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杨佳袭警案"

作者:frefaijus  于 2008-9-9 02:07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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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震动中外的"杨佳袭警案"引来亿万双眼睛盯着看!当然,全世界所有关心中国发展的华人,关心中国前途的友好人士,以及那些希望中国好,或者希望中国坏的人都在关注着杨佳案,杨佳案成为一个载入史册的公案已经是不争的事实。所以,杨佳案是否能公开、公平、公正地审理,关系到中国当政者的信誉,关系到国际社会对中国法治的信心,关系到港、澳、台民众对大陆法治的信心,关系到中国大陆公民们对司法体制的信心,关系到中国法治的生死存亡!
    其实,杨佳案给公民一个交待不难,它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不涉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只要实施回避原则,异地审理,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地审判,杨佳有罪,罚当其罪,闸北警察有罪,亦罚当其罪,杨佳本人,杨佳的亲人,犯罪的警察,犯罪警察的亲人,被害警察的亲人,九泉之下的被害警察,四万万双关注的眼睛,都应无话可说,如果不明智地一味坦护违法,炫耀专横,忤逆公意,只能使人认为决策者不公、不义、无德、无能、无智,随之产生憎恶和蔑视,最终倒霉的还是决策者自己。
   
上海官方关于杨佳因警察正常执法而以死报复的说法,也实在是太低级、太侮辱民众的智商了。既然杨佳精神正常,那么他究竟为什么要以死相拼上海闸北警局?这一问题,如今已成为广大民众的严厉追问。这个追问的浪峰直指上海执政当局,直指俞正声蔑视公论,为公安护短!
杨佳案的侦查和审理过程处处陷入违反程序正义和暗箱操作。例如,上海公安机关强行为杨佳指定同时担任闸北区政府法律顾问作为辩护人,而拒绝杨佳父亲从北京聘请的律师充当辩护人;杨佳的母亲被警方带走至今下落不明;作为杨佳案的当事人,上海警方拒不回避,违法直接从事案件的侦查;上海当地法院的管辖权异议,以及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不告知被告人家属,拒绝公民旁听,并不允许媒体的采访与报道等等。这些问题不仅在网上引发网民的普遍愤慨,也引起律师界专业人士的广泛质疑。
早在今年7月18日,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刘子龙就发出《致上海公检法系统的公开信》对上海市公安及检察机关的办案程序提出质疑;7月23日,北京亿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劲松又就杨佳案向北京、上海两地有关部门寄出实名举报函,提出杨佳之母可能被绑架,并提醒法院对杨佳辩护律师的资格作进一步审查,以及上海应该将该案移交异地审理等等。如今更有大批网民或专家通过发帖、撰文或给最高法院写公开信等形式,表达公民的正义追问之声。杨佳杀人动机都没有合理的解释之前,不应急着杀人.除非杨佳确实有冤情,而上海警方就是施与者,警察需要杀人灭口!法律要让人死得明白,如果杀人于不明不白,就有杀人灭口之嫌疑。但是,从中共中央到上海警方,无视民意,违背奥运会前的承诺,暗箱操作,让中国人民再次见证了,中国司法制度之黑暗!
前段时间报道的《徐方、左凡因女友而动干戈》事件本身并不是什么惊天动地之举,但这件事情在人群中被赞“校园英雄”的异常反响,让人深思。人民的选举权被剥夺,被政治边缘化,谁还敢相信***制定的法律,岂不是白痴;被操纵的人大选举和立法程序,权力大于法律,潜规则里流行的只有权力和金钱,没有法律;舆论监督缺失,司法腐败泛滥,合法途径只会保护有权人和有钱人的利益。不是民众缺乏法制观念 而是一贯为酷吏奸商效忠的法律越来越不被人们相信! 不是左凡堪称英雄,而是人们已经在呼唤英雄! 不是马嘉爵杀人有理,而是他代表弱势群体向这个被特权和金钱绑架的黑暗社会宣布了人格的尊严! 不是杨佳滥杀有功,而是他代表广大平民向官商勾结、官黑勾结、警黑勾结、为虎作伥、显失公正的司法制度发出了有力挑战! 作为道德底线的法律,在当今中国,已经完全沦为各级“一把手”们为代表的既得利益集团掠夺民利和实施暴政的工具!
中国的法律是谁制定的?是既得利益集团!他们一边用权力和金钱玷污着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一边愚弄老百姓说,解决问题要靠合法途径;如果真的有合法途径,谁还会以命相搏?正因为越来越多的人已经清楚地认识到:中国的权力和金钱大于法律!他们所谓的“合法途径”,只是官绅欺压民众的途径。
    常常看到一些举报人、证人被追杀、被折磨、凌辱的生不如死,我们的法律是那样的沉默和软弱无力,而一旦当他们采取了玉石俱焚的行动时,那些所谓的专家们就衣冠楚楚的站出来了,说什么这样的做法要不的,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
    常常看到,某家妻子女儿被凌辱,法律默然,当我们的男主人拿起了屠刀,杀了那个十恶不赦的禽兽。在这个时候我们的法律学者和权威们站出来了,强烈建议给我们的男主人以法律的严惩;
    常常看到我们的民工兄弟们,辛苦了一年后,老板说:没钱!这些没受过多少教育身在异乡,老婆孩子在家里等着钱用的民工兄弟们可能采取他们唯一能做的极端方式:限制工头老板的人身自由或者楱了他,这时那个法律又站出来了,毫无廉耻的维护着老板们的利益;
    那个法律对破坏公平、显失公正、扰乱社会稳定、葬送祖国发展机遇的腐败分子十分痛惜和宽容,多少数千万,数亿的贪污犯都平安无事,那个刚刚落马两年的邱晓华又获新生!而对拆迁户、讨薪者、下岗工人这些“刁民们”则必定是杀一儆百,这样才能保证他们在任何时候欺负老百姓的时候,不会有更多的人激烈反抗,他们必须把所有的反抗都拖进他们的“合法途径”,才能最大限度地符合他们的利益。
    上周报道的<证人信息遭公开  全家流亡>是保护制度形同虚设?  还是警黑勾结?逃亡证人肖敬明:谁能给我一个安定的家?这个案例又说明什么?
中国的司法黑暗已经远不是"证人保护制度形同虚设"那么简单,也不单是法律软弱和不完善的问题,中国一些城市的警察已经配备到冲锋枪甚至装甲车等重型装备,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哈~~但当面对拆迁户维护合法利益时、在面对农民工讨要工钱时、在面对国有企业改制工人被赶出工厂时,他就强悍地站在工人农民市民的对面!而在面对公民举报犯罪时,在面对罪犯逍遥法外时,那个所谓的法律就表现出十足的无能为力,而当官绅打击报复检举人时却是那么地方便快捷,作为道德底线的法律在当今中国已经完全沦落成为各级一把手们为代表的利益集团掠夺和实施暴政的工具!
    还有《揭黑医生窘迫到妻离子散》胡卫民在中央电视台面对亿万观众,痛批娄底中心医院院长杨志毅公开推行开单提成、乱收费、虚高药价等腐败行为。胡卫民因此一夜成名,并先后获得“感动中国十大人物”、“央视年度十大法制人物”、“凤凰卫视风范大国民人物”等荣誉。2008年7月21日,杨志毅涉嫌在医疗设备采购、工程发包过程中受贿450万元一案,在娄底市中院开庭审理。《瞭望东方周刊》记者陈安庆告诉《青年周末》,原以为再访胡卫民,可以见证一个揭黑斗士的胜利,但事情并非想象中那么简单,惨遭排挤的胡卫民半个多月前来到娄底中心医院党委书记的办公室,向医院提出正式辞职。给省委书纪写信述说他的苦恼,我这次在采访中见到胡卫民,正好赶上他第三次辞职。他同时还给湖南省委书记和娄底市市委书记写了一封公开信,主要是说他的苦恼:胡卫民事件是中国医疗体制弊端的一个典型样本……身为娄底市政协委员,在全国获得了近十个荣誉,在院内没得到任何表彰,院内同事骂声不断,说他是娄底医药界的叛徒。湖南省委副书记曾经公开发表讲话,号召湖南省全省的医药工作者向胡卫民学习,但是在娄底中心医院却一直装聋作哑,对他长期孤立……中国的腐败制度已经在社会的各个方面形成痼疾,医疗黑幕和所有领域的腐败一样,需要捅破的不仅仅是一层纸,而是后面是铜墙铁壁!
    云南省孟连“7·19”事件汇报:7.19事件表面上是警民冲突,而实质是胶农与橡胶公司的经济利益长期被扭曲所引发的一起严重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孟连县委书记胡文彬长期使用橡胶公司提供的豪华越野车(再无其他利益关系?),给予胡文彬同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先进性体现出来了!)对普洱市、孟连县少数(贪官不到13亿的一半都是少数)领导干部参与橡胶公司入股、分红,参与胶林买卖、租赁等涉嫌违纪违法问题将进一步调查。云南省孟连县7.19事件实际上就是:以县委书记胡文彬为代表的孟连县干部关系网,与孟连县橡胶公司官商勾结,长期欺压盘剥生活在最底层的胶农招致的反抗。而警察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一把手”制度下,以警察为代表的司法体系都已经沦落成为各级一把手们为代表的利益集团掠夺国民和实施暴政的工具!
      当然,腐败特权再猖狂,中华民族也不会亡,最终灭亡的必定是那些“为一己之私利剥夺民权、强化特权、掠夺民利、强奸民意、腐败透顶、丧权辱国、祸国殃民”的官绅! 而中华民族真正实现“政治权力平等、经济机会均等、公平公正公开、新闻自由、司法独立、和谐富强的时代必将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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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 个评论)

1 回复 frefaijus 2008-9-9 02:13
我们不能只孤立地看个案,还要结合各类案件发现司法体系的问题,如果司法有问题马上就能及时完善,那问题就会越来越少,民众也会越来越满意,但是,近年来恶性事件频发,社会道德滑坡,其根源在哪里?就在腐败特权,就在司法腐败!所以我才会说:杨佳死得值!他一条换六条,斤两上不亏折;最重要的是他让全世界再次见证了中国司法之黑暗。让更多中国人、更清醒地认识到司法独立的重要性。一个杨佳倒下去,千万个杨佳站起来!砸烂黑司法!砸烂伪法治!
杨佳最大的智慧就在于:他通过自己有限的亲身经历,准确地看清了腐败特权制度下,现行司法体系已经背离起码的公正,沦落为各级一把手为代表的利益集团掠夺国民和实施暴政的工具!马嘉爵事件是经济机会不平等制度下,穷人向社会宣布人格尊严的警示;杨佳事件则是公民对官商勾结,官黑勾结,警黑勾结的残酷现实的质疑,是对为虎作伥的警黑制度的反击!所以我才会写《送杨佳》
酷吏奸商齐掠夺,警黑勾结民蹉跎;
衙门半掩门虚开,步步都是潜规则!

浩瀚天地生儿男,岂容警匪屡诬陷?
从容挥刀写青史,竟把官绅吓破胆。

有些委屈,如果要一辈子背在身上,那我宁愿犯法。
任何事情,你要给我一个说法,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刀客杨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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