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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夏天,我们在孙志刚案后呼吁废除收容遣送制度之后,开始营救身陷囹圄的农民企业家孙大午的时候,22岁的吴英在东阳市新开了“贵族美容美体沙龙”,展露出不凡的经营才华和交际能力。其实在15岁的时候,她就与别人合伙开了家美容店,生意逐渐做大。2005年又经营KTV、理发休闲店等,2006年注册两家公司,开始介入民间借贷、铜期货等交易。之后大手笔组建本色控股集团:本色商贸、本色洗业、本色广告、本色酒店、本色电脑网络、本色装饰材料、本色婚庆服务、本色物流……,吴英及本色集团开始闻名全国。
多行业的同时运作需要大量流动资金,但年轻没背景的吴英和更年轻的本色集团几乎得不到银行贷款,只能借助于朋友熟人。材料显示,除了一笔1550万元的短期贷款来自工商银行东阳支行外,她的几乎所有资金都来自民间信贷。2006年12月,因债务纠纷,她被义乌市的杨志昂、杨卫陵的杨氏家族成员绑架,并被强迫签署空白文件三十余份,现金数万元、现金支票330万被抢走,被强迫交出数张银行卡密码。吴英报案后,当地公安一直没有立案,她却在两天后收到一封装有两颗子弹的信封。
民营企业急需贷款银行不管,绑架抢夺属于刑事案件公安却不管,本属民事领域的民间金融活动,因为有利可图,政府的积极性来了。吴英报案似乎是她命运的转折点。报案后不久,2007年春节之前,资金链趋紧的吴英被刑事拘留,理由是“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审开庭时,给吴英做无罪辩护的律师认为,“吴英借来的钱只是朋友间的民间借贷行为,并没有使用欺诈手段,也没有要非法占有的想法,而且全部都用于公司经营上了,并承诺归还。所以我们认为吴英的行为不构成集资诈骗罪,只能算民事纠纷。”但一心要置吴英于死地的法院完全不理会这些意见。法院认定,从2005年至2007年,吴英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以投资、借款、资金周转等为名,先后从林卫平、杨卫陵等11人处非法集资人民币7.7亿元,用于偿还本金、支付高额利息、购买房产、汽车及个人挥霍等,实际集资诈骗人民币3.8亿元。吴英的罪名从被拘时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成了可怕的“集资诈骗”。2009年10月,吴英一审被判死刑。2012年1月18日,浙江省高级法院二审维持死刑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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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是国家杀人。国家有权杀人吗?杀人杀错了,如何挽回?有哪一种司法制度能够100%避免判错死刑?死刑能威慑犯罪吗?统计数据表明,不能。杀人偿命?这种同态复仇观早已过时,以眼还眼,举世皆盲。犯罪是社会的,不能把全部责任放在犯罪者个体身上,枪毙了事。这也是废除死刑的重要原因之一。把吴英案放在中国金融制度面临改革、司法制度尚不健全的大背景下,尤显废除死刑之必要。
全世界的大潮流是废除死刑。1977年,仅有15个国家完全废除了死刑,到2001年,在法律或事实上废除死刑的国家有108个,2010年则为139个。仍在执行死刑的国家在2009年仅有18个(2010年是22个)。全世界保留并且执行死刑的这一小撮儿国家里,绝大多数情况下死刑也仅仅适用于最严重的暴力犯罪。
中国是死刑超级大国。2010年除中国外的其他国家至少有527例死刑被记录在案,中国执行死刑的数字属于国家绝密,但据学者和人权机构估计,每年大约有8000人被执行死刑。但中国也在减少死刑。2007年最高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2007年)中提到,我国现在应逐步减少适用死刑,“凡是可杀可不杀的,一律不杀。”2011年废除13项非暴力死刑罪名。这些都是限制死刑的努力。
也许对暴力犯罪废除死刑,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对所有非暴力犯罪,应该尽快废除死刑(目前中国仍有31项非暴力罪名可处死刑)。是以极刑维护畸形的金融垄断体制,还是以此为契机启动改革破除旧规?中国到底奉行慎杀还是滥杀,吴英案或成为一个检验。回首过去的司法实践,经不起时间检验的死刑案件太多太多了。确立杀人指标的“镇反”时代和抽疯式的“严打”期间,自不必说。近年见诸报端的就不胜枚举。无罪的聂树斌、滕兴善,杀了。正当防卫的好公民曹海鑫,杀了。发现尸体去报案的18岁小伙呼格吉勒图,杀了。基本上可以认定是精神病人的邱兴华,杀了。喊了几句话的荆中秀,杀了。受刑讯逼供被黑社会的樊奇航,杀了。现在又来杀吴英。甘锦华案,疑点重重,死刑;承德陈国清案,子虚乌有,死刑;夏俊峰案,正当防卫,死刑;吴英,被控罪名根本不成立,死刑。——中国司法像“镇反”和“严打”那样,杀红眼了吗?
吴英案发生在不可阻挡的历史洪流之中。和我们一样,吴英是弊端重重的制度中的行动者。她听到死刑判决时的绝望和无助是我们每一个人的绝望和无助。我常常想象,在被押赴刑场的路上,与我同龄的聂树斌的内心世界。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成为聂树斌。同样,吴英的生命也是和我们每一个人有关的。问题仅仅在于,这一次,我们有能力阻止司法成为谋杀机器吗?或者仅仅在于,我们的后代在回顾吴英案时,看到的是我们的呐喊呢,还是沉默?
2012年1月23日,正月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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