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同性恋者论平权

作者:tianyong  于 2017-1-4 05:42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热点杂谈

婚姻法是人类“保护家庭”的一种制度,是人类永续良性发展的社会基础,离开了这两点,婚姻法就没存在的必要。婚姻法是两性生活与发展行为准则,更是人类社会道德伦理的根基所在。同性平权,那要婚姻法干嘛?废除婚姻法不更实在吗。
性生活是性生活,婚姻是婚姻,婚姻是两性走向家庭发展道路的一个姿态,婚姻法是两性走向家庭发展道路姿态的法律保障。而前者就是你情我愿,或金钱交易,更本不涉及婚姻。最多只是变相交易合法化,如酒吧红灯区。然交易合法化并不能改变人类的道德伦理的底线,丑恶依旧。难道要给他们来个短暂婚姻法吗?
同性恋是什么?两性生活叫性生活,同性恋叫什么性生活?人有性,却要自择性取向。取向本是生理现象而非心理现象。就象狗跟玩具狗,怎能把玩具狗当真?跟性工具互动叫性生活吗?不能,那叫玩,叫脑残。同性恋者更甚,把幻觉当真实,把冲击伦理道德底线,当作争平权,把互玩生殖器,当性生活,还想要当婚姻来经营。
犯罪者与变态者的区分在于,犯罪者是冲动而为,变态者側是心理扭曲,同性恋就是后者,这个社会一些人把同婚当议题争取平权,真是病得不轻。照此下去,废除婚姻法确立人人平权的性自由法离之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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