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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白宫请求调查和驱逐孙维,简直是一场闹剧。10万个中国人的签名在美国人看来,恐怕是水军嫌疑。孙维的问题大过天,不过是嫌疑而未判罪,美国无法因为嫌疑而驱逐孙。再者,受害者是中国人,犯罪地点在中国,美国没有司法管辖权。又如果孙维真地已经入籍美国,按美国不引渡美国公民的惯例,即使孙维真地是凶手,美国也必然不会把孙维引渡给中国,更不会司法审判孙维,反而还必须保护孙维。如果美国仅因为孙维改名和朱令案的嫌疑而审判驱逐孙,那么美国的所谓法治和人权就是自打耳光。
朱令案网上如此气势汹汹地舆论一致地审判孙维是凶手,完全是一帮暴民行为:不需要证据,不需要法庭审判就宣布别人的死刑。甚至有人藉此来批判中国的政治和司法体系,更是借题发挥。朱令案存在司法不公,而这个不公不是贪赃枉法,不是官官相护,而是对待普通人重口供轻证据,可以搞刑讯逼供;而对有地位有影响力的嫌疑人则按刑法的原则重证据,讲程序,严禁逼供信。孙维受到的司法侦察和对待,完全符合现代司法的标准。我们应该要求的是让所有中国公民和居民,在刑事侦察和审判中,获得公正合理合法的“程序正义”,“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的对待,而不是把孙维和其他所有普通人一样,统统有罪推定大刑伺候。而这种所有人一律“王子犯法庶民同罪”有罪酷刑,其实离专制更接近。
朱令案正义无法昭显的原因,如同世界上众多死案(Cold Case)一样,是因为证据湮灭和警方失职,也可能是犯罪者比警方更高明,但不是中国司法体系腐败,也不是嫌疑人背景强大。朱令被确认投毒,是事发后5个月,即使以第二次发病到确诊的时间算,也是一个月以后。这样就给了犯罪者充分的时间消除证据。而警方刚开始对此案并不重视,居然只是打电话要求清华保卫处协助保护现场,而不是派专人马上封锁现场并立即采集证据。传说中刑事案的黄金破案期就是一周而已,可笑的是我们的警方居然因为五一长假而没有任何保全证据的举动而导致朱令案重大证据被销毁。北京警方的表现可谓极其不专业。
清华对证据缺失也要负一定责任。孙维的哥哥盗有毒化学品的故事,并不是清华管理混乱的全部。对于有毒化学品的管理并不是上个锁那么简单,而是应该有化学品进出库的日志:谁在什么时候取走了多少什么药品,谁回收或销毁了化学品,谁监督整个过程。如果真有这个管理制度,清华就应该能在朱令住院期间迅速发现铊遗失并很快锁定嫌疑人。而清华却否认朱令接触铊,而实验室没有铊遗失。在没有铊使用详细记录的情况下,根本无法得出孙维是唯一能接触铊的嫌疑人的结论。
在没有证物证据,也无法获得证人证言的情况下,警方最后不得不求助于嫌疑人口供。孙维被警方传唤审问8个小时,而警方在刑讯逼供传统惯性下,无法仅凭精神施压就让孙维坦白,于是别无他法,只能放人。即使孙维供认,放到今天或在美国的刑事法庭,单凭嫌疑人的口供,是无法给嫌疑人顶罪的,也只能无罪释放。北京警方在案件开始时麻痹,后来却大动干戈。如果我们相信孙维一家被窃听的故事,那么我们可以相信,警方已经穷愁陌路,不得不求助于技术手段获得线索和证据。
警方无法获得给孙维定罪的证据,当然是难以企口的失职和失误,也就可以理解为何他们不愿意告知细节,否则就是公开承认失败和无能。说到底,还是证据不足以定罪孙维。现在或将来是否能重开审查,应该是看能否发现新的证据。不过在我看来,证据已经湮灭,证人已经四散,重新立案侦查,破案的可能性,从司法上已经很渺茫。至于从政治上考虑,把孙维拉出来私刑绞死的可能性倒是有的。
孙维是否是朱令案的凶手,大家可以玩”我猜我猜我猜猜猜“,扮演一下网络神探,满足一下匡扶正义的虚荣心,更可以表演一下对专制独裁的仇恨,没有什么不可,但是自以为是地充当正义的化身,根据江湖传闻,或一面之词,就对自己不喜欢的人审判生死,这样的不过是一群不会独立思考的暴民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