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物价真的高于美国吗?

作者:人权是非  于 2011-7-21 07:41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网络文摘

关键词:

最近网上流传一个影响很大的帖子,说中国如果按人均收入来讲,物价甚至高于美国,而且中国税负太高是中国物价过高的主要原因。文章列举了很多具体事例对中国物价高于美国进行了说明。贫道看完以后觉得论述过于简单,只说了部分事实,没有说主要事实。

  首先,论证中国物价是否高于美国,部分商品和物价的价格不说明问题,要比必须以全部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相比。其实已经有一个数字可以折射不同国家物价的关系,这就是按美元计算的GDP和按购买力平价法计算的GDP。购买力平价法是国际通用的,反映货币在国内实际购买力的财富(包括服务)计算方法。这种计算既比较广泛收取主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同时又根据居民消耗各类商品和服务的比重,是比较准确的衡量财富价值的方法。这个指标也从另一个角度折射出不同国家物价之间关系。也就是说反映了用汇率计算的财富,如果实际购买过程中所花货币之间的关系。从这个角度看,总体上讲中国物价水平还是低于美国的。

  世界银行2008年公布的数字,按汇率计算的中国人均GDP是2940美元,美国是46970美元。按照购买力平价法计算的中国人均GDP是6020国际元,美国还是46970美元(因为以美元汇率为起点计算)。中国人按汇率计算的美元在中国实际购买商品和服务,实际会高出1.04倍。这个数字基本折射出中国物价比美国低一倍左右。

  那么为什么要用这个数字来反映不同国家物价之间关系呢?因为只有世界银行会有条件制定相对科学的标准对各国不同商品和服务进行大规模的统计并分析,单一国家很难做全面分析的。贫道看了这篇报道,感觉是作者只对比了她感觉强烈的数字,而且没有进行探讨比较。文章有这样让人吃惊的内容:

  “一周前,她刚刚结束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一个学期的研究生课程,特意穿着崭新的行头回国9.9美元的Crocs鞋,39.9美元的Levis牛仔裤,30美元的TommyHi1figer牌T恤衫。孙笛发现,这些东西在国内的价格分别是499元、799元和799元。”

  “让时寒冰大吃一惊:国内一套3万元左右的阿玛尼西装,在这里只要500美元就可以买到;国内标价4.6万元的劳力士手表,在美国不到4000美元;一台国内50万元左右的宝马Z4标价只有21000美元。”

  这些话太忽悠人了,显然是给没出过国的人看的。不到10美元一双牌子鞋在美国肯定可以买到,但一定是打折店里的,做不得数,因为中国外贸打折店里同样的鞋可能就十几人民币。其他商品则明显具有国外普通品牌,国内变成名牌(当然一些在国外也是名牌)的特征。这要做专门分析的,这里贫道只先提示一点:商品价格是供求关系决定的,中国高收入群体的收入并不低于普通美国中产阶级,如果按购买力平价法计算实际消费条件甚至高于多数美国人。加上信息不对称,高价买到这些商品是很正常的。因此,专门列出一些商品并不说明问题。在美国饭馆吃粤菜确实比中国便宜,1997年贫道在费城就有体会。原因很简单:中国饭店的粤菜是高档请客标准,而中国菜(主要是粤菜)在美国是便宜饭,人家高档的是法国菜。

  其实,换一个人专门列出一组商品和服务进行对比,会让人有完全相反的感觉:美国东西也太贵了。

  说实话,比较而言,美国商品和服务在发达国家是比较便宜的。如果按购买力平价法计算,美国物价大约是日本的92%,德国的85%,法国的81%,英国的80%。一般情况下,发达国家可比较的物价都比发展中国家高。按汇率计算,高收入国家人均30435美元,按购买力平价法为37141国际元。中等国家按汇率计算人均3260美元,按购买力平价法计算6154国际元。前者比值为1.22,后者为1.89。也就是说中等国家物价相当于发达国家的65%。等于如果都用美元在自己国家买东西,同样商品和服务中等国家只用花65%的钱就够了。

  文章列出这样证据说明是中国赋税过高造成物价过高:“依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政府财政统计年鉴(2007)》公布的2006年数据计算,倘若国家征税的总量均为1000元,"排除其他方面要素的影响不论,那么,作为价格构成要素之一、直接嵌入各种商品售价之中的税收数额分别为:中国700元,美国168元,日本186元,欧盟15国300元。"其中,中国商品中所含的税比任何一个发达国家都高:是美国的4.17倍,是日本的3.76倍,是欧盟15国的2.33倍。”

  这个数字准确吗?准确!说明了他要论证的结论了吗?没有!

  中国税收主要在一次分配,即生产环节上收,也就是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西方国家的税收主要在二次分配,即个人所得税和财产税。只比较一次分配当然中国高,但全部加起来中国就低了。而购买行为是由收入水平觉等的,政府无论从哪个地方收税,最终都会影响购买。朝三暮四,结果一样。

  从总体看,中国全部税负占GDP比重不仅不比西方国家高,甚至低于发展中国家。 除了一般预算收入以外,我国政府以行政权力和国有资产所有者身份集中的社会资源还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和土地出让收入等四个部分。把上面都加起来,中国财政收入增长确实很快,2003-2007年,我国政府财政收入从32605亿元增长到77608亿元,占GDP比重从24%上升到约30%。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政府财政统计年鉴(2007)》公布的2006年数据计算,全部51 个国家的财政收入占GDP比重平均为40.6%,21个工业化国家的平均水平为45.3%,30个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为35.9%。这表明,当前我国政府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不仅低于发达国家平均水平,而且低于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

  算账要算大帐,列举事实要列举必须列举的事实,而且事实与结论之间要有周延逻辑关系。这篇文章确实有些忽悠人。

  原帖地址: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boardId=2&view=1&id=110477230来源人民网强国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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