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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刮什么风?美欧中突然都不约而同地要反垄断

京港台:2020-12-21 06:13| 来源:HK01 | 评论( 2 )  | 我来说几句


这是刮什么风?美欧中突然都不约而同地要反垄断

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为什麽「Google」成为了「网上搜寻」的代名词?为什麽阿里巴巴在中国零售市场的活跃消费者多达八亿,即每两个人最少一人是常客?我们或许认为这是市场自然而成的结果,是相关产品或服务优质而吸引消费者。但最近两个月,美国、欧洲及中国政府对Google、Facebook、阿里巴巴等科技巨企连环发拳,指控他们垄断市场,便说明了所谓的市场结果并不自然,甚至可能正在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今年10月20日,美国司法部联同11个州向Google提出反垄断诉讼,罪状有三。第一,Google透过与其他公司的合作协议,包括要求自己的浏览器置于手机上,排斥竞争对手,维持自己在市场上的垄断地位。根据司法部,苹果的iPhone电话曾经使用微软开发的Bing作为预载搜寻器,但Google每年向其支付80亿至120亿美元,以换取苹果产品的搜寻器选用Google。第二,Google借助庞大的市佔率,迫使企业支付「路费」,才能让广告到达目标客户。第三,用户在大多数情况下,只能被迫接受Google受争议的私隐保护做法。

  Google的辩解不难猜测,就是归因于用户的个人选择。Google没有强迫消费者用其产品,而是市场上的对手太弱,是用户自己选择使用Google。而在法律上,这宗反垄断诉讼的关键在于Google的服务基本上都是免费的,包括使用浏览器及网页搜寻器都不用花钱,未必构成垄断罪成的必要条件 —— 造成用户损失。但换个角度看,若非Google在客观现实上垄断了市场,焉知消费者不会有更好的选择,从而有更好的服务供应?市场上缺乏竞争,不就意味着消费者正失去潜在的更好选择?这就是司法部眼中的「用户损失」。

  若非Google在客观现实上垄断了市场,焉知消费者不会有更好的选择,从而有更好的服务供应?(资料图片/美联社)

  若说与其他科企合作组成一条龙消费链是一种垄断,另一种更明显的做法是收购市场上的同类竞争者,而这就是Facebook正面对的指控。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与超过40个州在12月9日入禀控告Facebook违反竞争行为,指其有「破坏模式」(Destroy Mode),当正面竞争对手出现时会尝试收购,若对方拒绝则直接迫害,限制第三方应用程式与其竞争对手合作,最终摧毁对手。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要求Facebook分拆业务,意味或要出售WhatsApp及Instagram两个大受欢迎的社交媒体,将来有大型收购时也可能须获当局批准。

  在大西洋彼岸,大型科企也被欧洲各国政府盯上。欧盟委员会上周二(12月15日)提出《数码市场法》和《数码服务法》立法草案。根据前者,被定义为「守门人」(gatekeeper)的企业不得使产品在自有平台上排名凌驾于竞争对手,并要与竞争对手和监管机构分享指定数据等,否则最高可罚款相当于年收入一成,甚至剥离相关业务。守门人准则为过去三年内在欧洲年收入不低于65亿欧元,或在上一财年平均市值达到650亿欧元、并在至少三个欧洲国家提供核心服务,市场预期Google、Facebook、亚马逊(Amazon)、微软、阿里巴巴、字节跳动、三星等均为新例的目标。《数码服务法》则要求科企履行社会责任,包括为仇恨言论、虚假信息及恐怖主义信息把关,违者面临最高相当于其年收入一成的罚款。

  毋庸置疑,在未来预计需时两年的立法过程中,科企将会在布鲁塞尔游说「减辣」;即使立法后,他们亦会动用强大的法律力量为其利益辩护。美国方面,当局能否证明Google等科企对消费者造成具体伤害,也是未知之数。但可以肯定的是,欧美政府已经在修正其过往对待科企的宽鬆立场,甚至不惜冒干预市场、扼杀创新的批评,出手协助市场恢复平衡。而在差不多同一时间,中国政府的反垄断步伐更是全面而有系统性的。中央政府先在11月10日颁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徵求意见稿)》,一个月后就针三间互联网背景企业 —— 阿里巴巴投资有限公司、腾讯控股子公司阅文集团及深圳市丰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在收购其他公司时未有及时申报,各罚款50万元人民币(专题),虽然只是小惩大戒,但亮剑意味极为明显。

  

  中国市场监管总局早前发出公告,阿里巴巴、阅文及深圳市丰巢网络等三家企业,因违中国《反垄断法》,遭各罚50万元人民币。(资料图片)

  平台经济扩张 垄断牺牲选择

  阿里巴巴目前业务版图涵盖零售、金融、物流等多个行业,直接或间接持有银泰商业、苏宁易购、居然之家等零售巨头,还有圆通速递、百世汇通等物流企业,金融服务方面的蚂蚁集团、网商银行等。腾讯的投资版图更巨大,据内地媒体报道涉及超过800家,其中70多家已上市,逾160家是市值或估值逾10亿美元的「独角兽」。平台经济企业愈做愈大的同时,小商户与民众开始抱怨它们垄断市场。

  内地互联网商业发展初期,由于初创企业仍未成长至需要政府注视的地步,再加上担心打压创意,当局往往对其发展过程中的越轨行为「隻眼开、隻眼闭」。然而,时至今日,当年弱小需扶持的科网企业早已发展成尾大不掉的巨无霸。执政者和民众对阿里巴巴、腾讯又爱又恨:爱,是因为它们有能力与亚马逊、Facebook、Google等美企争一日之长短,证明中国发展成就骄人;恨,是因为它们对国计民生形成一定程度的干扰,带来治理上的难题。

  随着互联网经济在相对自由开放的市场中茁壮成长,以及随之而来对生活的深度介入,政府有时显得进退失据,监管者在监管措施上的更新速度往往追不上经营者的狡猾,诸多监管问题也就逐渐浮现。现时,阿里巴巴、腾讯、美团等互联网巨头已经建立自成体系的平台,利用一般人难以理解的大数据、演算法、人工智能等技术呼风唤雨,小至叫外卖,大至金融融资,都以高科技名义进行。无可否认,高科技确实很方便,但风险亦如影随形,这些都是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重要背景。

  

  阿里巴巴、腾讯、美团等互联网巨头已经建立自成体系的平台,利用一般人难以理解的大数据、演算法、人工智能等技术呼风唤雨。(资料图片)

  有形无形之手 必须互相协作

  经济领域有两隻著名的手,其一是市场的「无形之手」,另一是政府的「有形之手」。一般而言,「无形之手」在资源调配上较有效率,但在人类自私本能的驱使下,可能会引发经济及金融危机,结果在市场失灵下牺牲大众利益,因此有时需要「有形之手」监管和调控。但「有形之手」不能掌控一切,否则会削弱经济活力,导致资源配置缺乏效率。从实践上看,两隻手总是处于既互搏、又协作之中,许多国家亦在这个过程中累积经济管理上的丰富经验。美国早在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便订立一系列《反托拉斯法》(Antitrust Law),旨在避免消费者因垄断而少了选择。美国历史上亦不乏超级企业被针对的先例,例如被指利用激进价格打击竞争对手的标准石油(Standard Oil),便在1911年遭最高法院裁定非法垄断,后来被分拆成数家企业,部份发展成人们熟知的埃克森美孚(Exxon Mobil)、雪佛龙(Chevron)等。

  廿一世纪有廿一世纪的难题。如今互联网经济已成煞不住的潮流,问题在于政府应该听之任之,抑或果断监管。国家主席习近平(专题)11月12日在江苏调研,参观清末民初实业家张謇的生平展览时指出,张謇在兴办实业的同时也积极兴办教育和社会公益事业,造福乡梓,帮助群众,是中国民营企业家的先贤和楷模。习近平的意思清晰不过:民企不能只顾盈利,也要人文关怀。以此推论,科技企业可以利用大数据、演算法、人工智能扩充业务,也可以像蚂蚁集团那样从科技行业「捞过界」到金融业,但总须像张謇那样重视实业的人才,并要牢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宗旨。

  10月底的中共五中全会提出「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说的是「无形之手」和「有形之手」必须互相协作,一方面没有排除市场的积极作用,毕竟市场若能有效运作,确实可以带来福祉;另一方面亦强调政府功能,特别是在市场失效时进行监管和调节。在这个管治思维下,科技企业可以继续发展,但不能以垄断取代竞争,不能无序扩张,一切要拿捏得宜。

  

  10月底的中共五中全会提出「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说的是「无形之手」和「有形之手」必须互相协作。(资料图片/新华社)

  扰乱市场秩序 政府有责调节

  垄断与资本无序扩张两大问题均是源于市场自身,并非来自于政府「有形之手」。垄断是指特定企业利用市场本身存在不公平和资讯不完整的现实,淘汰竞争者,达致操控市场和独佔利益的手段。至于资本无序扩张,重点不在扩张,而在于无序。任何企业都有扩展业务的动机,但一去到无序的地步,就会发生诸如盲目投资、过度放贷、过度透支等现象,继而产生金融和经济系统性风险,一旦触发引爆点,便会造成经济灾难。以蚂蚁集团为例,它以科技公司身份绕过金融监管,本身就是一个问题,更大问题在于槓杆率太高,有报道估算去到60倍、甚至超过100倍的程度,等于把潜在风险留给银行体系和整个社会。

  在部份港人的思维中,政府干预自由市场是不可取的。但无论中西,监管不是要消灭市场,而是要为市场这匹烈马套上辔头,以免社会整体福祉因其横衝直撞而遭受戕害。烈马有骑师策骑就不致于乱衝乱闯,牠不会因套上辔头就跑不动,反而可在引领之下直奔终点。以马为喻,科技巨无霸正处于被套上辔头的阶段。香港(专题)没有 —— 或乐观而言是未有 —— 自己的科技巨企,但不代表垄断和无序扩张并不存在。地产商便向来被视为垄断了香港市场,甚至有「地产霸权」之说;香港的楼市是陷入失序多年,当局盲目鼓吹置业的做法更形同令市民承受泡沫爆破的巨大风险。到底这样的市场是在令消费者受惠,还是只得企业巨兽获益?答案不言而喻。当美欧中均在市场因垄断而失序时果断介入,香港政府需要思考的不是要继续放任不管还是要出手调节,而应该是採取哪些手段协助市场恢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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