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的纽约,毒品泛滥,而不同帮派的黑道之间为了争抢地盘,争夺利益,光天化日之下,血腥冲突。执法者呢?在一片乌烟瘴气之中,负责维持治安和稽查毒品的警察反而成为毫不费力的受益者,他们从毒贩那里搜缴毒品,然后再卖给黑帮老大,他们利用自己的权利,威吓黑道,从而收取固定的保护费。他们对于黑帮毒贩的勾当,一切都视而不见,这是因为他们明白,如果有一天这些行当,这些人不见了,那末他们的财路就断了。这一切,已经成为纽约警队里面的潜规则。
偏偏有这样一个警察,他相信自己的职责是要把这些罪犯绳之以法,当他和自己的同伴缴获了一百万美金的赃款之后,他毫不犹豫的上缴了,但是他的举动,却让他在警察局面对孤立。但是他从来没有为此感到懊悔,既然不认同这样的环境,于是他尝试改变,他努力地学习法律,考律师牌照。就在这个时候,他接到了这样一个任务,成立一个独立的行动小组,直接向华盛顿检察总长负责,稽查毒品。而他之所以被选择,正是他一直坚持的诚实和正直。
最后,他成功了,他查获了当时美国最大的一宗毒品案,但是这并不是他的目标,他的目标,是要把警队里面的参与者找出来。他的这个目标,就连被他抓获的毒贩一开始也不相信。而结果,纽约市缉毒警察里面的四分之三的警员,被查处涉及贪污。
这是电影American Ganster的内容,也是在美国纽约真实发生的故事。这样的场景,和六七十年代的香港也很相似。一个社会,罪犯再多,只要有执法者,这个社会还有希望,但是如果当执法者都同流合污,成为罪犯的一部分的时候,那末,这个社会就谈不上秩序,也谈不上安定了。因为这个社会可能会有一个短时间的和谐,因为各方都满意利益的分配,但是社会是在发展的,也会有新的欲望和势力的产生,这个时候,脆弱的平衡就变得不堪一击,而原本依靠执法者来维持社会正常运作的执政者会发现,原来国家机器已经失灵了,他变得孤立无助,权力变成了无法兑现的空头支票。
香港最终成立了直接向当时的港督负责的廉政公署,就在差不多同一时间,美国的华盛顿,政府负责司法的最高领导也下了同样的决心,那就是透过想自己直接负责的独立机构,让混沌的鱼塘变得干净起来。
两个地方都成功了。成功的原因在于,首先要有一个真正下了决心的决策者,因为在当时,这样的决心意味着要从公务员队伍里面,清除出一大批违反法律的人。会很痛,因此需要这个决策者有坚强的意志,也有足够长远的眼光看到镇痛之后的未来。还要有一批能够面对诱惑,不怕威胁的执法者。而这样的人,其实不管在一个在别人看来,如何黑暗的社会,只要还有良知存在,只要授予他们足够的权力,给他们强有力的后盾,就会有这样的人愿意站出来。当然更重要的,是建立一个有效的制度,包括监督,和惩处。
在今天,不管是美国还是香港,执法者队伍里面个别的违法者还是存在,但是和几十年前的本质不同在于,这些行为已经失去了滋生蔓延的土壤,因为社会的共识在于,不会容忍这样的行为。而这样的共识,正是来自于当年的那场阵痛。
by 闾丘露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