焰火

作者:朽木  于 2008-7-9 02:57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其它日志|已有5评论

好久好久不放鞭炮了。
 
趁美国独立节,放点鞭炮过过瘾。
 
往年都是在路边大篷里买一些焰火,独立节那天经常邀请一些狐朋狗友家来俺家小吃一顿,然后和孩子们一起放焰火。无奈大街上能买到的焰火都是坐地式的,喷几个火星就完事了,放一两个还行,放多了就很boring。所以每年一开始放的时侯,俺家门口围了一群大人孩子,过不了一会,人们就溜里溜哒的跑到邻居家门口去看了。临居也真不像话,不知从哪里买到那么多冲天炮一样的大礼花,三下两下就把俺家门口的人全勾引走了。
 
今年偶然一个机会,俺在离家约50里远的一个地方,发现有卖礼花炮的。为雪往年之耻,俺一下买了三大箱,算了一下足有几百斤TNT当量,心里有点发毛:这些东西要是落到阶级敌人手里,用来破坏社会主义建设,会给党和人民带来多大损失啊。
 
回到家,老婆的阶级觉悟就是比俺高。她提醒俺去调查一下,在自家后院放这么大的礼花炮是否合法。俺说,既然卖的合法,俺买的自然合法。嘴里随这么说,心里也犯嘀咕。最后还是上网查了一下地方法律。。。。法律说:禁放。
 
哎呀,俺这个郁闷呢。哎,很快就找到了一些评论,说法律虽然是这么写的,可历年放的人也不少,这么多年,还没有一例因放焰火被抓的案例。原来本周法律规定,任何能离开地面,炸药量超过100克的鞭炮(俺那箱里的最小的是500克),不可以用于个人休闲或娱乐,但可以用于农业和商业。所以,买卖是合法的,但用于什么目的是买主自己负责的。因为这样可以做“农用”这条法律空子,使得警察很难抓人,经常是睁一支眼闭一支眼。按照“惯例”,只要你不当着警察的面故意放给他看,他一般不会主动找上门来查。
 
俺正准备也钻钻法律的空子,太太这关还过不了,一顿大道理,把俺说的垭口无言:“你经常给别人讲道,要人遵守地上的律法,你自己却故意违背,还好意思说。”俺家孩子本来也兴高采烈的准备打放一场,一听说法律不准,全都站在妈妈一边,强烈要求俺把礼花退回去。
 
俺一面暗暗欢喜,关键时刻才可以看到一家人属灵程度还不低。一面心不甘情不愿的驱车50多里去退货,货主说:你也可以说是“农用”,只要你在后院种几个西红柿苗,按照法律,你就可以用驱赶吃庄稼的鸟类的名义西红柿苗附近放什么都行,放完以后,再把西红柿苗一拔,不就没有问题了?俺一想,有道理,正准备打手机向领导请示,转念一想,肯定会被首长批判成“假冒伪善”之人,想方设法钻法律空子。。。。
 
最后,俺终于狠斗私字一闪念,毅然绝然的把礼花炮全退了。
 
独立节,俺照例买了几盒上不了天的焰火。这次,任凭别人家炮火冲天,俺家孩子们一直守在自家门口,和俺一起放完了所有的焰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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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5 个评论)

4 回复 同往锡安 2008-7-9 03:24
有失必有得,哈~
3 回复 Servant 2008-7-9 04:22
好在没有放,否则,焰火把木头点着了啊。。。:)
3 回复 MapleTree 2008-7-9 04:24
Servant: 好在没有放,否则,焰火把木头点着了啊。。。:)
那就变灰灰了。
3 回复 散落的雪 2008-7-9 04:48
退还就对了。。。拍手~
3 回复 遥祝 2008-7-9 11:58
你有一个好内助,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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