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月份孕妇赴港旅游遭海关羁留遣返经过

作者:心路独舞  于 2014-9-22 10:01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杂文|通用分类:热点杂谈|已有40评论

关键词:婴儿用品, 铜锣湾, 免税店, 航空公司, 办事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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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40 个评论)

2 回复 yulinw 2014-9-23 14:21
   和大陆原来越像了~
2 回复 redbud 2014-9-24 03:49
trunkzhao: 找律师问问吧!最起码让他们把机票钱出了。

入境,呵呵。
机票钱应该是香港海关出的。
2 回复 redbud 2014-9-24 03:56
我在海关出示了往返机票和酒店付款订单、医院B超单,和北京私立医院的产检分娩合同以及北京月子中心的合同,我认为已足够证明来港目的并非分娩,并且表示如果需要其他材料我也随时能够提供,但仍被无视。
其实关键在这里,这个孕妇认为自己的理由很充分了,但是不能被海关人员当作是充分的证据。香港是法制社会,他们已经写得很明白,怀孕28周以上,没有医院的预约单,不能入境。充分证据应该是一些极其特殊的情况,比如奔丧还有一些特殊的入境证明,应该是官方的,而非私人医院这种。所以这个孕妇其实有点主观了。
2 回复 redbud 2014-9-24 03:58
xqw63: 假如禁止大陆孕妇前去生产,就明文规定,千万不要暗箱操作,香港是个法制社会
没有暗箱操作,其实规矩说的很明白了。
2 回复 xqw63 2014-9-24 04:03
redbud: 没有暗箱操作,其实规矩说的很明白了。
有规定,那就怨不得海关官员了 官员应该给予出示
2 回复 redbud 2014-9-24 04:13
xqw63: 有规定,那就怨不得海关官员了 官员应该给予出示
其实人家已经解释的很清楚了,孕妇自己不知道香港有禁止孕妇28周以上还来香港的条例,但是人已经到了,所以希望能够被放行,希望有人为自己的错误买单,只不过有过太多孕妇滞留香港的先例了,所以长官在酌情处理这个事故的时候,只能根据过去的惯例,严格来执行,如果没有大批大陆孕妇赴港产子滞留的事件,这个法则的解释权在长官,他应该会给他放行,这就是英式体系下设立的既要遵守制度,又要给与一定的灵活性来解释制度的体系。

可惜,这样的体系经过我们大陆人爱占便宜,爱钻空子的文化一冲击,经常显得很无力。
2 回复 xqw63 2014-9-24 04:16
redbud: 其实人家已经解释的很清楚了,孕妇自己不知道香港有禁止孕妇28周以上还来香港的条例,但是人已经到了,所以希望能够被放行,希望有人为自己的错误买单,只不过有
也就是说,英式执法有通融性?
2 回复 redbud 2014-9-24 04:17
这个最后的遣返流程,全世界机场和入境处都是一样的,学个教训吧,其实人家不叫羁押,叫detention,在即不能入境也不能离开的情况下,海关会把你放在一个房间里,收取随身物品,这种设计完全是为了海关的安全,更多的设计和准则是为了大部分过境旅客的安全考虑的。如果被拘留的是恐怖分子,情形就会很糟糕。在离开入境处到上飞机这段时间,一般是有专人护送到飞机,这个都是为了两国之间的安全设计的。

这个孕妇估计是平时自由惯了,没有想到孕妇会被拒绝入境,下次去一个地方之前,先查查当地的规则和条例,免得将来再遇到类似的事情。
2 回复 redbud 2014-9-24 04:21
xqw63: 也就是说,英式执法有通融性?
英国的规则是留了弹性的,比如我的学生晚交作业,如果理由充分,我们是不能粗暴的判零的。还有很多事情,都给与了充分的申诉空间,在执行的时候是有弹性的。但是这种弹性的原则是不作假,不贪心。

你那个超速罚单不就是一个例子吗?不过超速罚单在英国就没有那么大的通融性了。
2 回复 xqw63 2014-9-24 04:25
redbud: 英国的规则是留了弹性的,比如我的学生晚交作业,如果理由充分,我们是不能粗暴的判零的。还有很多事情,都给与了充分的申诉空间,在执行的时候是有弹性的。但是
比较而言,美国的通融性较小,咱的超速罚单,只有ABC选项,认罪、上课、对质,如果是执法方有不合理的一点小错误,都可以免单
2 回复 redbud 2014-9-24 04:27
xqw63: 比较而言,美国的通融性较小,咱的超速罚单,只有ABC选项,认罪、上课、对质,如果是执法方有不合理的一点小错误,都可以免单
英国的选项很类似,但超速我们被抓住都是电子拍照,一点免单的可能性都没有
2 回复 xqw63 2014-9-24 04:30
redbud: 英国的选项很类似,但超速我们被抓住都是电子拍照,一点免单的可能性都没有
   美国电子拍照不算,必须人工抓到
2 回复 青莲。 2014-9-24 05:42
浅色: 你问问你朋友,如果在国内被这样对待,她生气不?生气了想过申诉没有?想过抗争没有?
她肯定告诉你,在国内,没用。
所以,说实话,国内的人,根本就没资格对香
同意!有些中国人到了依法的社会里常常趾高气扬,喜欢滥用甚至钻法律的空子,可在有法不依的自己家里却唯唯诺诺,甘愿被欺,不求改变现状。
2 回复 xoyuanfen 2014-9-24 09:13
浅色: 你问问你朋友,如果在国内被这样对待,她生气不?生气了想过申诉没有?想过抗争没有?
她肯定告诉你,在国内,没用。
所以,说实话,国内的人,根本就没资格对香
看到现在我还是觉得你说的我心服口服。
2 回复 xoyuanfen 2014-9-24 09:17
从朋友角度来说, 确实会为她不平, 但大部分大陆人对香港的爱和恨, 希望香港和大陆一样沦为无自由港的心态。 我也确实无法说什么了。比较赞同浅色的说法。
2 回复 更浅 2014-9-24 10:03
redbud: 其实关键在这里,这个孕妇认为自己的理由很充分了,但是不能被海关人员当作是充分的证据。香港是法制社会,他们已经写得很明白,怀孕28周以上,没有医院的预约单
你没有读文章,就是没有28周明文规定,而是暗箱操作。法治社会不能连卫生间都不让孕妇去。
2 回复 更浅 2014-9-24 10:04
浅色: 你问问你朋友,如果在国内被这样对待,她生气不?生气了想过申诉没有?想过抗争没有?
她肯定告诉你,在国内,没用。
所以,说实话,国内的人,根本就没资格对香
小脑袋还挺好用。
2 回复 Serena2015 2014-9-24 10:09
redbud: 机票钱应该是香港海关出的。
一般由帶人來的航空公司负责。所以航空公司在出发前一定要查看你的證件和目的地簽證。不然,航空公司不负責任卖票、胡乱载人來怎樣办?
2 回复 Serena2015 2014-9-24 10:26
更浅: 你没有读文章,就是没有28周明文规定,而是暗箱操作。法治社会不能连卫生间都不让孕妇去。
仔細再看第九段,八小時內只在临登机在登机口交接那時段不準男的上廁所...
再說几年來,香港十几万双非嬰兒、內地人到港搶購奶粉弄得中港兩地沸沸揚揚...当事人也有备而來,帶了一堆文件、分娩、坐月合同入境...平心而論,难以證明解釋她不清楚有关限制,尤其北京月子中心合同更是瓜田李下(根本与孕婦健康及是否留港产子无关)...雖然我也很同情当事人。
2 回复 Serena2015 2014-9-24 10:57
redbud: 这个最后的遣返流程,全世界机场和入境处都是一样的,学个教训吧,其实人家不叫羁押,叫detention,在即不能入境也不能离开的情况下,海关会把你放在一个房间里
在歐美機場和飛機上都曾經见过被遣返的人全程銬上手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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