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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起初,租界是为了“华夷分治”,外国人不可以进上海城,只在租界生活,当然公园等娱乐设置,也只是为外国人服务,不对国人的。
后来,租界里华人日多,交税日重,欧风美雨,意识先进,认识到“纳税人的权利”,所以,要求平等权。
当时租界,提出了类似当年美国联邦法院的“隔离但平等”的解决方案,在外滩公园以北另造一个公园,专给华人使用。
但是,租界华人的民权意识,已经发展,认为“隔离即不平等”,还是提出华人进入外滩公园。
但从来没有“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牌子。
直到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以后,中国人在租界里的地位,前所未有的提高。租界当局逐渐废除了歧视性规定。
二战中,中国人民的伟大贡献,赢得了在国际上的尊严。租界撤消,不平等条约被废。可以说,中国人从那一天,早就站起来了!
这跟XXX没有关系!
其实没有“牌子”已经足够说明中国人在租界里的屈辱,没有必要有这个“搅屎棍”!就象南京大屠杀中,哪地杀了多少同胞,就是多少,没有必要说“万人坑”这种让人误解的话。
I
鸦片战争以后,上海开埠,但上海人不允许夷人入城,也不许租卖房产给英国人。所以,几经交涉,开辟了英国人专住的“租界”,是为华夷分治。租界在上海城北,黄浦江的滩涂地以西。后,英人自设总会、跑马场、公园,自娱自乐,与上海人井水不犯河水。
后租界日渐繁荣,华人也开始大量入居租界。当局也向华人收税,华人也与外国人一样交税。
久之,公园等公共场所还是依从前那样,不向华人开放。
而华人认为“同样纳税,同等权利”,自己受到歧视,希望当局改变政策。华人对当局不满,于是产生某种认识扭曲, 产生一种讽刺,这种讽刺又逐渐变成了集体的自卑和自虐。
1885年的《外滩公园游览须知》
第一条: “狗及脚踏车切勿入内”;
第五条:除西人佣仆外华人不准入内;
第六条:儿童无西人同伴不准入内;
1909年9月的《公共租界工部局公共娱乐场(今鲁迅公园)规章》
3.华人不准入内,除非是侍奉外国人的佣人。
4.印度人不准入内,除非是衣冠整洁者。
5.马、汽车和自行车不得入内。
6.婴儿车必须限于园径上推行。
7.狗不得入园,除非加嘴套及用皮条牵住。
1909年的法国公园的规定:
(1)严禁下列人和物进入公园:中国人,但照顾外国小孩的中国阿妈和伺候洋人的华仆可跟其主人入园;酒醉或衣衫不整的人……
(2)洋人牵带的外加口罩的狗允许入内。……
(5)公董局保留有权利发给华人入园券。
这些对华人的歧视性规定,在民间“概括”为了“华人与狗不得入内”。
以上三个公园的规定里,都没有“华人与狗”四字。
这就跟前些年,不满情绪把某些城市的新交规概括成“撞了白撞”一样。其实,上海的公安局的那个《通知》里,根本没有“撞了白撞”那几个字,那是歪曲。
但时深日久,“华人与狗”渐成习语,被大家反复练习,加深。
以致,著名的美籍历史学家周策纵也使用这个习语:“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牌子。
其名著的《五四运动史》P296(岳麓出版社):
法租界比公共租界更为不民主。……曾有一段时期,法租界当局在公园竖立标有“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牌子。实际上,根据1909年公园开办时的规定,有主人带领的狗是可以入内的,而中国人不行。此规定1928年被反转过来。
而事实上,这个“华人与狗”的牌子,是指上面法租界公园那个规定,那里面没有“华人与狗”四字,它也是从里面“概括”出来的。可见连历史学家在写著作时,也用使用了这个“习语”。而不是事实上存在着这么一块“牌子”。
所以,陈旭麓先生和上海档案馆和 “联系”、“概括”观点,是正确的。
陈先生认为:“过去一讲到租界,我们毫不例外地把它说成是‘罪恶的渊薮’;
一讲到租界,人们就会很自然地联想起上海外滩公园门外写着‘华人与狗不准入内’的象征着耻辱的牌子
(这块牌子,是人所共知的。但有没有这个牌子呢?后来查了,其实并没有这个牌子,但有一些游园规则,其中一条是‘狗与××不准入内’,一条是‘华人不准入内’。
后来我们把它联系起来便是‘华人与狗不准入内’。
这对中华民族来说,是一种侮辱,从民族立场上说,是不可容忍的)。
如果从人类文明史来说,又不一定是这样。”
(《中国近代社会新陈代谢的若干问题》,《陈旭麓文集》第二卷《思辨留踪》第165页,华东师大出版社)
上海档案馆《上海地方志》(2001版)的观点:
据1909年的《上海指南》,外滩公园游览须知第一条、第六条仍规定“狗及脚踏车切勿入内”,“华人无西人同行,不得入内”。这种明显歧视华人的规定,引起爱国人士的普遍不满与愤怒。这一规定后来被民间概括为“华人与狗不得入内”。
其实,清末民初的《上海指南》中,在介绍西人公园(即外滩公园)时,几种版本都注明“华人不得入内”。可见严肃的工具性的文献,都没有“华人与狗”一说。
而“华人与狗”的文字却出没在“感情味很浓”的作品中,如日记,演讲,诗歌,还有电影(比如,李小龙的《精武门》,周星驰的《点秋香》算不算?)
这就是事实和感情的分野!
大家还可想一想:法租界内的“复兴公园”(或叫法国公园、顾家宅公园),怎么会有“华人与狗”一牌?
众所周知,法国人是“小狗优先,绅士靠边”,可能不让中国人进,但绝对让狗进去。(因为公共租界还有意大利、俄国等国,后来还有日本的管理的原因,所以就“委曲”小狗了)
再举公共租界里的体育场所为例:
早期(南京政府成立之前),公共运动场的管理规则主要为:(1)衣冠不整者不得入内,中国人除使用运动场的俱部成员及陪伴外国人者不得进入该运动场……
还是没有把华人和狗并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