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国杂记:婆婆给我罗列的几大“罪状”(痛痛哭流涕中,急需安慰)

作者:水影儿  于 2009-10-3 00:16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走走看看|通用分类:回国记录|已有38评论

婆婆今年八旬有余,身体特棒。在我见过的那些与婆婆同龄的东北长辈,甚至包括我的父母,他们远远没有婆婆耳聪眼亮腰板硬朗。

婆婆是地地道道的山东人。以前听说过,古时候的山东半岛地区,经常有神仙出没。比如,传说中的八仙过海,就发生在离婆婆家不远的蓬莱。这块儿土地,属于古时齐国的领土。经常听说山东地杰人灵,这似乎并不是虚谈。在徐福,东方朔,晏婴,蒲松龄,扁鹊等人曾经生活过的领土上,后来的晚辈们顺便沾点儿灵气,这是不足为怪的。于是,我把婆婆超之于常人的健康,归于这块儿土地的厚重与灵秀。婆婆硬朗的腰板,甚至让我品出一股长生不老的味道出来。

我和婆婆相处的时间并不多。每次回国探望老人,我们都是来去匆匆日夜兼程。加之每次探亲时我都有幼儿相缠,我和婆婆交谈的时间,实际上非常有限。婆婆的胶东口音很重,她老人家的每句话,我并不都能听得懂。虽然如此,这并不影响我和她的交流。连猜带算,婆婆的最高指示,我至少能体会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在奶奶的眼中,孙子好像总是少长了两斤肉。我的第一大罪状,就是我没给儿子养胖。看到婆婆心疼孙子的样子,我是既委屈又着急。我不是孩子的后妈,肯定不会虐待孩子啦。这次回国前,我刚刚给儿子做了体检。美国医生十分肯定地告诉我,我家的孩子们各个都健康,体重身高都属正常。婆婆在批评我的时候其实有所不知,老人的孙子也就是我的儿子,目前正在美国体操班苦练翻跟头耍吊环本领。他要是长得太胖,教练也不答应啊。

婆婆为我罗列的第二大罪状是,你们怎么都用手抓饭吃呢?对这个批评,我忍不住想哈哈大笑。但在老人面前,我哪敢啊。抓饭?我没觉得呀。我在美国,只见识过印度人民的手抓饭。我们一家子,不是筷子就是刀叉,谁都没想过要像印度人民那样以手代筷。对粥,汤,米饭,蔬菜等,我们用手抓,肯定是不灵光的。婆婆的批评,着实让我晕头转向。我想啊想,同桌共餐时,到底是哪个步骤出了问题呢?我继续想啊想,我记得我好像用手抓过玉米和馒头。难道齐国人民不是这样吃饭的吗?哈,孩子爹就是齐国人,他用手抓馒头时,比我还积极呢。

婆婆给我罗列的第三大罪状是,孩子们不懂礼貌,看到长辈时,他们怎么不主动叫爷爷奶奶姑姑伯伯呢? 对婆婆的这个批评,我双手表示赞同。在美国,孩子对大人几乎都是直呼其名的,懂礼貌的孩子,顶多会在名字前面加个女士或者先生什么的。懂礼貌的华人孩子肯定有,但咱的孩子,确实不属于这类孩子之列。来到美国这么多年,我只遇到过一位主动叫我阿姨的中国小甜妞儿。其他的孩子,包括俺家的几个宝儿,要是大人不提醒,他们确实没有主动称呼长辈的思想觉悟。婆婆一针见血,高瞻远瞩,她老人家提出的这个问题,其实是个大问题,相信很多华人家长对此都会深有体会。几天前,邻居家的华人保姆,还在向我控诉过她主人家的孩子不懂事,不知道求人时称呼她阿姨。

婆婆给我罗列的最后一个罪状是,你们为什么都光着脚丫子不穿拖鞋?婆婆,对不起啦。在夏天,我们在美国家里人人都是赤脚走天下的。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光着脚丫子到处走,那叫一个舒服。婆婆批评我们过后,我仔细留心一下婆家人。噢,大家确实都穿着拖鞋,只有我们娘几个是光脚大盗。遵守家规,咱知错就改。把鞋一穿,立竿见影,我们马上就变成了婆婆眼中的良民。

我把婆婆给我罗列的罪状二字,特意用引号注明,是想说明我所表达的不是原意而是反意。婆婆给我罗列的几条意见,其实都是她对晚辈的爱。别让孩子瘦了,小心光脚丫子会受凉,小辈对长辈要有礼貌,孩子要站有站相吃有吃相,这些才是婆婆提醒我们的根本所在。

俗话说,家有老人是一宝儿。有老人提醒着晚辈,其实是做儿女们的福气。就怕哪天听不到老人唠叨了,那才是晚辈绝等悲哀之时。

昨夜,我梦到八仙清谈,也梦到了一家人欢聚的场面。每逢佳节倍思亲,愿梦中的亲人们也能邀我入梦。此刻不禁想起今年回国时,我在蓬莱阁抄的一幅对联:海市蜃楼皆幻影,忠臣孝子既神仙。

(本文关于齐国的那几句话,参见张炜文集芳心似火”) 

9/29/09  1224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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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38 个评论)

1 回复 水影儿 2009-10-3 00:17
这节过的,天天抒情!

谢谢好友们的评语,原谅暂时没一一回复。祝福大家双节快乐。
1 回复 卫灵 2009-10-3 00:19
sf 你自己坐了?
2 回复 江上渔夫 2009-10-3 00:26
别哭哈,俺们山东婆婆都那样, 祖上流传下来的.背后在人家面前不知把你夸成啥样了
2 回复 fanlaifuqu 2009-10-3 00:28
把脚裹小了,她可能就高兴了!
2 回复 snortbsd 2009-10-3 00:28
卫灵: 不读这篇文章,俺还一直以为你和咱村里很多村民一样,有个洋老公呢,。 不知哪里来的概念/印象?
看你婆婆和俺的有的一比。俺那是四川婆婆。
well, someday you will become a 婆婆...
2 回复 卫灵 2009-10-3 00:31
snortbsd: well, someday you will become a 婆婆...
是啊。 自然规律嘛。
还想象不出来自己将来老婆婆的形象。
2 回复 金陵客 2009-10-3 00:34
极其自然的感情流露,标题刮号中的描述与引好中“罪状”原意配合默契,但是作者把婆婆给她罗列的“罪状”二字,特意用引号注明,是想说明作者所表达的不是原意而是反意,其用意确实高超。是一篇值得推广的好文,谢谢分享,祝节日快乐!
2 回复 snortbsd 2009-10-3 00:34
卫灵: 是啊。 自然规律嘛。
还想象不出来自己将来老婆婆的形象。
well, that's easy: pay attention to your mother...

woops, i think i am in trouble...
1 回复 homepeace 2009-10-3 00:34
急需安慰?
打倒标题党!
2 回复 marnifan 2009-10-3 00:37
fanlaifuqu: 把脚裹小了,她可能就高兴了!
2 回复 卫灵 2009-10-3 00:38
snortbsd: well, that's easy: pay attention to your mother...woops, i think i am in trouble...
镜子里的猫真变成老虎了!
1 回复 fanlaifuqu 2009-10-3 00:39
marnifan:
你不会见过小脚。
2 回复 绿水潭 2009-10-3 00:42
多细心的婆婆... 影儿好福气。
2 回复 孤舟独钓 2009-10-3 00:43
"安慰"一下
1 回复 xinsheng 2009-10-3 00:43
水影儿也加入标题党了
2 回复 snortbsd 2009-10-3 00:44
卫灵: 镜子里的猫真变成老虎了!


like mother, like daughter, isn't?
2 回复 xoyuanfen 2009-10-3 00:47
安慰你一下, 至少你不用天天听她罗列你的罪状.
1 回复 卫灵 2009-10-3 00:50
snortbsd: like mother, like daughter, isn't?
94
1 回复 peipeilotto 2009-10-3 00:54
还行还行,我婆婆当老师的,数落起来那是相当的没完没了!
后来我受不了了,跟我妈控诉,我妈,当领导的,就找我当老师的婆婆理论去了,唉,那个热闹啊!最后这两位统一口径了,一致了。我妈负责唠叨我,我婆婆负责唠叨我lg。挺好。
1 回复 milu 2009-10-3 01:16
那是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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