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来的欲望 中篇(二) 公开身份

作者:平凡往事  于 2008-11-28 02:20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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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我们的事还是慢慢的被人知道了。他开始受到压力,主要来自教会他的一些朋友。他痛苦了几天,最终下了决心,尽忠于我,断义与友。他背负着重色轻友和作风败坏的恶名,和那些朋友反目了。短短不到一周的时间,他消瘦了许多,我知道这件事对他而言是多么的坚难,他是那种把友谊看得比生命还重要的人。为了我,他背叛了长此以往坚持的信念。通过这件事,除了对他的爱以外,我还觉得亏欠了他一份天大的人情,尽管他从未那样想过。我还从心里感激他,认定他是可以依靠,信赖,重情重义的好男人。

 
在我和他的接触中,看到他唯一一次流眼泪,就是当我们的话题涉及孩子时。我记得非常清楚,当时他哽咽地说他这辈子除了亏欠他父母的养育之恩未报,就是对不起一个人,他的儿子,然后泪如雨下。我没有安慰他,而是慢慢的等他自己平静下来。但从那时起,我就暗暗下了决心,如果我今后真的和他在一起生活,除了对他好以外,还必须对他的父母好,同时也要给他的儿子一个母亲的爱。


他是那种野性十足,桀傲不驯的血性汉子。加上毫气冲天,为人仗义,又帮过许多人 (尤其是许多新人都或多或少的受过他的恩惠和帮助),在华人圈子里名气很大。因此没有谁当面议论我们的事 。大部份人还是像过去那样见面时客客气气的。但背后的事我就不得而知了,管他呢,嘴长在别人身上,国人又有嚼舌头的通病。走一步看一步吧,大不了离婚和他过了。看得出他是个负责任的人(他和他老婆一直关系就不好,出国前已经办了离婚手续),最主要的是我和他有感情。我老公在我出国前就和他师妹有过关系,我是看着儿子的面子,才在LG百般哀求下,答应先不离婚的,因此在理上,我不亏欠与LG。


过去我一直不愿公开我和他的关系的原因主要是,我还在乎别人的看法,在乎中国传统的道德观念。未婚同居本来就不是一件光彩的事,中国人的圈子又那么小,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而让那些好事之徒在背后指指点点又是多么的不直得。但现在形式比人强,我也只能采取即来之则安之的态度。但从此我不用再饱受等他的煎熬和腐蚀爱情的猜忌折磨了。
 

他的付出换回来我的坚定 。我终于超越了自我,决定不再过那种躲躲藏藏像老鼠样的日子了。我们开始在公开场合频频露面,一起出去吃饭,去朋友家作客,参加社会活动。我们执手成伴过起了属于我们自己的两人世界。家这个已经变得有些陌生的概念又一次那么真实的回到了我的生活中,而一切的一切仿佛在一夜之间都变得美好了。


让过去的一切
蓦然止于今日涅磐为歌
蜕衣成蝶
美丽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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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 个评论)

6 回复 拾荒老汉 2008-11-28 02:40
哎..我还是赶去评下一篇吧。
老汉跟有夫之妇向来只是一炮之缘,事先说好了不干涉对方婚姻,大家吃快餐的。其实女人到了一定年纪,跟谁打一炮,被谁摸一把,实在没大所谓的。偏偏这种半老徐娘一定要抵死守护着爱情这道护身符,男人不晓得那只是丧失自信的一种垂死挣扎罢了。
4 回复 comptcity2002 2008-11-28 02:48
拾荒老汉: 哎..我还是赶去评下一篇吧。 老汉跟有夫之妇向来只是一炮之缘,事先说好了不干涉对方婚姻,大家吃快餐的。其实女人到了一定年纪,跟谁打一炮,被谁摸一把,
你是看透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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