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为基督徒,传道的,和信道的,都是非常“可怜”的(在不信的朋友看来,甚至在基督徒,还有一些老我的时候,看自己),因为,他们必须公开承认自己的“无能”。
这,是一个绝对的区别。
2)那麽,难道基督徒以“无能为荣”吗?
“无能为荣”吗?
这就是基督教另外一个“悖论”,非常深的“悖论”
请看经文:
Rom 1:16 我不以福音为耻.这福音本是 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
我不以福音为耻?
为什麽保罗会在这里说,不以福音为耻呢?
言外之意,就是,信福音的人,有可能在外人看来是“不好“的,是让人抬不起头的。。。
请看其他的类似的经文:
2Ti 1:8 你不要以给我们的主作见证为耻、也不要以我这为主被囚的为耻.
不要 以我们为主作见证 为耻; 言外之意。。。
不要 以我这为主被囚的 为耻: 已经被囚了,在世人看来,难道不是耻辱吗?
基督徒的苦难,可以沿着这个思路,这个“悖论”,思考下去。。。
3)如果不是神的恩典,神的管教,神的鞭子,又有谁会愿意去享受,欣赏这种“无能”呢?
其实,神的管教,神的鞭子,就是我在这里,一直提醒大家的。。。
你趁着年幼、衰败的日子尚未来到、就是你所说、我毫无喜乐的那些年日未曾临近之先、当记念造你的主.(传12:1)
4)如何来理解 “你的神用鞭子来管教你欣赏享受无能”?
所以,是“悖论”啊。。。(保罗教导我们,不要。。。为耻啊)
我们自己要承认自己“无能”;
然后,神再在我们身上,显出他的大能。。。
(所以,基督徒会说,一切的荣耀赞美,都归神)
神的鞭子,管教,是让我们知道自己的无能,让我们承认自己的无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