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楼 游客(108.211.x.x): 在美国打陪审(trial)是技巧问题,许多有罪的人可以被陪审团判无罪(OJ就是典型案例),一些无辜的人反而被判有罪!这个案子的起诉官Kenneth是一位非常有经验的黑人DA,经验丰富!梁警官的智囊团(应该称之为饭囊团)解雇纽约警察工会的律师是原则性错误,雇了个白痴白人律师,在打trial之间DA提出的关键证据不反驳,同时没有请出枪械专家和弹道专家举证手指扣扳机的力度和子弹打出枪时的飞行方向的理论证据反驳DA的证据!非常同情梁警官,这个案子不是种族歧视,是律师与起诉官攻坚战过程中律师失败的案列,估计未来美国法律教科书会引用这个失败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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