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是扼杀夫妻关系的黑手

作者:平凡往事1  于 2017-3-10 23:46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随笔杂文|通用分类:原创文学|已有18评论

关键词:爱情, 麻木不仁, 名存实亡, 执迷不悟, 固若金汤


爱情是扼杀夫妻关系的黑手

 

雨轻尘落隔衣寒,柳伴花眠泪始干。
莺语高低何树立?一扇夕照翠山峦。



许多人把那种不咸不淡的夫妻感情美其名曰地比喻为“亲情”,我以为这种关系不过是靠生活的惯性和所谓的责任加以维系的一种麻木不仁。

 

经过生活和锅碗瓢盆的噪音里沉淀出的感情,早已变味,甚至名存实亡,就其实质根本算不上亲情。但人类的虚伪总要把自己不敢面对的东西赋予一种新意,用瞒天过海的手法,自欺欺人。这是人性的软弱,也是文明的悲哀。

 

中庸让国人失去了判断是非的能力和面对挫折的勇气。其实婚姻本就是权衡利弊的结果,有无爱情本不重要,成熟后的默契和包容才是维系婚姻的基础。我们试想一下,如果没有默契就会争执不断;没有包容维系婚姻的纽带就一定会碰裂。婚姻不相信爱情,只强调责任和习惯(适应)。

 

若把婚姻看成是社会中的一个最小组织结构,一种存在形式,考虑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那么婚姻就是现代文明下的一种社会存在和遮羞布,人性角斗和博弈的一块自留地,社会关系中最小私有化的元素。

 

抛开爱情的含义,单从文明和社会责任两方面考虑,婚姻的意义已经被出卖了。而维系一个已经透明了的夫妻关系本身就相对容易得多。如果谁把爱情一直当成婚姻的基础而执迷不悟,无异于扼住了婚姻的咽喉,使其慢慢窒息,最后必然走向名存实亡的结果。因为你的要求已经超出了婚姻本身的意义,而是把美好愿望凌驾于现实之上加以期待,这好比把幻想当成现实,结果可想而知。从这种意义上讲,爱情就是扼杀夫妻关系的黑手。

 

相反把爱情淡化,把婚姻看成一种社会存在,责任和必然,婚姻关系就没有紧箍咒的束缚,就有发展的空间和自由伸展的土壤,以及自然呼吸的自在。

 

因此切忌把夫妻关系看成是爱情的结果,平淡无奇的婚姻关系总会比执着爱情的婚姻长久和安定。不信?看看你周围的人,结论便会不言而喻。其实婚姻能始于爱情,止于执子之手就算完美了,难道不是吗?

 

总之丢掉不切实际的幻想和假设,脚踏实地的生活,负责任地处理家庭纠纷,包容另一半的缺点,哪怕是宽以待人的一层,你们的婚姻就会固若金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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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8 个评论)

3 回复 8288 2017-3-11 00:33
有道理
4 回复 南沙2 2017-3-11 08:33
这个问题很大,爱情很多时候是把双刃剑,有人得到了同时也有人受伤了,不知何时配偶之间也被剑所伤害。所以是手中有剑还是胸中有剑,抑或全然无剑,各有利弊,很是复杂。平凡兄胆够肥的啊,小心被指扰乱社会秩序,招致围殴     
5 回复 前兆 2017-3-11 08:58
真正的爰情应该也是存在的,不过在现在是越来越少啰!
4 回复 平凡往事1 2017-3-11 14:30
8288: 有道理
许多人不理解。谢谢你!
5 回复 平凡往事1 2017-3-11 14:33
南沙2: 这个问题很大,爱情很多时候是把双刃剑,有人得到了同时也有人受伤了,不知何时配偶之间也被剑所伤害。所以是手中有剑还是胸中有剑,抑或全然无剑,各有利弊,很
实话实说,直言不讳  
2 回复 平凡往事1 2017-3-11 14:35
前兆: 真正的爰情应该也是存在的,不过在现在是越来越少啰!
物质社会里真正的爱情是稀罕物   
3 回复 秋收冬藏 2017-3-11 19:30
嗯,是那么回事。
2 回复 Lawler 2017-3-11 23:05
"包容另一半的缺点,哪怕是宽以待人的一层",有人就做不到
1 回复 毛澤東 2017-3-12 02:18
噢、平凡依然顽强着 。好多那个时候的人都不知去哪儿了? 像杏林一虹、早安太阳呀什么的……
2 回复 nancyzhang 2017-3-12 03:32
“其实婚姻能始于爱情,止于执子之手就算完美了”, 很对, 这也是给后来寻求婚姻以外的爱情一个理论基础,一个摆脱负罪感的借口。
1 回复 平凡往事1 2017-3-12 06:12
秋收冬藏: 嗯,是那么回事。
没说错吧  
2 回复 平凡往事1 2017-3-12 06:13
Lawler: "包容另一半的缺点,哪怕是宽以待人的一层",有人就做不到
    
2 回复 平凡往事1 2017-3-12 06:13
毛澤東: 噢、平凡依然顽强着 。好多那个时候的人都不知去哪儿了? 像杏林一虹、早安太阳呀什么的……
我也很想知道  
1 回复 平凡往事1 2017-3-12 06:15
nancyzhang: “其实婚姻能始于爱情,止于执子之手就算完美了”, 很对, 这也是给后来寻求婚姻以外的爱情一个理论基础,一个摆脱负罪感的借口。
能与原配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值得钦佩!
1 回复 nancyzhang 2017-3-12 08:04
平凡往事1: 能与原配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值得钦佩!
猜得准, 大仙啊!
0 回复 红茶馆 2017-3-14 07:03
有道理!
0 回复 平凡往事1 2017-3-15 10:48
nancyzhang: 猜得准, 大仙啊!
  
0 回复 平凡往事1 2017-3-15 10:49
红茶馆: 有道理!
实话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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