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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老大当了"劳模"后 曾在获奖当晚殴打专职摄影师

京港台:2020-1-3 09:49| 来源:北京青年报 | 评论( 13 )  | 我来说几句


黑老大当了"劳模"后 曾在获奖当晚殴打专职摄影师

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山东充当黑社会的“劳模”母子被判后,案件的更多细节得以披露。

  观海解局注意到,1月2日,《检察日报》刊发了一则《自从“少爷”当上社区书记》的文章,文中披露了山东“黑老大”张宸、赵文菊案件背后的故事。

  张宸、赵文菊是母子关系。就在去年12月26日,法院宣判,儿子张宸被判了25年,母亲赵文菊被判了20年。

  对举报他的居民辱骂、殴打、泼洒粪便

  先来简单介绍下张宸、赵文菊这对母子。

  张宸父亲张云秋曾任青云社区党委书记。2010年6月,张宸接替父亲进入新泰市青云社区工作,担任居委会主任助理兼拆迁办主任。

  那他是怎么当上一把手的呢?

  据《检察日报》披露,就在张宸到社区工作6个月后,他伙同他人酒后到青云社区党委打砸滋事,逼迫刚刚上任不到半年的社区原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辞去职务。

  之后,张宸一步步当上了青云社区党委书记。

  张宸曾被居民举报。

  2011年底,青云社区的9户社区居民联名举报反映拆迁问题,举报信中影射张宸及其父存在违法犯罪问题。

  然而,这封举报信却落入张宸手里。

  随后,张宸等人对这9户社区居民及亲属辱骂、殴打、恐吓、损毁财物、泼洒粪便等。

  2012年6月25日,张宸取消了这9户社区居民及其亲属共计18名居民的老年金、丧葬、公墓、救济、补助等一切社区福利待遇,致使亲属无法落户、子女无法入托入学、死后无法入公林,居所断水断电长达两年之久。有些人被迫背井离乡,流浪在外。

  2015年9月,有一名原村委会干部刘某对张宸提出反对意见。

  次日,张宸便纠集、指使他人对这位干部实施了殴打、辱骂、非法拘禁等。胁迫之下,刘某只得对警方谎称自己系摔伤,与张宸无关,并称不需要警方介入,方被允许离开医院。

  被授予劳模当晚,殴打了专职摄影师

  张宸父母及其本人曾先后获得“劳模”称号,这一家还曾被称为“劳模之家”。

  其父张云秋2003年被山东省政府表彰为“山东省劳动模范”;其母赵文菊2014年被新泰市政府表彰为“新泰市劳动模范”;张宸在2012年被泰安市人民政府表彰为“泰安市劳动模范”,2017年又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2018年4月,张宸还被授予“山东省劳动模范”称号,作为获奖代表登上主席台接受颁奖。

  

  观海解局注意到,那次领奖时,张宸还找了一位专职摄影师为其服务。

  会议期间,张宸旁边的另一位代表请摄影师给拍张照片留念。摄影师就因为多按了这一下快门,当晚的“庆功宴”上,就被张宸家族成员及部分青云社区工作人员11人先后以扇脸、拳打脚踢、持木棍击打等方式殴打。

  早年曾在看守所殴打在押人员

  据披露,张宸在组织里被尊称为“书记”“少爷”,其母赵文菊被尊称为“老太太”。

  据官方证实,1998年,张宸因扰乱公共秩序、寻衅滋事被治安拘留两次,并被劳动教养二年;2003年,他又因犯故意伤害罪(致被害人死亡)被新泰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观海解局注意到,2003年5月29日晚10时20分,监外执行犯人张宸在新泰市看守所殴打了在押人员张为。

  当时的报道还提到,“他在押期间的待遇太好了,早上我们都出去干活了,他却可以在监室里睡觉。”

  而这一切的背后,都有张宸母亲的身影。

  官方证实,早在张宸被关押期间,张宸的母亲便找到民警宁洪磊,要求为张宸提供方便。“早在张宸被关押期间,他的母亲赵文菊曾与宁洪磊多次通电话,时间最长的一次达1000多秒。”

  殴打“自己人”

  据披露,自张宸担任主任、书记以后,给社区警务室配备了统一橡胶棍、对讲机、巡逻车、制服,巡逻队要排班给他们家“站岗”,看见张宸必须立正喊“书记”。甚至,他想让谁入党谁就入党。

  张宸连“自己人”都不放过。

  2017年初,组织成员马某因病住院,妻子白某发短信劝慰他“少干点、多休息”。这引起张宸不满。当天下午,张宸、赵文菊便到了白某的单位、家中,以扇脸等方式殴打白某,责令其下跪认错。

  还要求马某夫妇二人以原价退回已居住三年的青云社区房屋。赵文菊要求马某夫妇连夜搬离。农历二月初,严寒料峭,马某夫妇抱着几个月大的孩子当晚流离失所。

  《检察日报》披露,以张宸、赵文菊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六年时间内,垄断青云社区及周边地区的建筑工程承建,获利高达3亿余元。

  

  法院最终认为,张宸所组织、领导的犯罪组织,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依法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张宸、赵文菊作为组织、领导者,依法应当对该犯罪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担刑事责任;其他组织成员应当对各自所犯的罪行承担相应责任。

  张宸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贪污、职务侵占、行贿、寻衅滋事、盗窃、敲诈勒索、强制侮辱、非法侵入住宅、妨害作证、非法拘禁、串通投标、强迫交易罪等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

  赵文菊因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他与张宸所犯相同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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