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杀人,是因为听到了” 上帝的召唤“?

作者:谐和。  于 2009-3-9 00:02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活在加国|通用分类:其它日志|已有8评论

关键词:

他杀人,是因为听到了上帝的召唤

 

故事发生在20087月,地点在加拿大行驶在温尼培市的灰狗长途公共汽车上。

 

47岁的男子李伟光,毫无先兆地,突然用尖刀捅邻座22岁青年,把他的头砍下来,然后开膛破肚,把他的内脏割下来,装塑料袋里,再把袋子到处抛撒。这场景,在很短时间里发生,胜过任何恐怖电影。李和这个邻座青年根本就不认识。

 

经过半年多审判,前天,李伟光被法院判决有精神分裂症,不入狱,但可能会在精神病院关闭一辈子。等于是无期徒刑。我个人认为,这样的判决,对那个被杀青年和他的家人,是不公平的。设想,你自己的孩子这样无辜地死去,你怎么想?

 

李伟光2001年从中国移民加拿大,读了个MBA以后,一直没有固定的工作。2005年因为精神分裂症而入院治疗,自行从医院里跑脱。

 

他什么时候信的基督教,不得而知,不过,到加拿大以后,他是基督教堂的经常出入者,还曾经在教堂里作过事。

 

据他的律师陈述,杀人那天,他耳边响着上帝的声音:杀了他,杀了他!他是个魔鬼!你不杀他,他就要杀死你!,于是他按照上帝的旨意,向隔壁的无辜青年人举起了砍头刀,割头开膛。

 

自从有了信上帝的教以来,从古至今,有多少以上帝的名义进行的杀人勾当?中世纪有十字军,近代有八国联军,现代有入侵伊拉克;将来。。。。。。?

 

所有这些以上帝名义杀人的人,是不是都应当象李伟光一样,关进疯人院里,诊断为精神分裂症,一辈子吃药打针,不准放出来?

 

西方医学里的精神分裂症,应当重新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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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8 个评论)

1 回复 janelee719 2009-3-9 00:18
恐怖致极!病得不轻!为什么随身带刀?
回复 HuBai 2009-3-9 01:03
crazy man
1 回复 snortbsd 2009-3-9 01:21
someone on the net said he is a flg practioner, is that true?
1 回复 任飞飞 2009-3-9 06:32
Horrible
1 回复 ww_719 2009-3-9 06:35
看了那新闻...感觉他确实是精神有问题...否则不会如此极端....可怕!!!
回复 谐和。 2009-3-9 09:21
janelee719: 恐怖致极!病得不轻!为什么随身带刀?
不太清楚他带刀的动机
1 回复 谐和。 2009-3-9 09:23
snortbsd: someone on the net said he is a flg practioner, is that true?
不过其邪恶性质是一样的
回复 rtc4rtc 2009-3-11 06:11
上帝也成为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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