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泳的知识产权

作者:赌博客  于 2011-2-3 23:20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杂谈|通用分类:热点杂谈

前几天跟朋友谈到了盗版,聊着聊着觉得什么地方不对,理了一下头绪,还不是很清楚,写出来吧!
先弄清楚几点很重要:
1.知识对于人类整体如同水和空气之对于人类每个个体,时刻都不能没有,是生死攸关的重要!
2.对于人类至关重要的东西往往没有经济价值,比如水和空气,甚至我们的身体,几乎都是免费获得的!
我不会因此就立即得出一三段论:知识应该免费获得!
几千年来,人类的财富主要是围绕土地以及土地上的产出来衡量的!在游牧年代,几平方公里才能养活一家人;进入农业社会,一两亩地就可以养活一家人;进入工业社会,几十平方米就可以养活一家人;说明什么?这就说明土地为什么越来越贵。因为单位土地面积供养的人越来越多,而土地不可再生!当然,这幕后的推手是知识的传播和科技的发展!
几千年来,人类从来都是自由的获取知识的!知识是个很奇特的东西,已有的知识可以衍生出新的知识,也就是说和土地不同,知识是可再生的,非稀缺资源!知识可以创造价值,但知识本身没有经济价值。就如同水和空气没有经济价值一样!尽管人们会支付学费,会花钱买书而获得知识,但那些费用其实都是用来支付劳动的!而不是知识本身!更不是某个个人或机构因为先获得了而坐在原地兜售!即兜售所谓的知识产权!盗版商品之所以便宜,因为我们只需支付制造那件商品的价格就可以了。而不支付那个附加在里面的产权费,商标费。。。
现在说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指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注意这里的“依法”,最早应该追溯到美国的专利法。直到最近的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诞生。
为什么几千年来都没有的这个法,直到最近的一两百年人们才意识到?我们的先人都傻不成?当然不是!这是由于工业社会的中后期,资本鼓励工业技术革新创造的结果!而后来发展到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只是在后工业社会(上世纪70年代到90年代中期)的短短三十年!

进入本世纪以来,由于知识,信息以人们从未预料的方式铺天盖地弥漫在我们生活的每个细节!信息生态时代已经取代了工业时代,而产生于工业时代的知识产权这一概念迅速变得不合时宜了,而且越来越成为信息社会的绊脚石了。这是因为:

如今的网络时代,任何一项新技术和创新会在极短的时间内便成为旧技术,而且又会在此基础上迅速衍生出更新的技术!这个时间周期通常都大大低于知识产权法对旧技术的保护期限。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微软公司。微软为了既得利益,每年会买断很多对它现有产品有威胁的新技术,然后将之雪藏。这就是说,知识产权法已经开始走向它初衷的反面!也就是说,知识产权保护的是就知识,阻碍的是新知识!这其实是客观规律!任何一个促成某事成功的条件里面都包含了摧毁这件事的因素,这就叫某某的悖论。环境在变,当初制定这些法律时,人们不会料到今天获取信息会这么容易!

其次,过去知识产权法很大程度上是保护大企业,大资本的技术垄断利益;如今上市公司是社会经济主体,最大股东不是资本家和企业管理者,而是广大中小股民!宏观上看,知识产权的所有者和消费者是一致的!但少数的管理精英们不这么想,他们做为既得利益者,仍然会不遗余力地叫嚣知识产权保护的!只是,我们这些广大消费者(也是整个社会经济的最大股东)应该知道,所谓知识产权保护在现在的社会环境中既不道德,又苍白无力!

第三次浪潮已经过去,带走的是知识产权法的游泳衣,可她还坚持裸泳,我只能说:不害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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