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谈莫言

作者:walkalongg  于 2012-12-9 09:50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文史杂谈|通用分类:热点杂谈|已有36评论

很多年前看红高粱,是一个大本的十月啊什么的。从大本中间随便打开一页开始看,一口气看完。好看!再回到头重看。

高粱红了鬼子来了大家来打鬼子。一个小子怒气冲冲对着个坟头撒尿。那个坟是我爷爷的坟,那个小子是我爸爸。。。记得好象是这么开的头。后边的让张艺谋那个大红大黄的破电影给搅和了,就记得奶奶的乳房让鬼子的枪弹给打破了,粉红色的组织,爸爸拿手去捂什么的。。。

小说写得好! 然后再回到头看作者是谁。莫言。那一本里我记得还有一个故事,神鞭。冯骥才写的,把中国老百姓的爱国和愚昧混成一锅挺有味的汤。其实我觉得比红高粱写得深刻。

后来莫言他写丰乳肥臀,我一看书名就怒了,哪里有这么不要脸的媚俗的。没看,从此对这人不感兴趣。

获奖演说我看了,是太浅了一些。不是说他那种白描的写法浅,而是他要表达的意思浅。母亲的善不是大善,宽和也不是真宽和,就是个熊人。其实中国农民淳朴中不失厚重的文化积淀,狡猾和善良混在一起的现象已经有无数人研究过了,虽然没有一个人是研究透了的,可这不正是我们凡人仰望着大师们所希冀的么。莫言这回可没说出来。那个拾麦穗的故事,前边的见过,到后来他要报仇那一段。。。从追着打妈妈的壮汉到后来白发苍苍到他都要去打,却又被妈妈一把拉住。。。编得太假,人为的痕迹太重。勉强又往后看了一点,文学之路不易啊,却没看到什么挣扎艰难的过程,终于还是失去了继续看下去的欲望。

莫言不肯对刘晓波的事说话,我觉得倒是值得一提。象闻香识女人那里边的故事一样。他不想说的事,不能因为他获了奖就难为人家。民主运动是很讲究德行的运动。逼别人对不相干的事发表看法,不是君子所为。这可不是绑着自己的手脚对抗暴政,而是在武装起来的暴政面前,再失去了道德的高度,我看不出民主还有什么希望。所以我反对任何人逼他讲话。支持他按自己的意愿回答问题。

人家莫言现在是大师,我可连业余选手还都算不上。

问一句,得炸药奖之前的莫言,有多少人认为他是大师呢?就是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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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36 个评论)

4 回复 mayimayi 2012-12-9 10:13
神鞭。冯骥才写的

神鞭 写得很好 ! 可惜, 冯骥才现在,改作画啦
莫言一直写, 是个好作家
2 回复 总裁判 2012-12-9 10:17
莫言说,得奖是他个人的事,不是国家的,与政治无关;那么,副部级职权、待遇和自由度是个人的事,国家编制在册的,和政治有关;爱亲妈是他个人的事,爱党妈也是个人的事,他是党员。
4 回复 walkalongg 2012-12-9 10:28
总裁判: 莫言说,得奖是他个人的事,不是国家的,与政治无关;那么,副部级职权、待遇和自由度是个人的事,国家编制在册的,和政治有关;爱亲妈是他个人的事,爱党妈也是 ...
我是觉得这回的炸弹奖,或者说近几年的炸弹奖都是政治味太重了。弄得炸弹奖也没味。就象小金人也一样,拆弹英雄那么个烂片。。。什么事。现在这个世界就是人媚俗的世界,谁也别说谁。

莫言是党员,爱党妈也不算什么,只要他是真爱就成。。。但逼他说话,在被逼之下,谁都知道他说不出真话来,不管是那边的真话。所以不问也罢。显得民主人士太那个。。。君子不强人所难么。。。
4 回复 walkalongg 2012-12-9 10:31
mayimayi: 神鞭。冯骥才写的

神鞭 写得很好 ! 可惜, 冯骥才现在,改作画啦
莫言一直写, 是个好作家
神鞭之前,义和团可是一直是很正面的,那个小说是真的挑战了我个人的爱国观。。。也可能市民生活离我近一些吧。。。

莫言的作品中,除了红高粱我看了,印象极深以外,别的都没看,也没法评。丰乳肥臀,永远都不会看,作为我对他取这么个恶俗书名的抗议。
1 回复 总裁判 2012-12-9 10:34
“只要他是真爱就成”,对,那党绝对是真妈。
1 回复 walkalongg 2012-12-9 11:45
总裁判: “只要他是真爱就成”,对,那党绝对是真妈。
他说的那个善良怕事的小脚老太太就是党?那也太可笑了。
1 回复 秋收冬藏 2012-12-9 12:36
我个人觉得冯骥才的文笔比莫言更胜一筹。
4 回复 Cateye 2012-12-9 12:48
评的不错嘛。我个人喜欢莫言的风格,语言朴实,构思奇妙。
4 回复 Cateye 2012-12-9 12:49
秋收冬藏: 我个人觉得冯骥才的文笔比莫言更胜一筹。
莫言的文字朴实,但又是讲故事的高手,在魔幻里透着残酷的真实。我喜欢他的风格。
2 回复 Giada 2012-12-9 13:23
他获奖前就不认为他是大师,获奖后依然不认为他是大师。诺贝尔奖自五十年代以来就奖给一些标新立异写法的人,得奖不得奖都不觉得可以被称为大师。
《红高粱》还可以,我是自从看了他的《天堂蒜苗之歌》后就再也不想看他的东西了。他的立意也许不错,但语言太粗俗,it is not my type of writing.
2 回复 晓临 2012-12-9 17:23
看过莫言的早期作品,觉得他写得好,但就是不喜欢他的写法。他的其余作品,以后也许看,也许不看,随缘。

他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相信会使更多的人对汉语文学有兴趣。这是好事,但我认为其实不是他得奖,而是他的作品译本得奖,因为文学是语言艺术,不懂汉语的人是没有资格评选汉语文学的。那些评委若要评选以自己不懂之语言写成的文学作品,就应该委托一批对那种语言之文学作品有研究的专家代劳。换句话说,应该由日语文学评选委员会评选诺贝尔日语文学奖,由藏语文学评选委员会评选诺贝尔藏语文学奖,余此类推。
4 回复 亦云 2012-12-9 18:48
Giada: 他获奖前就不认为他是大师,获奖后依然不认为他是大师。诺贝尔奖自五十年代以来就奖给一些标新立异写法的人,得奖不得奖都不觉得可以被称为大师。
《红高粱》还 ...
众口难调呀!
不同的群体 的惯常语言是完全不一样的
一个群体的口头语=粗俗语言 在另外的群体里也许永远不会出现
但是,还是改头换面的把同样的意思表达了出来
4 回复 秋收冬藏 2012-12-9 20:58
Cateye: 莫言的文字朴实,但又是讲故事的高手,在魔幻里透着残酷的真实。我喜欢他的风格。
好,萝卜白菜,咱们都不会饿着。
1 回复 总裁判 2012-12-9 22:24
walkalongg: 他说的那个善良怕事的小脚老太太就是党?那也太可笑了。
真爱爱谁,他爱谁,并非他说的是谁。他做什么能代表真爱,只有他自己知道。
2 回复 walkalongg 2012-12-10 00:21
秋收冬藏: 我个人觉得冯骥才的文笔比莫言更胜一筹。
这两个人的作品我只读过神鞭和红高粱。从文笔看我觉得在伯仲之间。从意境和见识上,冯骥才远胜。那时两个人都还年轻,后来两人殊途,现在已经比不得了。
4 回复 walkalongg 2012-12-10 01:41
Cateye: 莫言的文字朴实,但又是讲故事的高手,在魔幻里透着残酷的真实。我喜欢他的风格。
丰乳肥臀我只能批评书名,因为我看了书名就不肯再读内容。

他的获奖感言,文字平实,娓娓道来,其实还是不错的。我只不过是在求全责备罢了。

既然担了个大师的名头,就得准备好挨我这种无聊人士的板砖。我扔得痛快,他挨得大度,才叫双赢。
2 回复 walkalongg 2012-12-10 01:48
Giada: 他获奖前就不认为他是大师,获奖后依然不认为他是大师。诺贝尔奖自五十年代以来就奖给一些标新立异写法的人,得奖不得奖都不觉得可以被称为大师。
《红高粱》还 ...
嘿嘿,你的文风华美,折射出你本人的性格。莫言语言粗砺,我也不喜欢。隐约的对他那个大师的名头有抵触,也有一点点在这里。

大师,应该比别人更近大道。风格是一回事,气度又是一回事,见识更是一回事。

远有莎士比亚,凶狠恶毒的语言到处都是,却不让人觉得是污言秽语。古有四大名著,近有老舍。。。都更近大师。
3 回复 walkalongg 2012-12-10 01:51
晓临: 看过莫言的早期作品,觉得他写得好,但就是不喜欢他的写法。他的其余作品,以后也许看,也许不看,随缘。

他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相信会使更多的人对汉语文学有兴 ...
跟Giada 一样的语言洁癖么。。。

我觉得也不是他的译本得奖,而是。。。真的是给奖给共产党的。诺奖真的是斯文扫地了。羞辱共党是一大哄,拍共党马屁又是一大哄。我对那个奖真的是一点兴趣也没有了。

文人,中外文人,都一样,没有风骨,就什么都没有了。
4 回复 walkalongg 2012-12-10 01:53
亦云: 众口难调呀!
不同的群体 的惯常语言是完全不一样的
一个群体的口头语=粗俗语言 在另外的群体里也许永远不会出现
但是,还是改头换面的把同样的意思表达了出来 ...
所谓大师就是有驾驭语言的能力。表达意思是我们普通人的事。大师呈现给我们来慨叹的,应该更高些。
3 回复 walkalongg 2012-12-10 05:46
秋收冬藏: 好,萝卜白菜,咱们都不会饿着。
有网友给贴了一个他的早期作品《透明的胡萝卜》,看了一半,越看越难受,看到半截就硬生生地止住不去关心结局,因为我觉得那一定是一个可怜的人的以悲剧结局的故事。人生本来已经是不如意十常八九,看悲剧也只是想享受一下怜悯王子贵妇的那种超脱的臭屁感觉。一个可怜的小孩子的悲惨结局。。。不是我那个脆弱的小资心脏承受得了的。

不是见不得痛苦。痛苦要让我觉得生命的存在,想着就对平淡的生活充满感恩。不是为痛苦而痛苦。

古龙有一个小说的人物叫叶开,就这德行。他恨自己的脚承受不了艰苦的生活,居然为鞋子破洞里进来个石子跟他叫痛,于是他又抓了一把石子塞到鞋子里惩罚这个不争气的脚。。。我当时看着就觉得讨厌极了,古龙这这个孙子,真是孙子。那个小说写什么的都忘了,或者看到那里就没兴趣看下去了也不一定,反正就记得这一点。

前两年澳洲有一个叫什么的动物节目主持人,叫Stingray用尾巴上那个刺,象东方不败一样一针毙命了的那个。(Stingray, 中文叫魟鱼。红鱼啊,可不是肛鱼。狗半天才狗明白,挺好看个鱼,怎么叫这么个名字。)那家伙本来长得就不帅,有一集他在展示一个什么凶猛的动物,据说会咬人的。说着就真让那个动物在自己的胳膊上咬了一口。血一下就流出来。他就兴奋地用那个澳洲老土的口音喊,看看,看看,流血了哎。摄影师就真给了个近镜头,再给一个抓,咬,流血的慢速回放。我当时心里抽一下,不出声地大骂了一顿。管子说此人不爱自身,焉会爱人。果然,必Steven也。后来听到他终于求仁得仁,丧生在他钟爱一生的凶猛动物尾下时,我承认我不是不有一点点幸灾乐祸的小解气的。

真是个话痨啊我,怎么说着说着这扯这么远,改改又可以独立成文了都。

麻烦你看一下,告诉我,结局是个好结局。然后我就再去看下半个故事。要不就算了。

http://review.jcrb.com.cn/ournews/asp/zhuanji/my/xiaoshuo/lb-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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