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志明事件之我见

作者:沁霈  于 2015-1-9 09:40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杂感|通用分类:热点杂谈|已有100评论

关键词:远志明, 柴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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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回复 hudiefei 2015-1-9 17:10
解滨: 我听过他传道,很感动,那一次我还把他送上飞机。 很难相信他会干出强奸那种事情。
看了你很多的文章,第一次为你的回复鄙视下
1 回复 解滨 2015-1-9 22:02
hudiefei: 看了你很多的文章,第一次为你的回复鄙视下
抱歉。
2 回复 sousuo 2015-1-9 22:22
好在,神是公义的。
1 回复 吃喝玩乐 2015-1-9 23:48
沁霈: 人生匆匆,不能总是吃喝玩乐,所以要珍惜眼前呀!
人生苦短,需及时行乐!
1 回复 吃喝玩乐 2015-1-9 23:49
解滨: 我听过他传道,很感动,那一次我还把他送上飞机。 很难相信他会干出强奸那种事情。
人不可面相,特别是性功能!
2 回复 livingspring 2015-1-9 23:50
完全赞同作者的观点,远志明应该出来了断此事。他对此控告保持沉默,无疑他与柴玲之间发生了什么。如何发生,谁强迫谁已经不重要,因为柴玲不是对远进行刑事或民事诉讼。这是关于一个道德,更是一个基督徒,尤其是一个专门服事主的人的清洁良心与在主面前的罪的问题,牵涉到主的荣耀和彰显。神容不得半点瑕疵。
许多人由此乘机大骂基督徒,其实基督徒本身没有与他人不同,不是一群特殊的好人,道德人,他们不同在于他们在主面前由于信而蒙神恩,是一群蒙恩的罪人。信主,从主接受一个神圣的生命,生命长大了就会有所彰显。但信主的人不能保证不犯罪,关键在于这信的人如何活,因为活在这个世界里,人的肉体还没有除去。圣经里说“肉体无良善”, 还有“心思置于肉体就是死,心思置于灵就是生命平安”。所以当一个基督徒的心思不是置于灵里时,同样会犯罪,与不信的人没有差异。
罪是阻碍人和神之间交通的最大障碍。在旧约时代,人犯了罪就需要杀牲献祭,在神面前悔改认罪。今天,作为戴罪羔羊的耶稣在十字架上已经被杀,他的宝血已经“一次永远的为我们献上”,我们要做的就是接着认罪悔改取用这宝血,像约翰一书里说的“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所以认罪悔改,是远志明当前唯一的选择,除非他要戴罪继续走下去,遭人声讨,和神更大的愤恨。作者在文章结束是引用的大卫的例子很好,我也在另一帖子里引用,这是远志明一个很好的借鉴。
世上没有一件事的发生不是带着神的默许。事过二十年,在远志明事业辉煌的时候,此时被公布于众,作为牧师的远志明应该好好反思一下为什么。虽然那时他还没有得救,但罪就是罪,都需要彻底清理,每个信主的人,都需要这样一个彻底的清理旧生活,尤其是淫乱这个在神眼里大于杀人的罪。神是爱的神,也是公义的神,他对自己家人心慈,但惩罚上绝不会手软。大卫犯了奸淫罪是在暗处,他惩罚大卫是在明处,在日光之下。当大卫的儿子反叛时,为了向以色列民众表明谁在当权,在日光下平台搭帐篷,与大卫留在宫内的十个妃子一个个在众人面前同寝。今天远志明是不是也是如此?还有,他如今传福音的做法是否讨神喜悦?许多人以为为主做工必得主奖赏,因为没有功劳有苦劳。但神不这样看。前面说了,神不容半点瑕疵,更不容一点人的天然。圣经里有许多用天然服事神却不讨神喜悦的例子。用凡火给神献祭的亚伦的儿子被神当场灭命,伸手扶牛车上的约柜的人,同样当场毙命。主耶稣的肉身表兄施浸者约翰,当完了开路先锋却不想退去,甚至广招门徒成了新宗教,结果被神借希律之手杀了头。所以远志明牧师,当在神面前好好思量。目前的事他必定外面要受亏损,但对他里面确是一个拯救,因为人有不知的事,但神没有不知的事。一切都逃不过神的审批,而且审判是从神家里开始,神对自己的儿女会严加管教。悔改不是口头上认错,道歉,而是心里有个根本的转。人要服事神需要一个“无愧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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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回复 吃喝玩乐 2015-1-9 23:51
北美大妈: 越是有罪的人越需要信教。
圣经记载(马可福音2:17)耶稣听见、就对他们说、康健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我来本不是召义人、乃是召罪人。
赞!历史一次次的表明,反腐之人最腐,仁义道德之士最脏,光环越大/黑影就越长!
1 回复 吃喝玩乐 2015-1-10 00:04
livingspring: 完全赞同作者的观点,远志明应该出来了断此事。他对此控告保持沉默,无疑他与柴玲之间发生了什么。如何发生,谁强迫谁已经不重要,因为柴玲不是对远进行刑事或民
Galatians 6:7 King James Bible
Be not deceived; God is not mocked: for whatsoever a man soweth, that shall he also reap.

这问题很简单:不论肉体上是不是“强插入“还是/马马虎虎/晕晕乎乎/羞羞答答/插入, 两人在精神/教义上都自食其果。
1 回复 Reader001 2015-1-10 00:56
遠志明和柴玲,男才女貌,女才男貌,英雄配英雌,天生一對。革命同志,征程艱險,風雲莫測,今朝有緣今夜配,未嘗不可。《青春之歌》中的林道靜,身邊眾多的男同志們都蒙受過她的革命艷愛。柴玲若被中共逮捕,其遭遇可能就像張志新烈士那樣被蹂躪肉身。遠志明並非無恥之徒,即使同柴玲有染,相信亦出自真愛而非強暴。根據《聖經》記載,上帝雖然以屠城的極刑來懲罰同性戀及其容忍者,但卻沒有干涉亞伯拉罕和雅各的重婚罪,僅予以咒詛,以致今天回猶之間殘殺不已,只緣兩教之祖乃同父異母之兄弟也。
一九八九之春,本人曾由美國到北京友誼賓館作學術報告,經父親的老研究生介紹,在隔壁的人民大學校園裡,認識了其學生博士候選人遠志明,還被邀請到遠博士在中央團委/黨校的家裡做客並探望其新生的千金。記得就當時的民主運動,我們作詞一首致遠博士:“官字兩口刮西東,強權壓制民主風;人大精英賽諸葛,齊心衝出死胡同。”遠志明回贈我一本其大作《沉重的主體》,我保存至今。令我十分快慰的是,遠志明不但來了美國,而且還當了神的僕人。這就是宣告:遠志明不但衝出了世上的死胡同,而且還衝出了靈魂的死胡同,而獲永遠的重生。
近來四連環血月的出現,預兆魔鬼的出洞,凡敬虔度日的人都要受逼迫。忠告所有自稱基督徒的人不要成為魔鬼使用的工具。
1 回复 刘小雨 2015-1-10 01:56
清梦星河: 他也被柴玲强奸一次,就算大家扯平了,还可以被认为是为主牺牲奉献的大英雄。
好建议,自己顶一下。
囧~~~这是怎么算法呀~~
2 回复 johnyu91789 2015-1-10 02:22
这个事情已经闹到13位牧师联名写信,相信这13位牧师不是听风就是雨的肤浅之人,何况还有“圣灵的感动”,他们采取这样的行动是经过祷告,斟酌,慎之又慎的。柴玲与远志明的属灵层次不能同日而语,传道人的条件之一是外面要有好名声,就像好生意人要有好的信用一样。这件事闹起来,有的牧师又要尽快把它扫到地毯下面,这样做即使成功,仇敌随时可以把他翻出来,再羞辱神的教会,造成更大的伤害。所以必须要有一个好的CLOSURE.
1 回复 awang9988 2015-1-10 02:32
吃喝玩乐: 赞!历史一次次的表明,反腐之人最腐,仁义道德之士最脏,光环越大/黑影就越长!
  
1 回复 livingspring 2015-1-10 02:54
Reader001: 遠志明和柴玲,男才女貌,女才男貌,英雄配英雌,天生一對。革命同志,征程艱險,風雲莫測,今朝有緣今夜配,未嘗不可。《青春之歌》中的林道靜,身邊眾多的男同
Reader001, 不知你是不是基督徒,若是,你对圣经的理解和对神和神属性的理解差了十万八千里。神恨恶淫乱,在神眼里淫乱为第一大罪,因为任何其他的罪都在身体以外,唯有淫乱使用身体犯罪。人的身体是耶和华的殿,不容玷污。尽管现在淫乱遍地,人几乎不拿这个当回事,但神的标准是没有变的。什么是淫乱?就是与合法婚姻以外的人有性关系。严格地说,夫妻若是离婚,不是由于淫乱的缘故,那么他们再婚也同样是淫乱,这一点在保罗的书信里有证可查。远志明与柴玲犯的就是淫乱罪,何况当时远还是有妇之夫,还为人父。
关于亚伯拉罕和雅各,他们没有犯罪,那时允许一夫多妻,所以他们重婚但没有犯罪,因为他们所娶的女人没有结婚,也没有许配给他人。你不要用这一点来混淆神的标准,为你所爱的人来辩解。神的标准是不变的,对每个人都适用的。神不容淫乱,所以大卫可以娶多个妻子,但与拔示巴同寝,依然惹神愤怒,从而受惩罚。他的儿子所罗门妃子三千,当时同样合法。
也许远志明为主做工,受你和多人尊敬,但有着没有了结的罪,良心有愧,无法在人在神面前说话有利。他若不服侍神,你可以说他这是生活小节,但他现在是牧师,这就不是小节,他需要认罪,彻底悔改,以求人原谅,神悦纳。
1 回复 吃喝玩乐 2015-1-10 02:54
johnyu91789: 这个事情已经闹到13位牧师联名写信,相信这13位牧师不是听风就是雨的肤浅之人,何况还有“圣灵的感动”,他们采取这样的行动是经过祷告,斟酌,慎之又慎的。柴玲
真心希望13位牧师联名写信能证实远牧师的“性功能”正常或异常。
1 回复 livingspring 2015-1-10 03:01
吃喝玩乐: 真心希望13位牧师联名写信能证实远牧师的“性功能”正常或异常。
你不觉得这种回帖很无聊吗?
1 回复 hudiefei 2015-1-10 03:01
解滨: 抱歉。
开玩笑啦,我也听过他讲道,不同的是没信他的忽悠,他满脸的奸恶让我恶心,现在看他的照片,还是同样的感觉。
1 回复 吃喝玩乐 2015-1-10 03:32
livingspring: 你不觉得这种回帖很无聊吗?
事到知足心常乐,人到无求品自高! 柴和远的生活需要幽默!
2 回复 Reader001 2015-1-10 03:37
livingspring: Reader001, 不知你是不是基督徒,若是,你对圣经的理解和对神和神属性的理解查了十万八千里。神恨恶淫乱,在神眼里淫乱为第一大罪,因为任何其他的罪都在身体以
兩點歷史背景必須要講清楚:
1.遠志明當時還不是基督徒;
2.遠志明當時是逃亡來美國的,還不知道在有生之年裡能否再見到其妻。
此外,本人並無支持姦淫;萬物有定時,姦淫是要受咒詛的。
只不過事情已發生了,If you love Jesus, you must think how to make the damage control. 落井下石不是《聖經》所教。
愛是 ...... 凡事包容......
我對“查了十萬八千里的神屬性”不大清楚也不想查考,只曉得過去我是瞎眼的,今天我能看見!
1 回复 吃喝玩乐 2015-1-10 03:46
Reader001: 遠志明和柴玲,男才女貌,女才男貌,英雄配英雌,天生一對。革命同志,征程艱險,風雲莫測,今朝有緣今夜配,未嘗不可。《青春之歌》中的林道靜,身邊眾多的男同
传经布道栋梁材,一朝风气坠尘霾!
希望他reborn again
1 回复 livingspring 2015-1-10 03:56
Reader001: 兩點歷史背景必須要講清楚:
1.遠志明當時還不是基督徒;
2.遠志明當時是逃亡來美國的,還不知道在有生之年裡能否再見到其妻。
此外,本人並無支持姦淫;萬物有
Reader001,
请原谅我说话的直率和没有显出该有的尊敬。我想我们应该从个人的情感里出来,对远,对你我都一样,按照神的话来看此事。
人人都清楚当时远并不是基督徒,但这不是说他过去的事就可以一笔勾销。他信主之后,对主有了认识,定意要服侍主时,就应该和过去的旧生活有个了断。那时这件事只是他和柴还有远的妻子以及神之间的事,他若有个悔改,认罪,也受妻子和柴谅解的话,现在他就是自由的了,他的良心就不会有愧,在为神说话就不会受指控。也许他自己有过忏悔,但显然没有得到柴的谅解。
神来是找罪人的,一个人有罪并不可怕,正是如此我们才需要耶稣。但罪一定要受对付,悔改,认罪是唯一的一条路。这并不是落井下石,而是帮助他蒙拯救,因为现在的远已经失去了为神说话的权柄,他不处理好这件事,与人与神都无法再沟通,在人在神面前蒙羞,也使神蒙羞。神喜悦的是回头的浪子,就像大卫一样。接大卫王位的所罗门不就是大卫彻底悔改之后神赐给他和拔示巴的吗?
也许按现在人的标准,远的事有情可原,但他是信主的人,又是服侍主的,所以要按神的标准。神的CHURCH是“荣耀没有瑕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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