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语:这是我回答好友长白山兄一则日记的帖文,觉得有一定的普遍意义,所以转贴到我的日志里,供有兴趣的朋友参考)
长兄好。祝长兄节日愉快!
这个人的观点似乎有理,其实是没有道理的。第一,神给人的特殊能力是自由意志;但是同时有一条要求是遵从神。始祖是用他的自由意志违背了神的要求,因而是没有遵从神。这说明他的受惩罚是咎由自取。第二,神对人施以怜悯,提供了无偿的救赎。但是规定了方式,就是信靠耶稣。通过这个人的观点,可以看出他是拒绝了神的拯救。
这等于是他两头都不站理。第一头,承认神有能力,但是不遵从神;第二头,知道神的惩罚,但是不思悔改。因此是罪上加罪。首先自绝于神,最后被神所绝。
新的一年里,希望有时间多和长兄对相关的问题有有一些深入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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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长兄的日志
原载于法国“哲学”杂志2009年8-9月份号外
全知全能的上帝很可能是希望人类犯下原罪的,至少这是文艺复兴时期不少思想家得到的一个结论,Donatien QAphonse Francois DE SADE 就是这样认为的:
朋友们,我想问你们,一个充满爱心的人会在他家的园子里种上一棵美味可口但却剧毒的果树,只是告诉他的孩子们别去吃,因为那会毒死他们的吗?如果他知道在他家的园子里有这样的一棵树,这个谨慎而又充满智慧的人是不是应该首先想到去砍了这棵树,尤其是当他知道如果不这样做,他的孩子必定会因此断送他们的一生的时候?上帝是很清楚如果亚当吃了这棵树的果子,他,以及整个人类将从此沦落的。然而,上帝不仅仅使亚当具备犯错的能力,还有意使得他受到诱惑。亚当没能经受住诱惑,他输掉了那场赌注。他做了上帝允许他,促使他做的事,因此而沦落于永久的不幸。还能想象出比这更荒谬更残忍的事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