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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向以逻辑严谨自诩的方舟子先生日前在评论南周新年贺词被省中宣部撤换一事说:“党管制属于自己的党产媒体南方周末,就跟美国联邦政府管制美国之音一样,在任何国家任何时候都是合理合法,主办方与编辑部的矛盾是内部纠纷,不存在侵犯新闻自由的问题。党去管制非党产媒体,就跟美国政府想去管制华盛顿邮报一样,才存在侵犯新闻自由的问题。”
似乎颇有道理。不过可惜的是,方先生错了!南周不是党产,而是国产。
根据维基,南方周末从属于南方报业传媒集团。而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简称南方报业),是“一家中国广东省省属国有的传媒企业,成立于2005年7月18日。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是大陆首家省级党委机关报报业集团,现为广东省委委托省委宣传部主管,主办的事业单位。”
第一句说的十分明白,南方报业是省属国有。第二句才是“省级党委机关报报业集团”。这句其实很是不通,难道国属的直接就是党的了?一点遮掩都不用?下面的第三句则具体解释了这种国人都习以为常的党政关系:省委托管的事业单位。省委托宣传部管,好理解,就是省党的宣传部当总执行长官。那什么是事业单位?维基又说:事业单位,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 就是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社会福利、救助减灾、统计调查、技术推广与实验、公用设施管理、物资仓储、监测、勘探与勘察、测绘、检验检测与鉴定、法律服务、资源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事务、经济监督事务、知识产权事务、公证与认证、信息与咨询、人才交流、就业服务、机关后勤服务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这就解释得再清楚不过了。南方报业占用的是国有资产,而不是党内资金。所以,南方报业集团,从法律上来说,是国产,而不是党产。
当然南周也是国家财产。既是国产,则不论谁当总经理,国家的公民才是真正的主人。南周事件,就不是主办方和编辑部内部的纠纷。
一个政党,如果因为本党的政见和利益去干涉属于国家,也就是属于人民的媒体,就有侵犯言论自由之嫌。
平时一般性的文章和内容,总管和编辑部的争议可以不论,属于正常业务范围。但是如果仅仅因为发表呼吁政宪,呼吁自由民主,文章就要被撤换,那么报纸的主人当然就有权利质问:这本是宪法许诺的最最基本的原则,为什么不能发表?!总管是不是反对宪政,反对民主,反对自由?
希望方先生仔细检查一下他的逻辑。南周事件,恰恰就是他说的“党去管制非党产媒体”。当然,在天朝呆久了,党国不分,以党为国,可能也是有的。呵呵。
自由之灵
201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