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太富有了,我想退出!

作者:丹奇  于 2009-9-5 03:03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他她的故事|通用分类:流水日记|已有59评论

关键词:

女同学最近被一个富翁男同学狂追。富翁自己住的豪宅近500万美金,让她搬过去住。可是女同学情愿继续住在自己几百元的公寓里,不愿搬过去。两人都很谈得来。只是贫富差距太大,令她对未来没有信心。

男同学英俊多金,女同学美貌多才。男同学30岁,女同学26岁,男同学信佛教,吃素,女同学信一种很稀罕的宗教。但是这不妨碍交流。男同学狂爱女同学,女同学被对方的家庭(父母都是富有的律师)和本人的富人生活作风所震慑而产生顾虑。女同学不是拜金主义者,虽然对男同学的优秀感兴趣。但对两个人的不平等地位而耿耿于怀。

男同学的生日party一下请来400参加。女同学的生日就是三俩好友聚餐。男同学希望两三年内结婚,喜欢要几个孩子。女同学害怕要孩子。男同学以前有许多女朋友,女同学身边也有不少男孩子围绕。男同学出差在外,时刻电话汇报行踪,生怕女同学怀疑他与其他女人在一起。同时也担心女同学跟其他男生跑了。

女同学是华人,自小生活在美国,英文地道,中文流利,网络红人,公司办公室经理,非常自立。男同学美国白人,哈佛商学院高才生,投资公司高级经理。

两个人都这么紧张对方。但是女同学整天觉得俩人没有前途,想着是否应该分手。

所以,把这个难题交给村里的高人们,万望指点迷津。

恋情进展,随时更新,敬请关注!

(后记:真人真事,是我的一个很要好的小美眉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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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59 个评论)

1 回复 练精化气AAA 2009-9-5 03:05
请说明民族,和双方的宗教
0 回复 丹奇 2009-9-5 03:05
练精化气AAA: 请说明民族,和双方的宗教
这就改去。谢谢提醒!
1 回复 森森 2009-9-5 03:10
看感觉吧,爱情是两人的事,别人说不了的
1 回复 milu 2009-9-5 03:15
勇敢接受
1 回复 k7k6w8 2009-9-5 03:15
如今,因为太富有,想插一脚的人很多,想退出的人很少。这大概就是“女同学最近被一个富翁男同学狂追”的主要原因吧。
1 回复 丹奇 2009-9-5 03:16
k7k6w8: 如今,因为太富有,想插一脚的人很多,想退出的人很少。这大概就是“女同学最近被一个富翁男同学狂追”的主要原因吧。
正是!
1 回复 练精化气AAA 2009-9-5 03:21
天上掉下金元宝,但是,人家家里是律师的, 以后有什么事情
她没便宜可占的。
白种男人,信佛教,吃素的少之又少。 基本是算异类
难道他是想找个智慧女,密宗里面有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要不他们先交往,生活一段时间
等要结婚之前,定个协议, 不管什么情况下分手
男方都给一大笔钱??
算打工挣外快了。哈哈
反正人家律师出身, 不得不防
律师叫什么呀, 讼棍呀, 吃了被告,吃原告的主。
1 回复 户人 2009-9-5 03:25
不看好。。。
1 回复 红妹子 2009-9-5 03:29
很难说,还是门当户对的好。虽然是老话,但还是以实际出发。。。
1 回复 來美六十年 2009-9-5 03:31
不會有好結果!浪費時間。
1 回复 卫灵 2009-9-5 03:40
问问她自己是不是爱对方?
1 回复 homepeace 2009-9-5 03:44
难!
1 回复 深秋的云 2009-9-5 03:50
來美六十年: 不會有好結果!浪費時間。
how can you be so sure?
0 回复 深秋的云 2009-9-5 03:51
卫灵: 问问她自己是不是爱对方?
love dose not always bring a happy marriage.
1 回复 卫灵 2009-9-5 04:23
深秋的云: love dose not always bring a happy marriage.
不是,但是现代社会中一般应该是先友爱,再有婚姻吧? 即使有爱,如果不好好经营,也不会有幸福的婚姻。一人之见。
1 回复 深秋的云 2009-9-5 04:49
卫灵: 不是,但是现代社会中一般应该是先友爱,再有婚姻吧? 即使有爱,如果不好好经营,也不会有幸福的婚姻。一人之见。
love is two way road. what happens if he lose interest in her after a couple of years of being in love?
1 回复 SirCat 2009-9-5 05:01
这个没戏
就冲她那个“稀罕”宗教
1 回复 卫灵 2009-9-5 05:04
那也不能因为害怕将来失去而牺牲现在的幸福,如果能确定现在是幸福的话。
1 回复 xinsheng 2009-9-5 05:06
进退两难。
你不为财,别人会认定你为财。生活起来不舒心。
但找到相爱的人很不易,错过了后悔莫及。
1 回复 mgoo 2009-9-5 05:24
可交往看下,婚前短时间同居,应有好处,但不要放弃自己的事业,除非他把五百万放到她名下,如果婚后有小孩而要离婚,准备好人财两空,小孩会归他的,什么财产也不会得到,多年前纽约熊小姐有相似背景的离婚惨痛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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