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不该同情乞丐?

作者:8288  于 2012-7-18 02:26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网络文摘|通用分类:网络文摘|已有5评论

 
  一, 乞丐与经济

    乞丐还有一个名字叫做“叫花子”,这个名字是如何来的?
    中国古代社会,有两类人是专靠乞讨为生的,一类是乞丐,另一类是佛教的出家人。出家人乞讨有一个文绉绉的名字“化缘”。我认为“叫花子”这个名字就是从“化缘”演变过来的。现在的出家人已经不允许到寺庙之外的社会公众场合化缘了。以前,比方说唐三藏的时候,出家人如果出门在外,每天都要化缘。(顺便提前说一下,现在如果看到出家人在大街上化缘的,肯定是骗子,详细看下文。)而出家人化缘是不怎么说话的,即使说话,也与乞讨无关。一个身穿袈裟,脚踏芒鞋的出家人,端着饭钵,谁都知道是干嘛。与出家人相比,乞丐乞讨的时候,大多会不断地说话,“行行好吧”,“可怜可怜吧”之类。因此,为了同出家人化缘相区分,乞丐的乞讨被称为“叫化”。由于乞丐一般都衣衫褴褛,于是,“叫化”以讹传讹变成了“叫化子”,“叫花子”。
    出家人的化缘并不简单只是讨一口饭吃、讨一碗水喝、填饱肚子那么简单。在佛教理论中,化缘是一种功德,是修行的一种方式。现在,这种理论已经放弃了。中国历史上有几次短暂的所谓“灭佛”运动。但是,中国历史上的“灭佛”运动,完全不是出于宗教偏见,不是出于不同信仰,而是出于经济原因。出家人太多,会减少劳动力,减少政府税收。到处都是靠化缘为生的寺庙和出家人,寺院经济会严重影响正常社会的经济秩序。因此,从限制出家人“化缘”就可以看出,出于经济的考虑,限制乞丐也是非常必要的。
 
    二, 乞丐与文化
 
    在中国的民间文化中,始终都存在一个对于乞丐的同情文化,甚至经常还会出现乞丐群体中藏龙卧虎的传说故事。例如“八仙过海”的八仙里面,就有乞丐,这样的乞丐不是一般的乞丐,而是神,是仙。江南有一个美食叫做“叫化鸡”,一般都要提前预定。传说中,“叫化鸡”的来历是苏东坡向乞丐学来的。无锡有一个著名的老字号叫做“陆稿荐”,这个名字的来历也同一个乞丐有关。传说无锡有一个姓陆的人开了一个熟食店,生意不太好。有一天来了一个乞丐。店主对这个乞丐非常照顾,给吃给喝,还让乞丐住了一个晚上。第二天乞丐离开的时候,为了表示感谢,将自己睡觉用的烂稻草垫子(旧称稿荐)送给了店主。并嘱咐说,以后每次烧火烹调的时候,从稿荐中抽一根稻草,放进去一起烧。从此以后,这家熟食店的食物美味无比。现在,北京的某些超市里,也能买到“陆稿荐”的真空包装熟食。
    每当我看到这类与乞丐有关的故事和传说,都会产生一个想法:这些故事究竟是文人编的还是乞丐自己编的?这些故事都荒诞不经,经不起推敲。但是,这些故事的目的毫无例外地都是劝说善良的人们在遇到乞丐的时候,不要吝啬,而要尽量施舍。按照这种被灌输的思路,对于乞丐来说,不至于空手而归,对于常人来说,也免得万一错过了“神仙”的保佑。所以,我更倾向于认为,这些神仙乞丐的故事,都是乞丐自己编造的,平常人听信了这些故事,就像算命求签一样,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某种程度上说,神仙乞丐的故事,同庸俗化的宗教故事一样,都是以愚弄百姓为目的。
    当然,乞丐故事里还有一类并非神仙乞丐,而是真正可怜的乞丐。蒲松龄写了不少这样的乞丐故事。蒲松龄的故事强化了一个因果报应的简单思维:如做坏事,沦为乞丐。这种态度,其实已经给了乞丐一个明确的社会定位:社会最底层的人。
 
    三, 乞丐与人性
 
    乞丐是一群自愿放弃做人尊严的人。自古以来,乞丐有很多规矩,例如不能用真名。一方面是给自己留点面子,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祖宗,免得辱没了祖宗。在过去,行乞者是不能进入家族祠堂的,也不能有牌位。一个人只要做过乞丐,几乎就很难翻身,甚至秧及子孙,除非乞丐有大功业。像朱元璋这样的乞丐是极为个别的现象。乞丐的内部规矩还包括: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乞丐的这种素质需要经过训练,彻底不把尊严当回事才能做到。但是,就是这样一种正常人无法想象的生存状态,乞丐们为何乐此不疲?有一首乞丐自己编的打油诗这样说:“要上二年三年饭,给个县长都不换”。原因就是在一个经济发展的社会,在一个相对富裕的地区,中国人传统的善良和同情心,使得乞丐太容易赚钱了。这种赚钱的诀窍就是脸皮要厚。乞丐口诀这么说:“不怕脸皮厚,皮薄要不到”。他们可以管任何人叫爹叫娘,哪怕乞讨对象是一个孩子。
    乞丐形态千变万化,并不只是伸手要钱,张口要饭。按照乞丐内部自己的分类,至少分为文乞和武乞两大类。人们今天看到的每一种乞讨方式,几百年前就有,最多加一点现代特色,换汤不换药,本质完全相同。为什么说现在流窜于大城市的乞丐大多都是骗子?很简单的一个测试,如果你遇到乞丐,给他吃的,他一般都不太喜欢,他只要钱。
    我的同事在采访中曾经遇到这样的乞丐。在街上看到他的时候,他趴在地上,表示两条腿不会走路。后来跟踪他到一个村子,他好好地站着走路,而且衣着整齐,租了农民的房子,一个月房租800元。他是一个乞讨高手,因为他会假装将自己的腿弄断,所以有钱租民房住单间,乞讨俨然是他的固定职业。他的目的是要到足够的钱,在家乡盖上三间房。同样在这个村子里,还有一些水平差的乞丐,住不起单间房,只好几人或几家合租。其中有一群带着小孩的女乞丐,每天定时出发到闹市区乞讨,来去都坐公交车。他们的丈夫每天在家喝酒、赌博,居然还有手机!不夸张地说,现在的乞丐,只要是长期以此为生的,都离不开欺骗。
    安徽、河南交界处,有好几个乞丐村,村子里家家楼房,村里人却常年在外乞讨。他们的乞讨已经发展到很细的专业分工。例如,有一个村子,是专门“制造”假和尚乞丐,村子里的第三产业提供袈裟、度牒等全套和尚用品,甚至还可以像李连杰在《少林寺》里演得那样,在头顶烧疤,还可以短期培训和尚的基本常识。还有一个村子,专门在各地租用残疾儿童,每年几千到上万“租金”,视儿童残疾程度而不等。租用者将钱交给残疾儿童的父母,然后带着残疾儿童四处行乞。古代乞讨有一种方式叫做“采生折割”,意思是说,将一个正常人故意弄成残废,以便在乞讨中唤起同情。我们现在还没有证据说那些“租用”残疾儿童的人也有“采生折割”的犯罪行为,但确实有理由怀疑。而且,在一些对乞丐不加控制管理的外国,这种现象的确存在。印度有一些世代以乞讨为生的人,生下孩子,就将腿弄断,使得他们一辈子都无法站立行走,从小到大都能在乞讨中获得较高的收入。
    还有一类乞丐是以患病的形象出现在社会上,如果你注意一下就会发现,乞丐的病大多都是外表上的病,例如皮肤病,例如残疾,很少有患血液病、糖尿病、高血压之类的乞丐,因为上述病症虽然严重性超过皮肤病,但是,不容易让人看到,而且那些身体外表的病患,不仅容易制造触目惊心的视觉效果,也非常容易假造。
    有一些乞讨行为常常被人忽略,例如在酒吧附近推销玫瑰花,饭店门口强行洗车,假装残疾人推销“爱心”物品等等。很多人可能不认为上述几种方式属于乞丐,其实它们都是乞丐内部的不同乞讨手段。对于乞丐师傅来说,针对不同的社会对象,根据乞讨者的不同条件,乞丐师傅有很多种古老的方式可以借鉴,稍加变化就可以适应现代社会。例如,乞丐传统中,有一种方式叫做“告地状”。意思是假说家里遭了难,或者受到不白之冤等。但是,他们不是向政府寻求解决,而是把自己的不幸和苦难写在一张大纸上,铺在闹市的地上。在乞丐师傅的宝典里,“告地状”适合年轻的女性乞讨者使用,如果再加上点“卖身”之类的承诺就更容易打动人了。“告地状”最新的发展是,女孩子在闹市区跪在地上,身边放一张纸,写道:收到大学录取书,家里却没钱。乞丐也会迎合社会热点。
    上述种种乞讨行为,基本上都是让人们自愿掏钱。有一些乞讨行为已经向强行乞讨发展。我所见过的最恶劣的强行乞讨是几年前在北京东单的过街天桥上。那段时间,有两个10多岁的男孩长期逗留在这个天桥上,光着上身,故意弄得满脸、满身是血(假的)。遇到女性路过,便上前拽衣服拉腿,天桥通道狭窄,行人根本无法躲避,不得不掏钱,赶紧逃离。
    如果对乞丐多一点了解还会发现,每一个城市不同的区域都被不同的乞丐势力瓜分了。即使某些人真的是生活困难,来到一个地方乞讨,也不是什么地方都可以随便去,每个乞丐必须给地下丐头交保护费。乞丐内部如果发生纠纷,还有不同级别的丐头出面摆平。如果一个城市对乞讨行为处置不力,很快,所有的乞讨行为都会被幕后势力操纵。只有那些对乞讨者处置严厉的城市,才有可能出现个别没人管的“自由乞丐”。
    如果我们审视一下乞丐的发展历史就会发现,从古至今,除了自然灾害造成的荒年,绝大多数乞丐都是骗乞。乞讨人群中,真正生活无着的比例究竟有多少?20世纪80年代,国内的一家大报曾经公布过一个调查数字,当时还有强制收容政策。对于强制收容的流浪乞讨者的调查显示,真正生活无着的只占20%。此后再也没有看到过这方面的统计数字。埃及曾经有过报道,一个乞丐白天乞讨,晚上坐着奔驰上夜总会。中国的某些乞讨水平高超的乞丐,甚至还有一条规矩:星期天休息!
 
    四,乞丐与社会
 
    虽然乞丐的乞讨手段很具有欺骗性,但是,他们依然是容易遭受欺负的群体。由于他们放弃了尊严,便不得不与正常社会保持着距离。乞丐很难受到法律的保护,为此,乞丐经常会结成不同的帮派。武侠小说中的“丐帮”并不完全是凭空捏造。
    由于乞丐的帮派特点,使得乞丐成为正常社会难以控制的底层社会。例如,所有的乞丐帮派都有一条规矩:不能向正常社会透露乞丐的内部秘密。因此,正常社会,即使是警察也很难从一个乞丐的口中听到真话,说谎是乞丐的天性。他们不会认为说谎是可耻的,因为,他们根本不顾及所谓尊严问题。欺骗正常社会的人们掏钱,是他们唯一的目的。
    在不同的乞丐帮派中,有些帮派自行规定,乞讨时不能强讨硬要,也不能做犯法的事情。但是,他们所遵循的是江湖规矩,与社会道德准则,法律规范相去甚远。这个没有文化、缺乏知识的群体,如果任其存在,任其抱成团,并不加干涉,只会一点点扩大,将更多的人拉下水。
    虽然乞丐中的大多数人不是罪犯,但是,他们极容易成为罪犯,因为社会基本失去了对他们的控制,黑话、隐语是他们拒绝纳入正常社会的表现,也是他们甘于隐秘状态的手段。我们有什么理由相信今天的乞丐不会形成黑社会呢?乞丐如果犯罪,他们的伪装,连执法部门都很容易被骗。古今中外,无论是哪种形态的正常社会,无一例外地都不可能触及乞丐群体的真正核心,它永远是一个秘密,秘密就是它生存的必要条件,把乞丐群体称为“见光死”,一点都不错。因为乞丐群体的秘密一旦暴露,立即就会失去正常社会的同情,乞丐们也就失去了生存的土壤。这个秘密的社会阶层,是社会的毒瘤,如果不加清理,迟早会发作。
    1986年,全国各地的乞丐曾经云集黄鹤楼,准备举办全国乞丐代表大会,推举全国丐头。也许是金庸的书看多了,真想搞一个现实的洪七公和十袋、九袋长老!(黄蓉有一段丐帮的故事是否就发生在哪里?)幸亏当地警方提早发现异常,在开大会日期之前就将他们收容遣返,不然的话,谁也难以预料会是一个什么结果。
    20世纪初和20世纪30年代,有许多学者、记者、社会工作者都对外表可怜的乞丐群体进行深入的调查,范围遍及中国各地。调查结果无一不显示出共同的特征:组织化,黑社会化。那些调查的年代比今天的中国要穷很多,自然灾害、战争等外因确实造成了很多短期难民,在那样的情况下,丐帮的发达和黑暗比较容易理解。今天,中国是近代历史上最富裕的时期,天然的难民越来越少,自然灾害造成的难民政府都会大力救助,这些乞讨的人员为什么还会存在呢?答案就是——他们自己想存在。因为他们知道,大家都富裕了,乞讨更容易了,比诚实劳动更容易挣钱。他们欺骗了社会的良心。
    乞丐阶层永远是隐秘的。暴露给社会的,只是他们想暴露的一角,目的是不劳而获,而更多的内容是正常社会看不到、管不到的。即使说乞丐群体良莠不齐,人鬼混杂,其中也有品格高尚之士,那么,这种“品格高尚”的乞丐也不是乞丐文化自己形成的,而是正常社会的某些文化被带入了乞丐群体,最终没有被污浊的乞丐文化磨灭而已。因此,“好乞丐”的存在并不是允许乞讨存在的理由,更不能成为赞扬丐帮的理由。乞丐中有好人,并不是乞丐这个社会阶层的特殊之处,恰恰是乞丐中好人不多,才使得偶尔出现几个好人,便被人记住。
    人类历史上,不管是在中国还是在外国,都曾经发生过黑社会最终公开化、合法化的事情。例如孙中山曾经利用帮会来推翻满清政府。后来这些帮会有一部分改邪归正,成为正常社会的公开民间团体,从地下走到地上,从黑暗走到阳光下。但是,在所有的秘密帮会中,丐帮永远不可能公开化、阳光化。因为,丐帮完全是靠谎言支撑的,一旦公开化,它将彻底无法生存。
 
    五、乞丐与政策
 
    我曾经写过一片文章,坚决反对所谓“乞讨权”属于人权。如果承认乞讨权,必然会造成一种结果:越是繁荣的社会,丐帮越发达、越可恶、越职业、越黑幕。因为繁荣社会的同情心有了更多的表达基础,乞丐们更加充分地利用这一点,倒不如一个贫穷社会,乞丐更真实,更诚实。乞讨本质上就是某些人的贪欲向全社会的良心所演的一场假戏,善良的人们却信以为真。乞讨甚至就是直接对社会良心的要挟。
    “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是乞丐生存的土壤。不是这片土壤不好,而是乞丐这颗种子,在这片沃土上,长出来的不会是善果,只会是畸形的恶果。今天的乞丐更多的是一群怀抱发财梦的人,一群不想诚实劳动,只想投机取巧,为了发财不择手段的人。根本不是生活无着的人。
    当今社会,真正的乞丐即使有,也不很多,政府和社会完全有能力救助真正的乞丐,如果做不到,只能证明是政府的失职。但是,政府对于像乞丐这样的特殊人群实行社会救助,也应该有一些规定。例如,日本就有这样一条规定:接受社会救助的人,必须放弃一些财产,包括银行存款。得失的平衡通过这个条件很好地体现。中国传统的理想社会、太平盛世都有一条标准:没有乞丐。如果今天还把“乞讨权”当作人权之一,那么同当年有些地方政府给外出乞讨人员开具介绍信有多大的差别?
    管仲曰:路有行乞者,则相之罪也。
    要解决乞丐问题,用教育的方式,强调人的自尊、自爱、自重、自立,劝导乞丐摆脱这一行,根本没有用。对于那些彻底放弃做人尊严,只为钱财的乞丐,只有经济手段才能治理。因此,本人起草了10条“禁乞条文”:
    1、有劳动能力者不准乞讨;
    2、如发现有劳动能力者乞讨,坚决取缔,政府提供保障性劳动机会。
    3、有社保的公民不准乞讨;
    4、乞讨者如有超过最低生活水平的家产,没收部分家产;
    5、未成年人不准乞讨,由政府和社会救助部门解决生活和学习;
    6、乞讨的未成年人如有父母,对父母罚款;
    7、任何人不允许携带未成年人乞讨;
    8、实在生活无着,当地政府也无力全部解决的,乞讨范围不得超出本县,或本地区。
    9、乞讨者超出规定范围乞讨的,坚决取缔并遣返,并责罚当地长官;
    10、乞讨者不可接触被乞讨对象的身体以及随身物品,也不可阻碍被乞讨对象的行动自由。
 
    乞丐盛行,对社会各方面都会造成非良性的影响,如果不加控制,甚至会毁掉人们善良的同情心。
    因此,该不该同情乞丐,大家自己寻找答案。
    我曾经在农村地区给贫穷的人捐过钱,也给上不起学的孩子捐过钱。那都是在他们真实的生活环境里,确认他们真的有困难,我才这么做。而对于到处流窜的乞丐,政府必须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在一个健康的社会里,只有每一个公民拒绝向乞丐施舍,假乞丐欺骗社会的现象才会消失,乞丐投机取巧的现象才有可能消失。我们应该把解决乞丐问题的善心,以一种信任的态度交给政府。如果政府做不好,人们的善心被政府骗了,就声讨、谴责它。如果人们的善心被乞丐群体骗了,社会受到的伤害就很难治愈和恢复。如果一个社会里真正生活有困难的乞丐必须靠个人施舍和救助,那么,这个社会一定不是美好和谐的社会。

作者:刘仰


高兴

感动

同情

搞笑

难过

拍砖

支持
3

鲜花

刚表态过的朋友 (3 人)

发表评论 评论 (5 个评论)

0 回复 箐苇 2012-7-18 02:34
不同情!!
0 回复 玮哥 2012-7-18 04:14
不残疾,不同情
0 回复 8288 2012-7-18 04:17
玮哥: 不残疾,不同情
有些是自残的...只是你不知道罢了
0 回复 玮哥 2012-7-18 04:23
8288: 有些是自残的...只是你不知道罢了
没这个水平鉴别,只好忍栽
0 回复 总裁判 2012-7-18 08:09
乞丐学研究(乞丐现象研究),以此篇为最。好文!

facelist doodle 涂鸦板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册

关于本站 | 隐私政策 | 免责条款 | 版权声明 | 联络我们 | 刊登广告 | 转手机版 | APP下载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华人中文门户:倍可亲 (http://www.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统基于 Discuz! X3.1 商业版 优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更新:GMT+8, 2024-3-31 12:36

倍可亲服务器位于美国圣何塞、西雅图和达拉斯顶级数据中心,为更好服务全球网友特统一使用京港台时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