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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还是我刚工作接的第一个离婚案。一天一个少妇来到我们事务所,请求帮她办理离婚,正值盛夏,她却裹得个严实,一边向我介绍她的情况,一边重复地在诅咒着她男人,说到痛处掀开领袖让我看她的伤,我脑子里立即闪现的是被南霸天毒打的吴清花!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我拍案而起,在最短的时间内随那少妇找她男人说理去了,并发誓要为这弱女子出头,逃离婚姻的苦海!
当我赶到他们家时,发觉屋里能砸的东西都被砸了,丈夫闷坐在一边,看见太太身后的我很疑惑,我自报家门告诉他,他妻子已经委托我做她的代理人,要跟他离婚。我的话音刚落,丈夫刷地解下腰间的皮带,没头没脑地向妻子抽下去:“叫你找律师,打死你,叫你找!”听着妇人的哀嚎,我奋不顾身地扑上去挡在他们两人中间,竟也被男人抽到,我历声说:“你打着我了,打人是犯法的,放下!”在男人一愣神的当,我抓起发呆的女人逃也似地出了门。
当时真是年轻啊!我历数了男人多宗不是,告诉妇人不必回家,到亲戚家里,并保证她不出三个月定让她重获自由身。那种救人与水火的豪情是发自内心的,仿佛那个婚也是为自己离的。
在以后的几个月里,我尽我所能帮助这个妇人打破她婚姻的枷锁,最大程度地保护了她的物质财产诉求。那一天当审判员将离婚判决书交到双方当事人的手中的时候,作为原告的律师我胜利了。原打算与我的当事人一起下馆子庆祝一下,结果我在法院的大楼外等了很久才见到我的当事人,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在法庭上争得面红耳赤,彼此恶语相向,已经不是法定夫妻的两人相拥着出了门,见到我女人立即上来问我:“我不想跟他离了,行吗?”天呐,我的鼻子差点气歪了!我没好气地对她说:“你当法院是什么啊,说破天去离婚已经是既定事实了,不离不行,再婚可以,再想离千万别找我!”
之后的几个离婚案都不同程度地出现类似的情况,我自问我的工作态度够认真,够为自己的当事人着想,为什么到了儿会是这样的结果呢?我的师傅为我点了迷津,师傅说:天下没有不吵闹不打架的夫妻,他们闹实则是在求救,向对方,向其他人,你作为律师,职责不是为离婚去左右当事人,也不能被当事人左右着去离婚。
这些年过去了,看过周围多少夫妻破镜或圆或不能圆的才真的理解了师傅的话。夫妻双方对对方的的抱怨及咒骂只是他或她的情绪发泄,做为听众,听就是了,不用酝酿自己的感受,更不要轻易同情任何一方,其实你要做的就是认真地听而不是认真地说。
夫妻关系是世界上最无以言传的微妙关系,在外人看来已经无法继续的婚姻,也许因了他们之间曾经熟悉的气味、一个曾经令其心动的眼神、或者一个无法解释的瞬间就将先前看似坚不可破的冰山化解了。这些或许就是婚姻中的缘,别人是插不上手的,也只有当事人的内心才知道是不是非得离或不用离,全然不用外人搀和进去瞎耽误功夫,解决不了问题不说,还惹一身的埋怨,你说是不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