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尔文论对神恐惧是一种罪

作者:追求永生  于 2010-1-27 06:19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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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种罪,就是他们只有违着心愿才思念上帝,若非被逼也不会亲近他;他们到他跟前来,不是出于因尊敬神伟大而生的一种自愿的敬畏,而是因为那无可幸免的神的审判所逼而生的奴性恐惧;他们因为恐惧神的审判所以对它又痛恨非常。
 
斯他丢(Statius)所说,世上之最初有神是由于恐惧,惟独可以适用于这些不敬之人身上。那些与上帝的公义隔绝之人,只切望推翻他们所明知是为着刑罚恶人而设的审判。他们既如此存心,就与那掌审判之权的主相对抗;到了自料无从抵抗主的膀臂之时,就战栗危惧。他们多少奉行些宗教的形式,免得似乎完全藐视那威严逼人的上帝;同时他们还是继续沾污自己,尽量沾染恶习,一再干犯弥天大罪,直到一一破坏上帝的圣律,和它的公义。
 
无论如何,他们假装对上帝的敬畏,并不能防止他们以作恶为乐;他们宁愿随从自己肉体的放纵,也不肯受圣灵的约束。既然这只是宗教虚伪的影子,其实还够不上称为幻影,所以在对上帝的这种紊乱观念,和那只存在信徒心里作为宗教根源的敬虔,两者之间的差异很容易推想得到。
 
可是远离上帝的伪君子,为假装对他忠诚起见,不惜采取迷信的诡计。本来他们应该终身服事他,但几乎一切行为上,他们都毫不顾忌地背叛他,仅偶然希图以藐小的祭礼向他讨好。本来他们应以圣洁的生活和诚实的心去服事他,但他们却虚构些卑不足道和毫无价值的仪文,来求他的恩宠。他们更加放纵,溺于淫邪,因为他们相信能用可笑的补偿,尽他们对上帝的义务。
 
总之,他们本来应当信靠上帝,却忘记了他,却信靠自己或其他受造之物。最后,他们的错误愈积愈多,以致那使他们发见上帝荣光的一线光明,也被遮蔽了,至终则被罪恶的黑暗所消灭。有神存在这意识,是不能铲除,始终存留的种子;不过这种子业已变坏,所以只能结最坏的果子。
 
这更证明我现在所认定的,即对上帝的观念,是天然印入人心的,因为甚至恶人也不得不被逼承认这种观念。在心境安宁无事之时,他们嘲弄上帝,又卤莽无礼地贬损他的权能,但一旦受失望压迫,失望就刺激他们寻求上帝,迫使他们祷告,这证明他们并非不认识上帝,不过那老早应该表现的情绪,因顽固而被压抑罢了。
 
摘自加尔文《基督教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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