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73条如是观

作者:大写的蚊子  于 2012-3-14 08:25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热点杂谈

围绕73条的讨论,其中一个重大意义是:引导习惯了管制社会的国人意识到,每个人其实都有可能成为犯罪嫌疑人,所以,永远不要为别人的人头落地而欢呼.宁愿多想想:他的权利,有没有得到保障?(说件题外的事:最近围观药案的后续新闻,以及有关于药父在案发后的活动,让人有一种被愚弄的心痛).事实上,73条对公民的现实威胁还是产生于执法过程中,而中国的司法在执行层面上的问题是最突出的.

但是我是不会用73条来类比到刘艾之流身上的.说句不恰当的成语:咎由自取,你鼓吹革政府的命,政府就取你的命,任何想进行革命活动(无论是口头上还是行动上)都要有坐牢或牺牲的准备,你既想万众围观当英雄而不付代价,门都没有.那些只会鼓吹革命又想在家高床软枕的通常都是骗子.其实看清楚一点那些所谓"以言获罪"者的背后,都有一只所谓外国政治势力的黑手在操控着.只要我们不捂着眼睛就明白中共矛头所指的究竟是谁了.任何政府都不会对内外呼应的异见人士掉以轻心的!

其实我觉得对"伪证罪"倒是需要认真对待,有李庄前车之鉴,这条对大多数国人才是切身之痛.如果"伪证罪"同样适用于执法人员,那样就可以减少刑讯逼供的违法行为.奇怪的是为什麽大家反而对这条轻轻地放过而少有人提议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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