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冲“转让”养女,网民猴急什么? zt

作者:homepeace  于 2010-2-4 12:26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网络文摘|已有20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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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冲“转让”养女,网民猴急什么?
廖保平

 

  有网友说陈冲的养女被“转让”了,其经纪人也已证实。我不知道陈冲“转让”的具体原因是什么,是网友所供出来的那样,仅仅因为当年陈冲结婚之后迟迟不能生育,于是在孤儿院领养了一对双胞胎女婴,但是领养之后陈冲发现自己怀孕了,迫不得已之下,只好将双胞胎养女“转让”给了一对纽约夫妇?还是因为别的原因?
  如果是前一个原因,那么这一“转让”已经早就发生,现在才推到舆论风口。不管怎么样,现在陈冲处在了浪尖之上,网上是一片骂声。
  在我看来,陈冲收养孩子我能理解,陈冲“转让”孩子我也能理解。当年,陈冲结婚之后迟迟不能生育,根据我国的《收养法》,她完全符合收养条件,像她这样的大明星,收养孩子也是为国家减轻负担,我巴不得明星们把孤儿院里的孩子都领养了,让他“生”在好家庭,就算不是为自己着想,需要一份为人父母的亲情,也是做一件善事。
  对于陈冲“转让”领养的孩子,不知还有没有其他的隐情,如果只是因为有了自己的孩子,所以“转让”,我认为也没有必要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呵斥她。我们很合情合理的想一想,假如你处在陈冲的位置,有了自己的亲生子女,又会怎么处理,继续抚养两个孩子固然没有问题,如果可以找到同样、或更能给孩子幸福的家庭,“转让”出去又有何不可以。孩子受到了什么损害吗?孩子是不是多了更多的亲情呢?孩子在美国是不是可以享受更多的社会福利?她们的不幸命运会不会因为落脚异国他乡而得到彻底改变?
  而且,我们有没有想过,是因为从陈冲的手上“转让”,会让两个孩子获得更好的家庭,换成一般的人“转让”,又会是怎样一种结果?我们甚至可以这样想一想,自己的孩子都可以“转让”,别人的孩子为什么不可以“转让”?转让自己的孩子必然有为难之处,那么就不允许收养的人有为难之处。假定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把孩子“转让”出去,那么,我们就能认定收养人不会遇到特殊困难,最后无力抚养收养老的子女?尽管当初他们收养老的时候是完全具备条件的,但在这个风险时代,因病致贫的事情还少吗?
  当然,根据我国《收养法》第26条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陈冲收养的双包胎肯定还没有成年,但是也没有事实说,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没有解除。而且,小孩还没有满十周岁以上,不必征得她们本人同意。如果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和解,转让也没有什么不可能。如果陈冲在收养期间,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理当受到法律的惩罚,而不只是道德上的批判。
  我们肯定不是把收养孩子当成买卖东西(贩卖婴儿是犯法的),但也没有必要把收养孩子当成一收定终身的事,且不说在法律上可以解除收养协议,就是从情感上讲,强扭的瓜不甜,假如陈冲有了自己孩子之后,喜新(亲)厌旧,那倒不如转让更能给孩子亲情的家族为好,现在她将孩子妥善安置了,也算尽了自己的义务。就像一些网友所说的,这样做是对的,至少对两个孩子是负责任的,她就一艺人,艺人那么忙,连自己的孩子都照顾不过来。
  不过,像陈冲这样的明星,应该说收养孩子在物质不是问题,最大的问题可能是感情问题,而仅仅在感情上,我们很难强人所难,我们固然可能拿责任去要求明星艺人,一旦接手就负责到底,但说到底,明星艺人也是人,他们不是圣人,也有七情六欲。我们所期望的是,所有的人都应该减少这些本已不幸的孩子的不幸。
  这里面最值得一说的,可能是孩子的感受,我们不知道孩子是多大“转让”出去的,她们是否已经认同了陈冲这个家庭,甚至对这个家庭还起了反感,作为局外人,我们不知道。假如是认同了,倒是有点不够瞧厚道,假如不认同还反感,话就不好说了。我们总以为“转让”是对孩子的损害,为什么就不能想到是一种帮助?我们的脑子简单到只能朝一个方向思考问题吗?
  由陈冲或者说明星转让收养的孩子的话题,引出的应该是责任的讨论,爱心的讨论,那就是收养也罢,助养也罢,孩子都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不是阿猫阿狗,就算是阿猫阿狗也有动物福利和动物保护法的保护,不是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但是,我们也没有必要搞人生捆绑,收养的目的是什么?是献爱心,是为了孩子将来有更好的生活,而不是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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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00 个评论)

8 回复 在美一方 2010-2-4 12:30
谁“要求”她怎么样了吗?不就是评价一下,怎么就不可以呢。
5 回复 yuxin_9605 2010-2-4 12:37
9 回复 tanjiang10 2010-2-4 12:38
有一些理
8 回复 ww_719 2010-2-4 12:49
那就只有陈小姐自己说说事实了...
6 回复 homepeace 2010-2-4 12:55
在美一方: 谁“要求”她怎么样了吗?不就是评价一下,怎么就不可以呢。
你不是看到村里有人把陈冲这种行为看作连畜生都不如吗?太过了吧?
6 回复 homepeace 2010-2-4 13:01
ww_719: 那就只有陈小姐自己说说事实了...
就是,网友们这么激动干吗?
1998年陈冲办理认养,同年怀孕。如果她吧孤儿转让给象你们这样更需要孩子的夫妇,有什么不好呢?
13 回复 人間的盒子 2010-2-4 13:03
她可以领养,也可以转让,别人也可以评价,也可以批评,大家都对哈。
8 回复 rongrongrong 2010-2-4 13:04
may be she is right
6 回复 homepeace 2010-2-4 13:07
人間的盒子: 她可以领养,也可以转让,别人也可以评价,也可以批评,大家都对哈。
我转这篇文章就是引入不同的声音
6 回复 德州龙 2010-2-4 13:08
太自私了,不顾小孩的感受,将心比心,让你换个爸妈,你心里好受吗,她又不是养不起
4 回复 homepeace 2010-2-4 13:09
rongrongrong: may be she is right
不明真相的外人有什么权利对她妄加指责呢?
4 回复 人間的盒子 2010-2-4 13:12
homepeace: 我转这篇文章就是引入不同的声音
没错,没错。
6 回复 homepeace 2010-2-4 13:14
德州龙: 太自私了,不顾小孩的感受,将心比心,让你换个爸妈,你心里好受吗,她又不是养不起
她是养得起。但可能那家没有小孩,也不是i演艺界的,他们对孤儿的照顾会更好。
请注意,转让发生在10前左右。陈冲和孤儿相处的时间还不长。
5 回复 ww_719 2010-2-4 13:14
homepeace: 就是,网友们这么激动干吗?
1998年陈冲办理认养,同年怀孕。如果她吧孤儿转让给象你们这样更需要孩子的夫妇,有什么不好呢?
你知道她是在领养后多久转让的呀...如果马上,孩子在3岁以内,那还可以,因为3-6岁是孩子成长的极其重要时期...超过了.就会有问题!!
所以,要看看孩子到底多大转让的,多久转人..很重要..
7 回复 homepeace 2010-2-4 13:17
ww_719: 你知道她是在领养后多久转让的呀...如果马上,孩子在3岁以内,那还可以,因为3-6岁是孩子成长的极其重要时期...超过了.就会有问题!!
所以,要看看孩子到底多大转让的
应该发生在10前左右,陈冲和孤儿相处的时间还不长。那家人可能没有小孩,也不是i演艺界的,他们对孤儿的照顾应该会更好!
7 回复 ww_719 2010-2-4 13:19
homepeace: 应该发生在10前左右,陈冲和孤儿相处的时间还不长。那家人可能没有小孩,也不是i演艺界的,他们对孤儿的照顾应该会更好!
那个新家庭好象确实不错,
现在就想说那个孩子到底多长时间离开陈家,所以只有她自己出来说说了,大家不要着急呀,哈哈哈..
6 回复 德州龙 2010-2-4 13:20
homepeace: 她是养得起。但可能那家没有小孩,也不是i演艺界的,他们对孤儿的照顾会更好。
请注意,转让发生在10前左右。陈冲和孤儿相处的时间还不长。
你是说孩子还没意识的时候吗?那还说得过去。但这个报道没说是啥时候啊,而是现在报道,谁知道是啥时候
8 回复 homepeace 2010-2-4 13:22
ww_719: 那个新家庭好象确实不错,
现在就想说那个孩子到底多长时间离开陈家,所以只有她自己出来说说了,大家不要着急呀,哈哈哈..
我最反感有人把这说成弃养,她把养女仍街上了?
4 回复 homepeace 2010-2-4 13:26
德州龙: 你是说孩子还没意识的时候吗?那还说得过去。但这个报道没说是啥时候啊,而是现在报道,谁知道是啥时候
1998年,陈冲向中国收养中心提出国际收养申请,请求收养2岁以内的孩子做养子,随后陈冲的妈妈和丈夫彼得到南宁社会福利院收养了一对双胞胎女婴。但没想到在办理手续的过程中,有过一次流产经历、已经被医生诊断难以怀孕的陈冲竟然怀孕了。1998年10月,陈冲的女儿出生,不过她接受采访时仍坚称:“我们对三个女儿一视同仁。”不过此后人们便再未在公开场合见过这对双胞胎,也没有听见陈冲本人提起过。
7 回复 rongrongrong 2010-2-4 13:32
homepeace: 不明真相的外人有什么权利对她妄加指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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