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司法有一个习惯,那就是所谓"老鼠屎坏掉一整锅粥"的道理。女方在很多重大情节上叙述与视频明显不符合,就她这样睁眼说瞎话的"证词",对方不告她伪证罪就算开恩了。这种人说的话没有什么可信度,她的所有证言都不应该采用!你觉得法官怎么可能判赢?
女方一直要求陪审团审判,就是因为心虚,企图利用陪审团都是非法律专业人士白左脑残女权特权等等人士,混水摸鱼,扳回一局。如果陪审团是公平聪明人组成,女方肯定是输如果不幸有no means no 这类白痴组成,也有可能赢(几率很小)。
No means no 脑袋根本不清楚。假设刘是色狼,女方为啥不跑?女方大多数指控都是虚假的,包括车上限制人身自由,与她当时的表现完全不同!稍微有点正常思考的人都看出来,这是纯属诬告。相反,我看录像会觉得是女方限制刘强东的人身自由,几乎就是主动强拉进入的,刘似乎没太大兴趣!
任何正常人都会得出这个结论。
至于相信美国司法?没错啊,美国司法已经连起诉都免了,当时就没有任何保释金直接释放。我当时就觉得是设局。检察官都不认为有罪,更别提法官了。司法早已给了公平判决,是你们这些愚民脑残坚持不信,用中国人缺乏逻辑的思维套用美国司法上。可笑!
107楼 游客(134.209.x.x): No means no, 加拿大的恐怖分子还上法院告政府,获赔1000多万! 这不是利用法律敲诈勒索?
你以为任何去法院提告的人都一定是有冤屈的?都是好人?任何被告的都是坏人?"不然谁没事会告你"?
你的思维能力像3岁小孩。我都怀疑你是不是在西方国家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