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筹”何时成“众愁”(“众仇”)?

作者:杨立勇  于 2016-1-27 22:03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财经理财|已有2评论

“众筹”---一个很性感,很挑逗,很诱惑,很暧昧的字眼,已经在温哥华走俏飙红了一段日子了。

 

最近,又因为两家华人“众筹”地产公司成为西人媒体头条新闻,“众筹”更成了城中“众瞅”的焦点。

 

“众筹”为什么这样红?

 

这恐怕要从温哥华这个特殊城市说起。

 

从某种意义上说,温哥华是一座映射着中国财富的海市蜃楼。过去十来年涌进了大批挟巨资而来的中国大陆的新贵土豪,置豪宅,购名车,逛名店,进名校,做名人。

 

另外,温哥华又是一个贫富阶级和谐相处的城市。在这里,贩夫走卒与名商巨贾很容易在各种场合擦肩摩踵,碰杯交盏。你很可能在圣乔治男校的家长会上,就坐在马云的旁边。你很可能在“品味长安”餐厅里,与任志强同吃一只烤鸭。这就很容易给温哥华普罗大众造成一种错觉,以为财富离我只有一步之遥。

 

在这座财富的海市蜃楼里,发财致富的欲望格外地强烈,各种快捷赚钱捞钱门道的诱惑也就格外的吃香。

 

“众筹”,因为它所鼓吹的“无论身份、地位、职业、年龄、性别的创业低门槛,而成了一直以来画饼充饥做发财梦者一块可以立马入口的香饽饽。它的诱惑之处在于:你只需掏不算多的钱,就可以从一介平民“腾”一声晋身为“投资人”,马上与城中的名商巨贾站在同一个平台上(至少在项目开张剪彩仪式的平台上)。

 

可是,“众筹”的狡猾之处在于:它其实不是“非法集资”,而仅仅是一种“团购”。“众筹”所有的项目不能够以股权或是资金作为回报,项目发起人更不能向支持者许诺任何资金上的收益,必须是以实物、服务或者媒体内容等作为回报,对一个项目的支持属于购买行为,而不是投资行为。换句话说,你出资一万加币参与“众筹”一家咖啡厅,你就等于是买了一万块钱咖啡的购物券,然后你就可以天天上那里喝你预购的咖啡,喝到你想呕吐为止!咖啡厅经营的好,你后半辈子的咖啡管够;万一咖啡厅经营不善关门大吉,那么你那一万块的咖啡团购券就只好裱在镜框里挂在家里客厅里做个美好的回忆了。

 

你知不知道,“众筹”的开山鼻祖是谁?

 

众筹模式的真正鼻祖是佛祖释迦牟尼,而且是在当时没有发达的众筹平台下完成的一次次成功众筹,并最终实现了自我修行和广播信念,创造了东方文明最著名的宗教。这是一种最原始的众筹模式,释迦牟尼在中华大地上的信徒--和尚僧人们也是如此,中国历史上的各地大小庙宇无不是民众齐心协力、捐钱捐物的众人之功

 

由此可见,“众筹”和传销颇有异曲同工之妙,可以变成一种宗教----“商品拜物教”。

不过,我对它还是有一点点的隐忧:“众筹”会不会有朝一日变成“众愁”或者“众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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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 个评论)

3 回复 fanlaifuqu 2016-1-27 22:09
风险一定很高!
7 回复 农家苦 2016-1-27 23:48
土豪们通常用脑子拉屎。大家只要记住这点就不会上当。赞杨兄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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