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志明事件之我见

作者:沁霈  于 2015-1-9 09:40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杂感|通用分类:热点杂谈|已有100评论

关键词:远志明, 柴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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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回复 青贝壳 2015-1-12 16:39
livingspring: 圣经特别说"神只有一位",神是三而一者,是三一神。约翰福音开头就讲了这一点,特别强调在地上生活过的主耶稣,就是神自己。以赛亚书预言主耶稣的出生时,特别
如果耶稣就是神自己的话,那为什么要这样向天父祷告呢?

路22:42 说:“父啊!你若愿意,就把这杯撤去;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
路22:43 有一位天使,从天上显现,加添他的力量。
路22:44 耶稣极其伤痛,祷告更加恳切,汗珠如大血点,滴在地上。
1 回复 livingspring 2015-1-12 23:31
青贝壳: 如果耶稣就是神自己的话,那为什么要这样向天父祷告呢?

路22:42 说:“父啊!你若愿意,就把这杯撤去;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
路22:43
这些年有时会浏览村里的帖子,看到过你在基督家园里的一些帖子,在对圣经的理解上与你差异甚大。你引用上面的圣经经节时,还忘了一处,当主的门徒向主说把父给他们看时,主说的是什么?“你们看到了我就是看到了父”。你的经节引用似乎很熟,但几乎只注意那几节里字面上人所能理解的东西。不承认主耶稣是神自己,应该属于邪教的范畴,就像耶和华见证会不承认圣灵是神一样。对此我没有负担同你在这里争论。你若真想知道,可以从圣经中查考,把整本书一起来看,不要只取里面的一两句话。比如说约翰福音第一章,就反复说到“话就是神”。(和合本是“道就是神”),又讲到“话成了肉体”。这里的话(道)是谁?就是成为人的主耶稣。主还叫“以马内利”,什么意思?就是神与人同在。因此主耶稣是神成肉体,神来人间,也是成了肉体的神,来到人间的神。除此之外,有很多书你可以读。读圣经是从中汲取生命,得着那灵,不是只看字句。圣经说“字句杀死人,那灵却赐人生命。”(和合本“那灵却叫人活”)
为了所有的读者,我最后还想说,神是灵,神在属灵的范畴。我们要了解神不能只从外面属人的范畴来看。对人来说,母亲生了儿子,但母亲不可能在儿子里面,儿子也不能在母亲里面,即便是出生之前,儿子也只能在母亲的体内,不能在母亲的魂里,更不可能在母亲的灵里。但神可以。“父在子里,子在父里”,我们这些真信徒“也在子里”,借着子被带到父那里。这是人做不到的,也是人难理解的。但这却是事实。人类无法用属人的话和事来解释神,所以专门有了一个独特的词,叫TRIUNE,就是三一,神是一位,但有父子灵三方面的讲究。父子灵互相内住,同时并存。为什么?我不知道,只知道不是这样我们就无法得救。这就是神的其妙之处。
1 回复 livingspring 2015-1-12 23:39
沁霈: 谢谢教导!从你的交流中可以看出,一定是个属灵的前辈。受益匪浅!通过这件事,我也从中学习到很多。非常有幸在这里跟你交流、学习。再次感谢!当然更感谢我们的
很高兴与你有这种属灵上的交通。千万不要叫我前辈,因为年龄上不具当前辈的资格,属灵的生命也还与成熟差的太远。如果在属灵上有一点看见,那就是主很怜悯我,一信主就被带进一个非常好的职事(ministry)里,就像约瑟家的粮仓,有着非常丰富的供应。虽然下工夫不够,但每天耳闻目睹,总有亮光进来点。感谢主!
1 回复 沁霈 2015-1-13 04:37
青贝壳: 你好像什么都没说,这样讨论有意义么?

从天上有声音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 (太3:16~17)跟“这里我们看到圣父、圣子、圣灵同时显现,清楚表明
果然不出所料,你的目的就是为了否定“三位一体”真理。从开始就注意到了,只是没说出来而已。不难理解你为何说我逻辑混乱了,原来我们的信仰根基不同。我记得自从决志信耶稣的第一天起,我所受的教导就是“三位一体”的真理,而且坚信不疑。出于彼此的尊重,而且我向来不喜欢使用刻薄的字眼对待持任何不同观点的人,所以对于你的批评也不会反唇相讥。你说的对,这样的讨论确实没有多少意义,引起围观,受损的是自己的信仰。不过,还是非常感谢你的关注和交流!
1 回复 沁霈 2015-1-13 04:46
livingspring: 这些年有时会浏览村里的帖子,看到过你在基督家园里的一些帖子,在对圣经的理解上与你差异甚大。你引用上面的圣经经节时,还忘了一处,当主的门徒向主说把父给他
我来贝壳村比较晚,还没有留意过基督家园呢。还是你的灵命高啊,把三一神真理梳理得非常透彻。特别认同最后部分:“神是一位,但有父子灵三方面的讲究。父子灵互相内住,同时并存。为什么?我不知道,只知道不是这样我们就无法得救。这就是神的其妙之处。”
1 回复 沁霈 2015-1-13 04:50
livingspring: 很高兴与你有这种属灵上的交通。千万不要叫我前辈,因为年龄上不具当前辈的资格,属灵的生命也还与成熟差的太远。如果在属灵上有一点看见,那就是主很怜悯我,一
这是你谦逊啦!灵命与年龄是没有关系的。即便80岁的老人,如果生命没有成长,仍然是一个属灵的婴孩。看来主很恩待你呀,有这么好的福分。 感谢主!
1 回复 青贝壳 2015-1-13 17:11
livingspring: 这些年有时会浏览村里的帖子,看到过你在基督家园里的一些帖子,在对圣经的理解上与你差异甚大。你引用上面的圣经经节时,还忘了一处,当主的门徒向主说把父给他
确实差异很大。

你能解释一下什么叫“差我来”的意思吗?

约6:38 因为我从天上降下来,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来者的意思行。

约5:30 “我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我怎么听见就怎么审判,我的审判也是公平的,因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来者的意思。

约12:49 因为我没有凭着自己讲;惟有差我来的父,已经给我命令,叫我说什么,讲什么。 (什么叫命令,你懂吗?小孩子都应该懂的意思哦。)

约14:24 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你们所听见的道,不是我的,乃是差我来之父的道。

好啦,不要再硬撑下去了,何必呢?
1 回复 青贝壳 2015-1-13 17:13
沁霈: 果然不出所料,你的目的就是为了否定“三位一体”真理。从开始就注意到了,只是没说出来而已。不难理解你为何说我逻辑混乱了,原来我们的信仰根基不同。我记得自
你能说说三位一体的由来吗?我很想听听。是哪一年经由谁提出来的?为什么?能详细说说吗?我不反对三位一体,如果你能解释得清楚的话。
1 回复 livingspring 2015-1-14 00:26
青贝壳: 确实差异很大。

你能解释一下什么叫“差我来”的意思吗?

约6:38 因为我从天上降下来,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来者的意思行。

约5:30 “我凭
你在村里不仅相当活跃,而且战斗力十足。很佩服。但我已经说了,没有负担与你争论,因为有很多事需要主的怜悯,我本身没有任何能力说服谁。我对你说的话,不只是因为你逼我而是为了其他有兴趣和追求的村民们。你既然这么熟练的引用经节,那么也定会知道有这么一节“神是灵,敬拜祂的,必须在灵和真实里敬拜。(约4:24)”你还可以好好读一下林前第二章,其中有这么几句:
“2:11 因为除了在人里面人的灵,在人中间有谁知道人的事?照样,除了神的灵,也没有人知道神的事。
2:12 我们所领受的,并不是世上的灵,乃是那出于神的灵,使我们能知道神白白恩赐我们的事;
2:13 这些事我们也讲说,不是用人智慧所教导的言语,乃是用那灵所教导的言语,用属灵的话,解释属灵的事。
2:14 1然而属魂的人不领受神的灵的事,因他以这些事为愚拙,并且他不能明白,因为这些事是凭灵看透的。
2:15 惟有属灵的人看透万事,却没有一人看透他。 ”
世界上狗不会明白猫的事,鸡不会明白天鹅的事,同样属魂人也不会明白神的事。神是灵,除非人也进入灵里并运用我们的灵。
你知道人为何区别于动物?因为人有灵。这个人的灵是神给人造的一个特殊的器官,用来接触是灵的神,与神交通。魂是我们这个人,就是我们的天然,我们的己。人堕落之后,撒旦进来占据了人的魂,玷污了人的体,所以人的身体,这本是用来“盛装耶和华的殿”,成了罪的肉体,而人的魂,就像中文的字所启示的一样,成了鬼说话的地方-鬼云。再看看那个“己”,一条随时准备咬人的蛇。所以堕落的人成了撒旦的巢穴。这就是为什么主说人要跟从他第一要否认己。别以为魔鬼不懂圣经,撒旦在试探主耶稣时用的完全是圣经上的话。那法利赛人比任何人都熟读圣经。然而他们从中没有得到任何有价值的东西,圣经的话反而成了他们自傲,自义的资本,甚至成了用来反对主,迫害主的依据。因为这些法利赛人是在魂里。主耶稣自己也说了,神的话不是想所有人都是打开的,唯有那些灵里贫穷,饥渴慕义的人,才得饱足。
关于三一神,用人的眼光,知识,永远无法理解。但神是愿意让人借着他的创造认识他的。罗马书一章二十节说道:“自从创造世界以来,神那看不见永远的大能,和神性的特征,是人所洞见的,乃是借着受造之物,给人晓得的,叫人无法推诿”。自然界里人能借着水泉来认识三一神。水泉要有一个水源,这个源对人来说是看不见的,是隐藏的,奔涌的泉把这个源头显现出来,然后山川河流把这从源头通过泉流出的水输送到大地各处,滋润生命。这水是源是泉还是流?都是,因为源,泉,流,是一。三一神也是这样,父是源头,子是泉,圣灵是河流。一切源于父,子把父彰显出来,而圣灵把神的一切丰富带给人。
我想就说这么多吧。抱歉我可能不再应辩你可能再提出问题,因为你所发问的都是同一个问题,没有新意,这个问题我想我已经说的很清楚了。你能否同意,我已经说了,我没有这个负担,更没有这个能力,因为一切都在于“发怜悯的神”。回答不仅是为了你,也是为了其他的村民。
愿主开我们的眼,使我们得以看见,愿他开我们的耳朵,使我们得以听见,也愿他开我们的心眼,使我们看了,听了,能够明白。
2 回复 沁霈 2015-1-14 03:59
青贝壳: 你能说说三位一体的由来吗?我很想听听。是哪一年经由谁提出来的?为什么?能详细说说吗?我不反对三位一体,如果你能解释得清楚的话。
不跟你玩游戏了。呵呵~
1 回复 青贝壳 2015-1-14 06:17
livingspring: 你在村里不仅相当活跃,而且战斗力十足。很佩服。但我已经说了,没有负担与你争论,因为有很多事需要主的怜悯,我本身没有任何能力说服谁。我对你说的话,不只是
我确实在问你同一个问题,可惜的是你一直在绕圈子,你明知自己理屈词穷无法应对,却硬要说已经讲明白了,或者用什么灵性之类无法衡量的东西来搪塞。

耶稣说父是比我大的,而你却说耶稣这是“虚己”。“虚己”这个词是不能乱用的,尤其是不能用在这个地方,因为你想说子和父是一样大的,只不过耶稣为了“虚己”而说“父是比我大的,” 这潜台词就是耶稣没有说实话?

我在前面引用了那么多经文来证明耶稣说的父是比子大的,而你却环顾左右而言他,你不怕滑入异端么?
1 回复 沁霈 2015-1-14 08:58
青贝壳: 我确实在问你同一个问题,可惜的是你一直在绕圈子,你明知自己理屈词穷无法应对,却硬要说已经讲明白了,或者用什么灵性之类无法衡量的东西来搪塞。

耶稣说父是
喂,老兄,“虚己”是我说的,不要批错对象了。本来不想再继续玩这种文字游戏了,但看到你好像“越战越勇”(这里只是比喻,请不要误会啊 。),还是再说几句吧。

首先,我建议讨论双方都应该以心平气和的态度。且不论什么教派,信仰上帝,应该是相同的基本点。因此,盼望大家本着“爱人如己”的原则,彼此尊重,切不可盛气凌人,因为真理并不在于声高。而事实上,越是声嘶力竭,往往越是理缺心虚的表现。当然,这不是针对你而言,看的多了,顺便感慨一下。呵呵。

很显然,你们俩对圣经都相当熟练,我是自愧不如啊,求神怜悯! 尽管是个“小字辈”,但并不妨碍我对真理的认识。我们的信仰是“因信称义”,世俗逻辑是无法证明的,正如livingspring所说,“我只知道,不是这样我们就无法得救,这就是神的奇妙之处。”。你也许说的对,使用“虚己”这个词确实有失严谨的地方,但这只是我的语言表达能力问题,你不要又来误导。呵呵。

公正的说,我觉得livingspring都是在认真诚恳地回答你的问题,并且还费了一番辛苦,写了这么长的文字,只是这些都不符合你的观点而已。你警告我们不要滑入异端,那么,反过来问你,是不是也成立?
1 回复 gracehome 2015-2-14 16:06
盡管遠牧師本人還未親自出來說明情況,但他畢竟已默許了參與調停的徐志秋牧和周愛玲兩位牧師,間接地把真相公布出來了。而根據這兩位牧師的陳述,已經給了公眾一個較清晰的輪廓,之所以懸而未決的,只因卡在了兩個不同版本上而僵持不下:

遠牧師方面已承認當初雙方曾發生過關系,但絕非強暴,而是兩情相悅之下發生的,並多次向柴玲道歉了。

而柴玲卻一口咬定是非自願的,是遠牧師強暴了她。

由此可得知的是,雙方確實曾發生過不當關系,至於是女方是自願的還是被迫的,雙方各執一詞。

發生這種事,當事人只有男女雙方,不存在目擊證人作證,事後一人說一套,那誰的話可信呢?

若如遠牧師所說,是雙方自願的,那麼,不道歉也可以的,但他處於牧者的身份,還是多次向女方道歉了。遠牧師在神的面前那麼多罪都認了,與柴玲發生過一夜情這件事情他也承認了,還在乎再認一件曾經強暴的罪嗎他信主之前曾是個無可救藥的人渣,這些在他過往的見證裡不止一次提到的了,如果真的犯了強奸,再認多一條罪難嗎??除非那確實不是事實,他才無法承認。

若如柴玲所說,是強暴!那可就不簡單了,就涉及法律責任的問題了。何況這事當時是發生在美國,如果某女認為遭某男的強暴,那就不是單單要求對方公開承認並道歉就夠了,她應該采取正式的法律途徑,把男方告上法庭,並提供真實證據,讓法庭按法律審理,做出公正的裁決。而不是自己寫公開信給教會叫嚷,這有啥用?還挑戰遠牧師去用什麼測謊?憑什麼要人照她個人的規則出牌?

再者,強暴?證據呢?這種事並不鮮見,本來男女自願發生性行為,事後一方反悔反告對方強暴的太多了。但你控告某人強暴,要拿出有力證據的,不能單憑自己一面之詞,法官就相信的,反過來可以告你誣告的。例如桑蘭曾遠渡重洋到美國告劉國生、謝曉虹的兒子強暴過她,最終也因拿不出證據而敗訴。
1 回复 gracehome 2015-2-14 16:08
就信仰而論,聖經是這麼說的:

申 17:5        你就要將行這惡事的男人或女人拉到城門外,用石頭將他打死。
申 17:6        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將那當死的人治死,不可憑一個人的口作見證,將他治死。

申 19:15        “人無論犯什麼罪,作什麼惡,不可憑一個人的口作見證,總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才可定案。
申 19:16        若有凶惡的見證人起來,見證某人作惡,
申 19:17        這兩個爭訟的人就要站在耶和華面前,和當時的祭司,並審判官面前;
申 19:18        審判官要細細地查究,若見證人果然是作假見證的,以假見證陷害弟兄,
申 19:19        你們就要待他如同他想要待的弟兄。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
申 19:20        別人聽見都要害怕,就不敢在你們中間再行這樣的惡了。

柴玲也會引用聖經,但她斷章取義的用了馬太福音18章15 和17節,卻把中間16節丟棄了。:

太 18:15        “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
太 18:16        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准。
太 18:17        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

從頭到尾都是她自己單口無憑,沒有任何物證人證。她所謂的“見證人”均是聽了她單方面敘述之後,姑且暫時相信她而已,這不是聖經所指的“見證人”。真有資格為此事作證的,只能是在案發當時,親眼目擊她是被強暴而非自願的人。或者,有否報案記錄?被撕裂的衣服,反抗掙扎中的傷痕?她原認為周愛玲牧師可作為證人的,但周牧師在了解事件的緣由後,也因可信度不足而不再相信她了。這樣,她所說的見證人根本不存在的。
1 回复 gracehome 2015-2-14 16:09
據柴玲所說,遠志明完事後說了些更事態無關的話,關於中國那麼多墮胎的事。這句話弄得在場的徐牧師和周牧師一頭霧水,這段話跟強奸案有啥關系呢?於我看來,若遠志明真在那個時候說過這段話,那更能影射到當時柴玲是自願的。這段話似乎是不著邊際的閑聊扯談,是在兩人親熱之後拉起的家常,哪有人在強奸人後還跟受害者拉家常呢?這也間接驗證了遠志明所說的,事後兩人並沒有翻臉,還繼續做朋友來往。

並且,像柴玲這樣剛烈的個性,是那種被強暴了不敢反抗、息事寧人、委曲求全,事後一個人忍辱負重24年的弱女子麼?就算當年因某種苦衷不能立即報案,就她這麼精明干練、頗有心計的人,怎不曉得先留下罪證呢?
但她既拿不出確鑿的物證,又找不到目擊證人,不論是按照法律,還是遵照聖經,這樣的控訴不但不能成立的,反而是自取其辱,在法律來講是誣告,在聖經來講是作假見證陷害弟兄。另外,她憑自己的主觀臆測,堅信還有別的跟她一樣的受害者被遠牧師強暴過?而她又沒法指名道姓說出到底還有誰。憑這點已能看出她喜歡對自己憑空編出來的劇情深信不疑。
1 回复 gracehome 2015-2-14 16:10
還有,據她自己承認的,她大學求學時曾經有過四次意外懷孕而墮胎,其前夫封從德出面承認後兩次是他經手的,但前兩次就不清楚了。由此可知,柴玲在認識遠志明之前,已經跟不同的男人有過性接觸不止一次,本來就是個私生活極不檢點的女人,自願和遠志明發生一夜情有啥不可能呢?

不止是遠牧師事件,柴玲在網絡上所發布的言論嚴重失真,一直都惹來很多謾罵的,連她前夫封從德也出來指證過她言論誇張,扭曲事實,錯誤百出。指出她的回憶錄涉及到他的就有上百次出錯,他還曾作了三百多個批注寄給柴玲。

按照聖經,像這樣無中生有,沒有證據的片面指控,根本不可以定案的,何況是一位本來就言論信用極差、作風放蕩的女人?
1 回复 gracehome 2015-2-14 16:12
關於柴玲回憶的聲明
封從德
http://www.duping.net/XHC/show.php?bbs=11&post=1166260
1 回复 ai88 2015-3-8 05:43
我们昨天2015年3月6号,第一次知道这个发生在华人教会中的重大新闻。我为此受到震撼!!远志明牧师曾是我非常尊重的华人牧师之一,经常在网上听他讲到,还听过他的婚姻系列。这个事件的曝光让我的视线模糊了,我甚至昨夜难以入眠,我看不清了,站在圣殿上讲道的那位是谁啊?我的心在流泪...我理解那件被曝光的事件是发生在远牧师得救之前,但我也理解一个被伤害人的痛...我认为无论是得救前还是得救后所犯下的罪的行为是真实的,即使犯了罪就要承担罪的后果。是的,信主罪得赦免,我认为一个真正得救的基督徒更应该彻底通过认罪悔改,得到对方的原谅。通过网上公布的信息,远志明这一点做的不像一位神拣选的仆人。
是啊,人都是罪人这一点让我更明白了!!我只有仰望主耶稣,让时间来抚平我们内心的创伤!主啊,求你帮助,我们需要你!!!!!
1 回复 ai88 2015-3-8 09:08
我们昨天2015年3月6号,第一次知道这个发生在华人教会中的重大新闻。我为此受到震撼!!远志明牧师曾是我非常尊重的华人牧师之一,经常在网上听他讲到,还听过他的婚姻系列。这个事件的曝光让我的视线模糊了,我甚至昨夜难以入眠,我看不清了,站在圣殿上讲道的那位是谁啊?我的心在流泪...我理解那件被曝光的事件是发生在远牧师得救之前,但我也理解一个被伤害人的痛...我认为无论是得救前还是得救后所犯下的罪的行为是真实的,即使犯了罪就要承担罪的后果。是的,信主罪得赦免,我认为一个真正得救的基督徒更应该彻底通过认罪悔改,得到对方的原谅。通过网上公布的信息,远志明这一点做的不像一位神拣选的仆人。
是啊,人都是罪人这一点让我更明白了!!我只有仰望主耶稣,让时间来抚平我们内心的创伤!主啊,求你帮助,我们需要你!!!!!
1 回复 ymliu 2018-1-10 13:35
远志明称自己进了耶稣的坟墓里,在“黑暗中”和耶稣单独“相交”了“三个月”。这种见证增加他自己的信心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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