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以为的凝视 (已有 196,511 人访问过博主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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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和 瞳瞳 之《任性》

作者:曾经以为的凝视  于 2016-3-6 13:12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情谊无价|通用分类:诗词书画|已有25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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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5 个评论)

回复 曾经以为的凝视 2016-3-10 10:05
嫣蝶: 凝视三笑典古传
谁点瞳颜吾闯衙
风天百合情理赞
先生越湖照灯泡

       
今天才知道嫣蝶的先生是越湖!
回复 嫣蝶 2016-3-10 18:04
曾经以为的凝视: 今天才知道嫣蝶的先生是越湖!
曾经不但凝视还这么油木啊!!!啊呀呀,失言,失言了。这里的先生是指fanlaifuqu老师 ,他们不是都在给您的诗词发光吗?!!
这就改成“老师越湖照灯泡”行不?
回复 曾经以为的凝视 2016-3-11 04:51
嫣蝶: 曾经不但凝视还这么油木啊!!!啊呀呀,失言,失言了。这里的先生是指fanlaifuqu老师 ,他们不是都在给您的诗词发光吗?!!
这就改成“老师越湖照灯泡”行不?
对不起,我失言了。现在才知道,原来嫣蝶的先生不是越湖!
回复 嫣蝶 2016-3-12 04:08
曾经以为的凝视: 对不起,我失言了。现在才知道,原来嫣蝶的先生不是越湖!
嫣蝶的先生是“猪先生”。
回复 曾经以为的凝视 2016-3-12 05:00
嫣蝶: 嫣蝶的先生是“猪先生”。
谢谢更正。现在我才知道,原来越湖不是“猪先生”。祝贺越湖,祝贺“猪先生”!你们的名份终于澄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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