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立法补偿绝育者

作者:狼牙月  于 2019-4-19 10:50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热点杂谈

昨天,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勇敢站出来为N届前任背锅,又是立法又是谢罪,日本社会并不领情,民众也依旧不满赔偿力度。

此事源于1948年至1996年,日本政府曾主导实施的《优生保护法》。该法律强制对残疾人施以绝育手术,实施期间长达半个世纪,受害者据推算可达25000人。

2019年4月17日,安倍晋三发表讲话,当众谢罪,对曾经的《优生保护法》给受害者带来的伤害表示诚挚的反省和由衷的歉意。在其谢罪的6天前,也就是4月11日,日本参议院总会议已经一致通过了为当年的受害者提供补偿的《救济法案》。

根据《救济法案》规定,日本政府将一次性为《优生保护法》受害者发放320万日元(约合19.2万元人民币)的补助金。安倍的讲话是日本国家对被害者的首次明确道歉,同时也保证了国家对受害者的补助救济方针。

只要被认定为该法律的受害者,就可以获得一次性补助金。但这笔补助金并不是“和解费”。近年来,日本全国各地的受害者对政府提起诉讼,最高赔偿金达到3000多万日元。受害者即便领取了补助金,也可以继续诉讼。

然而,日本社会对于安倍道歉的方式,以及《救济法案》的力度仍旧存在质疑。

首先,有受害者质疑首相安倍晋三在道歉时用的主语是“我们”,“站在各自的立场”,即没有以“国家”的名义,也强调了立法和执法的是过去的国会和政府,而非现在的国会和政府,因此受害者认为道歉的真诚程度不足。然而也有人认为,法律通过和实施的确与现在的国会和政府无关,这一届国会和政府勇于在自己任期内做出道歉和补偿,已经很不容易。但是,也并非不能理解受害者因为身体和精神、权利受到伤害与侵害之深,要求更高诚意的道歉和补偿。

此外,《救济法案》给出的一次性补助金是320万日元,该金额参考的标准是上世纪90年代瑞典强制实施绝育手术后,补偿给受害者的金额。在时代变化,物价变化的情况下,以外国的补偿金作为参考似乎缺乏合理性。

日本全国各地的受害者提出的诉讼中,一般要求的赔偿金都是1000万日元以上。普通的交通事故当中,如果受害遭遇者丧失生育能力等后遗症,一般的赔偿金基准也是1000万日元。过去,日本政府对麻风病患者实施隔离政策,令患者遭遇歧视、偏见等伤害,最后国家给出的补偿金为400万到1400万日元不等。

日本社会里还有人指出,由于绝育手术实施期间已经距离现在有相当长的时间,因此不论医院是否存有手术记录,患者是否签署了同意书,都应当给受害者发放补助金。目前,已经确认了姓名的受害者只是所有受害者当中的一部分,因此,政府需要采取措施,尽量让更多的受害者得到补助。

一方面,应该感佩于安倍有勇气在任期内给出表态,说白些,这其实是在给N届前任背锅。另一方面,也应该感佩日本社会的“不领情”。正是这种不模糊化的对应和监督,才能敦促政府在立法执法当中存有谨慎敬畏之心。

国家在前进的道路上会犯错是正常的,然而立法执法司法的一个判断错误,又会给多少人带来深刻的痛苦?正因为我们对此毫无概念,才更应该如履薄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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