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习俗?

作者:fanlaifuqu  于 2009-8-29 04:01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其它日志|已有55评论

为了不知算文化还是习俗,或其它什么东东,几个村里大腕纷纷出动。议论纷纷,点评如雨。63,翰山,吴钩,怎么?重量级的吧。小娃娃也参与了,可惜属隐私,没看到。不敢参与这International Forum.,只就自己所想到的说几句。

来美算久的了,自认热爱“真善美”,对新事物从不抗拒,对新国家从心底里热爱。喜欢这里的简单,尤其是人际关系方面。为工作可与同事,甚至上级争个面红耳赤,但事后个人关系上并无半点影响。其它种种难以一一例举,所以本人绝对不会“海归”(当然也没人要)。

只讲一大一小两件看不惯的。也许和来时已老,旧观念根深蒂固有关。

先讲大的。法律上对未定罪的都假设无罪,需检方(或原告)来证实有罪。养成了被告尤其是被告律师不顾事实的说谎,狡辩的习俗(像辛普森案)。看到这付嘴脸,直感恶心,喜欢一人做事一人当的勇者。

再讲小事。“好狗不挡路”是中国一句老话。但这里常可见少则两人,多时35,在一繁忙路口中间停下来交谈,路人都得迂回。我上班的医院门口就老遇到这种情况。见怪不怪,人人都乖乖的绕开,连责备的目光都从未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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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55 个评论)

0 回复 翰山 2009-8-29 04:11
SHAFA,你说的这第二种想象,还真没有怎么注意。
0 回复 fanlaifuqu 2009-8-29 04:13
翰山: SHAFA,你说的这第二种想象,还真没有怎么注意。
以后用心留意,我“怀恨”多年。(没这么严重)
0 回复 海外愤青 2009-8-29 04:14
这里的法律确实有被犯罪分子滥用的倾向。
0 回复 fanlaifuqu 2009-8-29 04:15
海外愤青: 这里的法律确实有被犯罪分子滥用的倾向。
这是大事,但无能为力,是她立国根本。
0 回复 桑儿 2009-8-29 04:23
老外干扰了别人是不怎么在乎人家怎么看。我体会最深的是在餐厅吃饭,我女儿一岁左右的时候喜欢大声叫,每次我都尴尬死了,看人家孩子不仅喊叫还到处跑,但人家好像没事似的~真要好好学学这种精神~~
1 回复 brainwasher 2009-8-29 04:23
这站在路中间扎推的事,俺是常见。以前是绕着走。现在是大喊一声:Excuse Meeeee. 看着他们闪开,再从容走过。
0 回复 fanlaifuqu 2009-8-29 04:26
桑儿: 老外干扰了别人是不怎么在乎人家怎么看。我体会最深的是在餐厅吃饭,我女儿一岁左右的时候喜欢大声叫,每次我都尴尬死了,看人家孩子不仅喊叫还到处跑,但人家好
对,你把它提高抽象了,谢谢!
1 回复 fanlaifuqu 2009-8-29 04:26
brainwasher: 这站在路中间扎推的事,俺是常见。以前是绕着走。现在是大喊一声:Excuse Meeeee. 看着他们闪开,再从容走过。
大爷来了!
0 回复 韭菜花 2009-8-29 04:34
我倒是没见过扎堆的,没注意。最多是俩老太太路边站着说话。我觉得美国人的性格有点太自我。不知道感觉对不对?
0 回复 Hongenpei 2009-8-29 04:34
翻老提出的例子,我有同感。
加州蔡耀华杀死妻子邓莺,被法庭判定“证据不足”,释放后,又枪杀为邓莺办案的律师-赵霞。两条无辜的女人的命啊,可法庭至今,还一再拖延,不加判决。当然,我们不赞同“枉杀无辜”,但,让真正凶手,逍遥法外,也不符合“人性”啊!如果,这一案例,再要“流审”,我恐怕会有第三条人命案啊!
是文化?还是习俗?
0 回复 fanlaifuqu 2009-8-29 04:38
韭菜花: 我倒是没见过扎堆的,没注意。最多是俩老太太路边站着说话。我觉得美国人的性格有点太自我。不知道感觉对不对?
分析中肯。
1 回复 fanlaifuqu 2009-8-29 04:41
韭菜花: 我倒是没见过扎堆的,没注意。最多是俩老太太路边站着说话。我觉得美国人的性格有点太自我。不知道感觉对不对?
纽约人口密度大,易见。
0 回复 來美六十年 2009-8-29 04:52
第一點亦是小弟在美幾十年不能接受的。這是美國法律一個缺點 "innocent until proven guilty", " Trial lawyers" 集團利用這個"缺點,常能說服起訢方及法官,讓凶手逍遙法外.近日報章指出 " Trial lawyers" 已成為美國政府之第四個機構,other than Congress, Exective Branceh, and Supreme Court.
1 回复 fanlaifuqu 2009-8-29 04:53
來美六十年: 第一點亦是小弟在美幾十年不能接受的。這是美國法律一個缺點 "innocent until proven guilty", " Trial lawyers" 集團利用這個"缺點,
正想听听你高见,来得快,谢谢!
0 回复 manjing 2009-8-29 04:54
喜欢一人做事一人当的勇者
1 回复 manjing 2009-8-29 04:55
再讲小事。“好狗不挡路”是中国一句老话。但这里常可见少则两人,多时3,5,在一繁忙路口中间停下来交谈,路人都得迂回。我上班的医院门口就老遇到这种情况。见怪不怪,人人都乖乖的绕开,连责备的目光都从未发现。


这要说的是什么,看不懂.为了不被你说我笨.我也反复看了一次.
0 回复 fanlaifuqu 2009-8-29 04:55
Hongenpei: 翻老提出的例子,我有同感。
加州蔡耀华杀死妻子邓莺,被法庭判定“证据不足”,释放后,又枪杀为邓莺办案的律师-赵霞。两条无辜的女人的命啊,可法庭至今,还一
我们的嫉恶如仇难改了!
1 回复 fanlaifuqu 2009-8-29 04:57
manjingwang: 再讲小事。“好狗不挡路”是中国一句老话。但这里常可见少则两人,多时3,5,在一繁忙路口中间停下来交谈,路人都得迂回。我上班的医院门口就老遇到这种情况。见
就像图上的人群,站在路中间,不顾档了他人的路。
0 回复 來美六十年 2009-8-29 05:00
fanlaifuqu: 正想听听你高见,来得快,谢谢!
請老兄日後多指教.
0 回复 海外愤青 2009-8-29 05:01
fanlaifuqu: 这是大事,但无能为力,是她立国根本。
咳!那儿都有恼人的事儿,就说罢工,本是民主权利,但收垃圾的夏天罢、扫雪的冬天罢、老师考试时罢、护士春秋季罢、...,罢就罢了,还拉警戒线,不让别人工作,不服就揍你。

美国可能还好点,西方其它国家,罢工权利完全沦为少数垄断部门员工的凶器:劫持大众利益为人质,为自己谋漫无边际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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