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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新浪网上的一则报导颇引人眼球。广州的许某,利用ATM程序出错,乘机在机上取走人民币17.5万元,并且“躲了”起来,归案后被法院判了无期徒刑。
乍看到这则新闻,我还以为只是某个撰稿人的一次无厘头的制造罢了。ATM出错的前提下,在自己的帐户中取出17.5万元能招至判极刑吗?且不说多少贪污数以千万亿计的官员(给国家造成的损失更是天文数字)落马时也仅仅获得无期或死缓,最后大部分还保外就医,优哉游哉?比如,温州中行烂尾楼的始作俑者之一原行长,现在就保外就医在家里安度晚年。也不说合同诈骗千万计的最重的也不过如此。就是入室偷窃这么多不伤着人的话,也不会判个无期吧,如此有的话,我倒从来没有听闻过。
不过,随着越来越多的网民跟贴,相关报导接踵而来,甚至对此发表意见的律师、教授的名字也见诸报端,我才愿意相信这是真的。
不过,我对此只能瞠目结舌。
此前我闻说过的两起类似案件的报导,均没有进入司法程度。一起发生在英伦某地,ATM机出错,吐出两倍的钱币,数百人排队取走了上百万英镑。事后,银行也只能力图尽量挽回损失而已,因为牵涉到到人数众多,有部分损失不可避免。还一起是发生在深圳,当时附近一家工厂发工资,工人在机上取钱发现能取出双倍的钱,于是全厂工人总动员,取光了所有钱。事后,厂方配合警方让所有的人交还所有多取的钱,没有追求任何人的责任。
同样的行为,结果差异如此之远。仅是法不及众,还是我们的法律解释的灵活
度可以如此之大。
作为草根中之根末,个人生计堪忧之时,本无意于对热点发表任何个人看法,因为我知道我即使表达了也没有任何意义。但目睹此案背后的愚昧回归和文明的失落以及网上掌握着话语权的所谓名人们的集体失言,我觉得此案不是个特殊个案,而官本位的复辟、执法者悔辱法制明目张胆化欺负弱势群体的习惯性表演。我怎能不从内心深处为这件事件发出了一句悲痛的呐喊:这是我们法制的缺陷,还是一些丑陋国情导致的法律伤人案?!
法律伤人,缘故有此一说?前几天联合国刚刚商议在世界范围里免除死刑一事,全球只有五十个国家不同意在本国免除死刑,其余二百多个国家均投了同意票。可见,世界的主流的法治思维越来越人文化,教育为重、惩罚只是手段罢了。而这件轻罪重治(个人以为是轻罪)的案件,与这南辕北辙,相差何止千里啊。
不止小许和小许的家人和朋友,连我怎么也想不通:也许小许从来没有犯过法,甚至没有打架,偷过一分钱的东西(相关报导已证实)?这极刑来的太突然了。如果没有ATM机出错,小许也许这辈子永远和牢狱无缘,当然,这与案件本身没有关系。我只是想说明这件事件的偶然性太大,然而也许结果却是必然的,只是小许他遇上了,如果你我或身边朋友遇上了,一时冲动,肯定是一样的结果。
小许当然有罪,如此贪心,竟然乘机取这么钱。但试想让生活贫苦的底层人们中的一百人去面对这件事件,你能确保九十个人不犯这样的或大或小的错吗?而我们其他十亿人民之所以没有犯这错,不是因为比小许高尚,而是因为没遇上这事。这事就和金华那个军官救人牺牲了一样,纯粹属于偶然事件,而非蓄意已久。如果其他军官其他人遇上此事也会挺身而出的,这军官遇上了,光荣的烈士称号选择了他。而小许遇上了这件事,绝望的无期徒刑选择了它!他该受到法律制裁是应该的,但我想说的:如果,这个审判里法律公正地扮演了它的角色的话,实在是法律的无厘头。
正如广大网民责问的,ATM出错,也是这案件主要原因。小许判了无期,ATM机和银行管理方怎么没有被判刑啊。相反银行和ATM机的制造商都出来说自己是受害方,那么小许岂不是唯一的施害者了,确实罪该万死啊,居然得罪国家的大银行,给他们的工作带来如此不便而诉诸警方。然而银行的客户---全体公民可不干了,说:如果这样的话,银行随便多给你几万元钱,你不是就可以遭陷害也被判个数十年呢。还有人说,他帐户里的钱很多,取几十万元时从来不看余额。如果这事是他遇上了,会不会被判无期呢?如果不会的话,那简直中国底层百姓的悲哀!虽然百姓们的法律意识淡些,文明意识少些,何至于一犯错就被贵族严刑相伺、一棒子往死里打吗?这岂不回到了封建社会甚至是奴隶社会了吗?
当然,依法追究责任无可厚非。作为国家头的大学的女副教授出来振振有词地说:许霆利用ATM机漏洞多次盗取款项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法院判决并无不当。在她眼里,这钱可是金融机构的,这不就是盗窃金融机构吗?法律的要件齐全,当然要依法判刑了。相比,荷枪实弹或挖地洞偷银行的银行大偷,小许受到了相同的待遇,这是法律草菅平民的贱命,还是法官们形而上学、草草搬照、生吞活剥法律条文犯下的笑话呢?幸好,还有高院一道程序,严重关注之际,还愿只是法官们的一场喜剧表演。
前段时间一个韩国人在美国杀了数十人,美国人还为他的灵魂祁祷。美国许多有识之人惊呼,应该发现许多人类似的潜在的精神问题,及早帮助他们。他们还纷纷自责美国社会忽视了这个韩国人,造成他最后的精神溃崩,报复社会。人家是这样面对犯罪的,而我们这起案件,最直接的始作俑者,银行和ATM机的制造商纷纷说自己受害,法官更是置小许的一生于不顾,大笔一挥,往最重的一条里靠:极刑。还有权威的人大的法学教授出来解释此结果合情合理。掌握着话语权的名人们,都做什么去了,难道只会天天娱乐、歌颂太平以及批评一些无关痛痒的民事纠纷吗?
难道这就是我们国家的国情吗?为官的不明收入数千万以上,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查无来源,最多只能判十五年,一贪之差贪污数额达到数千元云云便可以判上若干年?利用合同诈骗数千万上亿经过法官千辛万苦地查证只判几年,甚至可以逃避法律惩罚,而街上抢夺数百元的小偷可以轻松地照章判他几年?而贪官合同诈骗犯们往往社会关系极好,总能动用一切资源让法官耗尽精力而毫无结果?普通职员和小偷是弱势群体,只能任由法官拿来实打实的法律条文来摆布了?反差如此之大,不是明摆关欺负普通百姓吗?多少年这些事也许见惯不惯了,难道真的没有办法令法律真正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吗?我看还是一些丑陋的国情在里面作怪。
静心而思,这件ATM出错导致的无期判刑事件,也许法律条文还有欠严密科学。但不能否认我国某些国情也导致了法律条文的僵硬和无情。如果我的银行多一点服务意识,尽量多做一点思想工作劝诫小许和其家人(据报导,没能联系小许家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也许他自己知错送还钱财。而我们法律过程过程本就有着从松从严之分,如果法官多想一想应该如何教育大众、多尊重一下平凡的生命的话,也不至于动辄无期徒刑。
也许此案量刑偏重还有着其他原因。比如,为了考虑防止我们的国有银行以后不要因此类事件导致损失而告诫民众。那么把银行的利益无限放大和对民众生命的漠视只会招致大众的极力愤慨。我就是其中一个,所以我以公民的名义喊:
莫让丑陋的国情导致法律伤人!
受伤的何止是小许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