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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来了(中)
09/15/2018
上文说到FBI对在美华人学者、尤其是“千人计划”学者开始调查,美国目前的科研领域对华人学者处于“山雨欲来风满楼”的环境,放弃美国国籍并被美国拒签入境的中国知名学者饶毅先生在这种“肃杀”的氛围里再添一份“催化剂”:给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NIH)负责人Francis Collins发出了一份义正词严的“指责信”,教育他要“挺起脊梁”,“真理就是真理。不能因为政治领导人或律师说的不同,科学家就扭曲真理”,“现在是美国科学家显示自己脊梁的时刻”,文章里,饶毅引经据典地告知 Collins 先生:科学没有国界,应该为全人类服务(有兴趣的网友可以上网查阅饶毅先生的信及其个人简历)。
这封公开信说的有道理吗?有,看似非常有道理!
这封公开信说的有作用吗?没有!而且,适得其反!
原因如下。
这次对中国学者的打击行动是FBI,指责NIH给在美的中国学者添堵,正可谓“名不正言不顺”,NIH致信约一万个接受NIH资助的研究机构,对受外国资助的科学家隐瞒资助情况、转移知识产权成果、泄露同行评审信息等行为协助FBI的调查,这是合理合法合规的一种常态措施,任何接受NIH资助的学者,都有这个责任!而且,该通知并没有特别提到中国,只是调查接受NIH资助的学者是否违规接受了外国政府的资助(NIH is investigating whether researchers with NIH grants failed to disclose financial contributions from foreign countries),而饶毅先生此地无银三百两来指责NIH的程序调查,显然把一腔正义之火烧错了地方。果不其然,针对饶毅的指责信,NIH负责人院长 Collins 先生声称对此“非常困扰”(very trouble),在这里,英文的“trouble”绝对不是个褒义词,院长先生最后总结:“显然,这封信的作者已经深刻地误解了美国正采取的行动”。
饶毅应该给FBI写信,他会吗?
在美国从事公司、大学或者科研机构等单位就业的华人应该知道,上班的第一天,都会和单位签署“利益冲突”文件,该文件旨在约束单位员工可能存在的利益行为,而难以公正地履行自己职位赋予的工作职能。(Conflict of interest is a situation in which an internal auditor, who is in a position of trust, has a competing professional or personal interest. Such competing interests can make it difficult to fulfill his or her duties impartially. A conflict of interest exists even if no unethical or improper act results.)换句话说,假如你是单位负责发包工程的,你不可以在发包工程过程中给自己甚至是亲朋好友谋利益。该“利益冲突”文件每年都需要填写,以证明自己在上一年没有相关行为。
这幅漫画比较形象地反映了“利益冲突”的关联:鸵鸟的毛已经变成了此人的胡子,于是此人告知:没看到鸵鸟(英文原文:这里没有利益冲突)
(图片来自网络)
中国的“千人计划”或者“长江学者”此类吸引海外人才的资助项目,有很大的弹性,其中就有被引进的人才不需要全职回国工作,可以在海外全职工作,可短期回国指导项目。这些项目设置的灵活性是很适应于海外学者的,对他们而言,全身而退回国,对在海外拼搏多年已经适应海外生活的家庭来讲是个难题,尤其是他们的后代,几乎失去了回国发展的能力。但这样的灵活性和美国的“利益冲突”有明显的抵触,这类学者如果回国指导工作,只有一种情况下是符合规定的,这就是:得到在美从业单位的许可并上报回国指导工作所得到的收入。
那么,有多少在美学者专家符合这个规定呢?这也是为什么,2016年已经辞职回国的海洋大气物理学家王春在博士2017年回美探亲时被捕,最后庭审王春在承认的罪状仅包括:于2010年3月1日至2013年2月23日期间,受聘成为中国海洋大学长江学者客座教授,利用年假时间指导学生,帮助他们进行研究,并获得了每月约2,197美元的津贴(约合14,000人民币);以及在中国的学术会议上发言时没有事先通知他的主管,在时间和出勤上弄虚作假。
这个庭审记录明确了一点:原单位不知道他的这些活动,也就是说,他违反了“利益冲突”这个规定。
目前充斥美国媒体的“中国间谍”这种耸人听闻的负面新闻,笔者认为被夸大其辞了,绝大部分学者说到底是“违规”,是带着获取自己个人利益的目的做违反“利益冲突”的事,毕竟绝大多数“违规”学者从事的科研都仅限于发表文章之类的工作,而不是能带来改朝换代、惊天动地的新发明、新创作的项目。
1996年,美国通过了《经济间谍法》(Economic Espionage Act,简称EEA)。“经济间谍罪”必须同时具备四个要件:一、被告人窃取、或者在未获得商业机密持有人允许的情况下获取、破坏或者传播信息;二、被告人明知相关信息是为人所专有;三、信息是商业机密;四、被告人的行为是基于使外国政府、外国机构或者外国代理人获益的目的。
这样看来,“违规”到“间谍”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这段路留在了法庭上了。
当然,这种“违规”的现象如果普遍了,抓“间谍”则必然会扩大化,也就是为什么现在“运动来了”的原因。
中国学者“违规”的事情现在普遍了吗?让我们来看一下近几十年的统计数字。
上面这张图给出了答案:2009年后,一半以上的经济间谍被告是我们华人。
奥巴马总统上台后,涉及华人案件的比例大幅增大,2009年以来,据《经济间谍法案》被起诉的华裔人数所占的比例是1996年到2008年期间的三倍,达到52%
截止到2017年底,在总计180起经济间谍和盗取商业机密的案件中,至少有55起涉及中国公民或者美籍华裔,其中1997-2008年间每年平均至少3起,2009-2015年间至少4-6起,目前仍有19起案件未结案。请记住,这里仅仅是经济间谍和盗取商业机密的案件,不包括我们前面分析的“违规行为”。
随着中美贸易战的展开,打击中国“偷窃美国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成了川普政府的工作重点,而“千人计划”和“长江学者”这种光荣名册成了FBI绝佳的收集“罪证”的参考资料,按中国的俗话说,这是撞到枪口上了。
当中美关系好到象“婚姻夫妻”(汪洋语)关系的时候,这些“事”都不是事,可当贸易战愈演愈烈的今天,“小事”也变成了“大事”,“违规者”极有可能成为“间谍”的代名词。
最悲催的是绝大多数在美国辛辛苦苦打拼的中国人,他们遵纪守法、老实做人、安家立业,把自己的梦想寄托在下一代的美国梦上,却惹来一场可能针对自己“运动”的扩大化,在美国民主平等的社会中,徒添华裔“不值得相信”的氛围。一旦这个氛围形成,影响的绝不是华裔第一代移民,华人的子孙都可能受到影响。
我们招谁惹谁了吗?
(待续)
在美国从事公司、大学或者科研机构等单位就业的员工,上班的第一天起就需要填写类似的“利益冲突”表格,并且,每年需要履新
(图片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