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宫请愿闹剧过后的断想

作者:隔岸观火  于 2013-5-9 11:39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热点杂谈|通用分类:热点杂谈|已有149评论

关键词:朱令, 请愿, 白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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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白宫请愿的闹剧终以不具名且不具官方身份的律师回应而收场。为什么没有官方回应呢?其实不回应本身就是一种回应。

有人把这场闹剧美其名曰:“信访”。你中国政府不纳信访之民意,我到民主的美国政府那里去信访总可以吧?然而信访的结果居然是,美国政府也不纳信访之民意,民主信访控们此番脸丢大了。

但你自己要丢人现眼也就罢了,偏要打着“在美国华人”的旗号,绑架我等跟你一起丢人现眼,让咱躺着也中枪,这就是可忍孰不可忍了。

我不清楚这个闹剧的发起者为谁,但此事显然是北美崔哥那篇名为“是中国人就不要忘了朱令”的檄文催化的,创意者也不会出北美崔哥介绍的那个什么“帮助朱令基金会”其右,所以,我只称他们为“崔哥们”。

崔哥们的特征在这场闹剧里非常让人一目了然:首先不在主流社会行走,不懂主流社会的游戏规则,比如说,不知道驱逐令是由法院ISSUE的,不是白宫ISSUE的,所以,庙门都拜错了;其次是英语了得,应该都是崔哥那样国内英语专业毕业的,能把人家的名字的翻译的有鼻子有眼,颇象那么回事,结果被人家律师回应说查无此人。

这是肯定的。大多数移民入籍都会获得一次更名机会,而女人嫁人后往往还要依照传统随夫姓,所以,作为已婚女人的孙维当然不该再姓“Sun”,而请愿书上要求美国政府驱逐一个名叫“Jasmine Sun”,人家确实没法满足崔哥们的要求。

其次是有人以更改出生日期为由指孙维移民案有欺诈成份,要求移民局重新审查。这更说明崔哥们没有移民过。移民过的人都知道,你出关要带一系列的证明文件,这些文件都是由领事馆指定某权威机构作的,但这些权威机构除了有开具权威文件的权利以外,并不把细,因为原件不会被制作成影印文件附加在文件里,证明文件里的中英文都是该机构的电脑上用普通OFFICE软件打印的出来的,所以,制作证明文件的制作过程就变成了简单的翻译工作,而不是审查你送来的原件有没有作伪,你只要出具相关的文件,对方翻译好你检查过,没有打印上的错误,就盖章,然后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如果回到家才发现有错怎么办?没关系,你只要再拿一份文件来,交同样的钱,他们再帮你重新翻译,重新做一份就是了。这显然给造假带来很大可行的空间。好在大部分人都是拿着身份证、户口本来做出生证明,但也不排除有刻意造假的人,拿假文件来做,但造假率比起越南人,那是小巫见大巫了。越南男人为了避免被抓当兵,都是哥哥拿弟弟的生日当生日,所以,越南男人有一个算一个,出生日期全是假的。

更有一种情况是,你提供的证明全都是准确无误的,但移民局不是用扫描机把信息扫进去,而是手工输入,最后落到你手里的移民纸上的出生日期就有误,你还不能退货,只能将错就错。

除了出生日期,还有人以孙的婚姻欺诈,要求移民局调查并驱逐孙维。这个说法是来自请愿书还是网友的说法就不得而知了,因为工作太忙,没时间去翻请愿书,只是知道这个说法在网上很流行,也相当被人首肯。认同这一做法的人显然不知道,状告孙维婚姻欺诈是他老公的机利,不是崔哥们的权利。而孙维的老公只有两次利用这个权利的机会,一次是在结婚两年后,孙维由临时绿卡转永久绿卡时,一次是在由老公申请用她入籍时。而移民局签定婚姻是否合法,并不是依据他们有没有扯结婚证,而是看双方有没有共同的财产、共同的房产、共同的孩子。孙维的老公现在没有告她欺诈,而且听说她现在已经是有孩子有房子,这一切应该都是她跟她老公共产的财产。

最重要的是,驱逐令是针对非法移民或持绿卡者,已经是美国公民的人,不可能被驱逐,只能在美国的司法框架下解决。

崔哥们为什么不上法院呢?估计除了素质差到不知道驱逐令是法院出具的以外,当然是因为知道对薄公堂者必须是受害者和嫌疑人。崔哥们不是受害者,没资格替受害者出面,所以,每每被人指责请愿不妥时,都振振有词地说,如果不是中国政府如何如何。。。

没错,中国的公检法,都在一个权力下,但一个权力有一个权力的优势。三个权力有三个权力的劣势。中国人动不动就喜欢信访,都是被一个权力惯出来的毛病,拿到三权下人家理都不理你,心里认为你根本不上路。

虽然在一个政府领导下,其实中国的公检法也是相互独立的。朱令案之所以走到公安这一步就走不下去了,八成也是被检察院退回来的,因为就目前所知的情况看,说孙维是嫌疑人的是公安。公安也就是警察。任何国家的警察都是搞以罪推定,假定嫌疑人是罪犯的,警察局不是司法机构,当事人的罪名是否成立要法官说了算。

有人以孙维曾在公安局的罪犯嫌疑人文件上签字画押认定孙维已经认罪,这是一种无知,当然,我不得不说,持有这种无知的人显然是没进过局子的好孩子。咱不说古今,只说中外,凡案子从警局移交到司法部门,当事人都会被要求在相关文件上签字。这只代表案子出了警察局,并不代表当事人认罪了。从这个情况来看,朱令案当时是移送检察院或法院的,所以我认为朱令案是被退回来过。

其实被退回来也是很正常的,检察院和法院本来就不是公安局的下属机构,并且这两有机关的设立本来就给公安局挑刺的,而不是照单签收的。往往已报公安部定性的案子后,拿到检察院,照样被打回来,因为人家也是权力机构,人家审案有人家的角度,感觉你证据不足就可以不予立案。

有人可能会说,检、法两院受了孙家的好处才这么做的,我不排除这种可能。但要知道,古今中外,司法公正其实都不白给,是要花钱的。所谓“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没钱别进来”。崔哥自己也曾披露过一起华人驾车撞人案,法官看中国人有钱,放在普通美国人身上只要500多保释金的,到中国人身上就200万,这是明码标价的以权易钱,但美国人民就不在乎,放在中国人身上肯定要跳起来,所以说,民主的透明度仰仗的是国民的素质。在中国搞钱权交易就得私下进行,不能让眼里揉不得沙子的公众知道。

其实朱令案最先走上层路线的并不是孙家而是朱家。孙家只是在朱家走上层路线后才不得不也走上层路线,算是一种被动应对,朱家在没有告倒孙家的情况下,转去投诉为朱令医治的医院,结果也没告赢。由此可见,朱家并不在乎谁该为朱令承担责任,他们只是急于想找一个责任的承担者,这种心情可以理解,但不能因此就随便拉一个人来承担责任。

我之所以一直对指控孙维是朱令投毒案的嫌疑人表示怀疑,是因为孙维没有动机。试想,一个家庭背景好的人与一个家庭背景平平的人在一起,谁更容易对谁因妒而起杀心呢?马家爵的案子已经给出了很好的答案。 警察认为朱令没有可能用铊毒自己的说法完全是一种毫无根据的推测,也许她可能就是因妒生恨想毒杀室友,结果不小心自己中招也未可知。毕竟她也是化学系的,不排除她能搞到药。至于有人以二次投毒说明是她人所为,但两个都是搞化学品的人,是刻意投毒还是不小心误食,现在只是一个悬案,没有令人信服的证据,不能说明孙维就一定投了毒,毕竟投毒只是一种推测。

可能有人会说,她要没做案,为什么利用家庭背景去走路子,这不是明摆着做贼心虚吗?窃以为不然,君不见,张高平叔侄强奸冤案就是在不积极奔走的情况下,罪名被坐实的吗?他们的冤案源自聂海芬,但聂海芬是警察,前面我已经说过了,警察就是假定当事人是罪犯的,被警察冤枉无足轻重,重要的是庭审。如果张高平叔侄当年能象孙维那样,在被控有罪有积极活动,争取在法院定性前把案子搞定,就不会有后来的十年冤狱生涯了。

可惜张高平叔侄太天真,认定自己是被冤枉的,总道法院会给自己清白,说不定认为,要是去搞不正之风,反而被人怀疑是作贼心虚。结果错过了判决前的大好时机,直到案子定下来才喊冤,这得亏是在中国,还能有翻案的一天,要在西方法官绝对权威的环境里,恐怕很难翻案。

正因为张高平的案子,让我相信,孙维未必是真凶,也许她跟张高平一样,也是被某“神探”冤枉的,她只是非常务实地为自己洗刷罪名奔走而已。

至于朱令的不幸,我是非常同情的,但同情不代表我会去轻信某些传言。我只相信司法,但就司法来说,当年可能已经结案,只是朱家不愿意接受司法结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这对他们来说确实残酷了一些,但我们有时不得不无奈地面对一些残酷的现实。

最后,我不得不再提醒崔哥们,别忘了,美国有一个人不能被同一罪名起诉两次的法规。如果说请愿闹剧算一次的话,再出什么妖娥子,到其它部门去闹要被世人笑掉大牙了。

另外还想提醒一下崔哥本人,不要以一件事,一个人,来说一群人。比如说“美国人自己吸毒,不劳别人投毒”这样的话幸好没有人翻译成英语,要知道在美国,有些话是不能说的。比如我们中国人做菜要用酒给肉类去腥,某次给老番介绍一个菜式时,因为脑子突然短路,想不起Wine,就顺口说了一句“Alcohol”,把对方吓了一跳,我赶紧解释,是一种Seasoning,他才好意提醒我,千万别说是“Alcohol”。可见,在公共场所,酒精、毒品、枪支这些,都不是可以随便说,那怕是开玩笑。

最后,借用一句“非诚勿扰”某个职业为英语教师的男嘉宾教的一句英语来作为我们原本不赞成请愿又无端被带累着丢人现眼者一个自勉:Lets enjoy lost face。见笑了。

2013.5.8晚 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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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49 个评论)

9 回复 borninheaven 2013-5-9 13:09
这也许是场成功的民意挑动,或是利用人心推波助澜吧?
8 回复 小由 2013-5-9 13:12
此事刚刚开始,远没有收场。建议您先别激动太早,谁是闹剧还难说呢。
9 回复 尖儿妈 2013-5-9 14:01
久不上网,您怀疑一切是您的自由,但怀疑是朱令两次投毒而且次次误食自己投的毒就让人大跌眼镜了。
10 回复 opticshan 2013-5-9 14:20
您的意思是说华人得达到美国专业律师的水准才可以申述,才可以鸣冤。 至少得有您一半的治丧才能不被你歧视是吗?
谁是凶手,我不知。但这件事我不以为是闹剧,这是庶民对中国司法黑幕不满的表达。当然,这不是您这样高高在上,又隔岸观火的精英所能理解的痛苦。以您这样饱食终日的精英当然不会有这样的不智,陷入到这样的不幸和痛苦当中。我们这些庶民虽然贫贱,但我们有所爱的人,所要保护的东西,虽然不入您的法眼。但这就是我们的权力:活着的权力,追求公平的权力,维护尊严的权利。还有面对黑暗爆发的权利。这不是您们这种高高在上,隔岸观火,评头论足的闲人所能指手画脚的。所以,请你闭嘴。谢谢!
8 回复 小龙李 2013-5-9 14:39
如果你可以给这个不平的案子提些正面的意见,出出注意,比你这样隔岸观火有意义的多,你嘲笑别人的时候恰恰看到你的阴暗,不平则鸣,是每个人的权利,你要是真觉得中国是公平的,你还能在这里隔岸观火吗。你先洗洗睡吧,楼上说的好,这事情只是开始。
6 回复 amoes 2013-5-9 17:22
支持博主,这搞得像文化大革命。非要把罪加在孙维头上。
9 回复 看客路过 2013-5-9 17:55
opticshan: 您的意思是说华人得达到美国专业律师的水准才可以申述,才可以鸣冤。 至少得有您一半的治丧才能不被你歧视是吗?
谁是凶手,我不知。但这件事我不以为是闹剧,这 ...
我也是庶民,我不同意你的意见。请你不要代表庶民说话!所以,请你闭嘴。谢谢!
9 回复 snakek 2013-5-9 18:12
看来这事件幕后的推手还不甘罢休呢。
10 回复 活着 2013-5-9 19:17
这是孙维的马甲,或者铊们家亲戚写的吧?一点不带人味儿!
9 回复 粒子在 2013-5-9 19:52
说理是好事,让真实说话最好,但那儿有真实呢?
9 回复 绿豆汤 2013-5-9 20:01
厨师放多了盐,你向司机抱怨?
9 回复 larryle 2013-5-9 20:21
我不觉得这个请愿是场闹剧,我倒是觉得很悲哀,为中国人悲哀,21世纪了,中国人自己的事情,我们自己没渠道解决,还要寄希望于他国政府。
我们自己政府的网站怎么就不能发起类似的请愿呢?

同时也庆幸,至少这个世界上,还有个地方,让大家可以表达自己的意愿,虽然那并不属于我们中国人。
9 回复 草原 2013-5-9 20:37
larryle: 我不觉得这个请愿是场闹剧,我倒是觉得很悲哀,为中国人悲哀,21世纪了,中国人自己的事情,我们自己没渠道解决,还要寄希望于他国政府。
我们自己政府的网站怎 ...
同感!
9 回复 人权是非 2013-5-9 21:22
我的表态不是支持,是搞笑.其实和楼主的意思是一样的.我是说同胞们在美国的上访是搞笑的行为艺术.
上访和劳改是法制不健全的社会里的难兄难弟.美国社会的法制不敢说百分百健全,但至少可以不需要用上访来补充了.所以同胞们省省,别闹了.
8 回复 STDL 2013-5-9 21:37
可惜我只有一块砖头,否则我就多拍给你几块!不过你的博客娱乐性蛮强的,跟以前的海明律师有一拼。祝贺你成功赚取点击量。
9 回复 笑臉書生 2013-5-9 21:49
请你闭嘴
10 回复 安徽农民 2013-5-9 22:02
看客路过: 我也是庶民,我不同意你的意见。请你不要代表庶民说话!所以,请你闭嘴。谢谢!
你懂中文吗,他有说他代表庶民吗?
请有什么权利让别人闭嘴呢。谢谢
9 回复 无名侠 2013-5-9 22:04
闹剧,但很多人不甘心。
9 回复 寒枫109 2013-5-9 22:17
很清楚,丢脸的不是中国访民,而是中国政府,中国的司法制度。
9 回复 来自家乡的客 2013-5-9 22:18
是不是闹剧还没到最后见分晓呢。在此给你一块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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