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治与法制的区别---先秦诸子百家系列32

作者:宅中老查  于 2020-7-28 22:15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文史杂谈|已有1评论

法家的法是刑法,治理整个国家不能单单用刑法,而是用整个法律体系,包括宪法,刑法,民法,贸易法,货币法,国际关系法等等。如果你生活在美国加拿大等西方国家,你就会发现这些国家的法律不仅体系完备,法律条文明细,而且还有数不清的各种各样的法律,保险有法律,医疗有法律,生产物品有法律,各种行业,各个领域都有 相应的法律,多如牛毛数不胜数。这么说吧,整个社会的每个环节每个程序每个领域都有相应的法律限制,你的生活当中法律无处不在,整个国家运转在法律框架内。这才叫真正的法治,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依法治国。而在整个法律体系内,刑法只占其中一小部分。

法家的法制只有刑法,或只强调刑法的作用,却没有其它法律,即使有一些也被弱化了淡化了。如今的中国所谓依法治国仍然用的是法家那一套,只强调刑法,用严刑酷法整治社会。上个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搞了几次严打就是法家措施,杀了无数轻罪犯,所谓耍流氓,调戏妇女的抓起来都判了死刑。那个年代什么都被禁止,谈恋爱都不能公开,青年人受压抑,偷摸做出点过格的事就受到严惩。这不就是商鞅的轻罪重判吗?现在依然是轻罪重判,不让说真话,不准妄议,发现了就抓起来判刑。现在为了维稳更加重刑法,这与商鞅做法有什么区别,我看没有任何区别,有过之而无不及。现在都什么年代了,所作所为还和两千多年前同出一辙,真是令人不可思议。

看到这明白了吧,法家的那一套至今犹存。法家思想也是当今统治者的统治术。下面还要讲到法家是如何禁止人民言论自由的,这又和当今的做法一模一样。为何了解诸子百家,为何要了解法家,只有了解了这些,你才知道当今的中国社会是进步还是倒退。你才会明白,看似光艳的外表,其里面实为糟糠。

法家的法制其实是针对儒家的礼治而提出来的,什么叫礼治已经在讲儒家的时候已经讲清楚了。礼治包罗万象,其中也包含刑法,法家的做法就是将礼治中的刑法单独抽出来作为统治工具大用特用而已,这样做的结果是刑法被无限提升夸大,礼治被彻底破坏。

其实礼治按照现在的说法就是法治,礼治的范围极广,涉及到政治,军事,外交,人们的日常生活等等都有具体的礼规。《礼记》上记载了很多当时的礼规条文,多达三千条。这些礼规当时又可以称为礼法。这点荀子说的很明确:“非礼,是无法也。”“故学也者,礼法也。”(《修身》)所以说礼治其实就是法治。这些礼法和美国加拿大的各种法律条文一样都是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而我们这些完善的法律条文的制定和实施是在西周时代。那是三千年前啊,我们的老祖宗那时就知道用礼法治理天下。可是我们现在的统治者却懵懂无知,退化到祖先都不如。我们现在没有一部民法典,而西方早已有完整的民法典,罗马法,拿破仑法典是最有名的民法典,而我们中国呐,只有零散的民法,比如婚姻法,消费法,公司法等等,还没有建立起来完整的法律体系,还不如西周时代有一整套礼法规则。

 

西周乃至春秋时代特别重视礼法,而轻视刑法,这是因为两者的作用不同。《礼记·经解》说:“礼之教化也微,其止邪也于未形,使人日徙善远罪而不自知也。”礼法对人的教化是潜移默化的,防止了人们邪念的形成,使人不自觉地从善而远离罪过。这句话说的很对,人们的日常行为遵照的是什么?是规章制度,是礼法。只有当犯罪了才意识到还有刑法。而犯罪的人毕竟是少数,绝大多数人平日自觉或不自觉遵行的就是礼法,这些礼法或是有意获知的,或是已经潜移默化在脑子里。而对刑法,只有犯罪者和与犯罪者有关联的人比如司法机关才知道的多一些,而对一般人来讲,对此并没有多少了解。所以绝大多数人平时奉行的是礼法,而不是刑法。司马迁在《太史公自序》中说道:“礼禁未然之前,法施已然之后,法之所为为用者易见,而礼之所为为禁者难知。”清代学者孙希旦也有类似的话: “礼以教之于未然,刑以治之于已犯。”(引《礼记》孙希旦注解语)教之于未然的礼才是人们普遍遵行的常法,而刑法只是治罪于已犯的人。礼法是秩序的,刑法是手段,秩序是维护社会的,手段是制裁少数犯罪的,这就是礼法与刑法,或法治与法制的区别。文明守则是我们日常的行为的礼法,宪法是维护整个国家的礼法, 《关贸总协定》是维护世界贸易秩序的礼法,《不扩散核条约》是维护世界和平的礼法,《香港基本法》是保证香港正常的礼法,《消费者权益法》是保证消费者利益的礼法。可以看出,一个国家乃至世界的正常运作,人们的正常生活的维护依靠的是礼法,而非刑法。

没有礼法,或失去法治,社会秩序失调,人心不轨,道德沦丧,犯罪率上升。统治者为了整治社会,采用加重刑法的手段,以刑法代替礼法,这样做的结果是刑法凸显,而礼法遭到践踏而消失。礼法消失了,人们失去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一切没有了规则,导致犯罪增加,而刑法也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因为没有了礼法,执法者不能忠实执法,犯罪者知法犯法,社会因而失去了秩序而大乱。这就是说没有了礼法,失去了法治,刑法也不能得到真正实行,这就是我们中国当今“法治”的弊病

只重刑法有如此恶果,为何统治者还如此青睐刑法呐?商鞅和韩非是如何说动统治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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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回复 宅中老查 2020-7-29 06:40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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