各种表演的自动售票机。在这些大都市里生存的人,思想活跃,反应敏捷,世故油条,不会自甘平庸,不会百无聊赖,不会麻木不仁。
于是,伦敦客有别于约克郡人;纽约客有别于田纳西人;巴黎客有别于普罗旺斯人,东京客有别于北海道人,北京客有别于石家庄人。(加拿大可能是唯一例外:温哥华人有别于渥太华人)。
大都市只属于年轻人,也只属意年轻人。他们新鲜的血液血型才能匹配,他们强劲的脉搏才能发生共振。它们不属于步履蹒跚的耆耆老者,更不理会风烛残年的老翁老媪。
走马观花式地游览过了缠绕在心中多年的泰晤士河,大笨钟,皮卡迪利,海德公园,科文特花园,白金汉宫,肯辛顿堡,伦敦眼和诺丁山等伦敦地标,我知道是时候回家了。
不如归去,不如归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