硃公居陶,生少子。少子及壮,而硃公中男杀人,囚於楚。硃公曰:“杀人而死,职也。然吾闻千金之子不死於市。”告其少子往视之。乃装黄金千溢,置褐器中,载以一牛车。且遣其少子,硃公长男固请欲行,硃公不听。长男曰:“家有长子曰家督,今弟有罪,大人不遣,乃遗少弟,是吾不肖。”欲自杀。其母为言曰:“今遣少子,未必能生中子也,而先空亡长男,柰何?”硃公不得已而遣长子,为一封书遗故所善庄生。曰:“至则进千金于庄生所,听其所为,慎无与争事。”长男既行,亦自私赍数百金。
至楚,庄生家负郭,披藜藋到门,居甚贫。然长男发书进千金,如其父言。庄生曰:“可疾去矣,慎毋留!即弟出,勿问所以然。”长男既去,不过庄生而私留,以其私赍献遗楚国贵人用事者。
庄生虽居穷阎,然以廉直闻於国,自楚王以下皆师尊之。及硃公进金,非有意受也,欲以成事後复归之以为信耳。故金至,谓其妇曰:“此硃公之金。有如病不宿诫,後复归,勿动。”而硃公长男不知其意,以为殊无短长也。
庄生间时入见楚王,言“某星宿某,此则害於楚”。楚王素信庄生,曰:“今为柰何?”庄生曰:“独以德为可以除之。”楚王曰:“生休矣,寡人将行之。”王乃使使者封三钱之府。楚贵人惊告硃公长男曰:“王且赦。”曰:“何以也?”曰:“每王且赦,常封三钱之府。昨暮王使使封之。”硃公长男以为赦,弟固当出也,重千金虚弃庄生,无所为也,乃复见庄生。庄生惊曰:“若不去邪?”长男曰:“固未也。初为事弟,弟今议自赦,故辞生去。”庄生知其意欲复得其金,曰:“若自入室取金。”长男即自入室取金持去,独自欢幸。
庄生羞为兒子所卖,乃入见楚王曰:“臣前言某星事,王言欲以修德报之。今臣出,道路皆言陶之富人硃公之子杀人囚楚,其家多持金钱赂王左右,故王非能恤楚国而赦,乃以硃公子故也。”楚王大怒曰:“寡人虽不德耳,柰何以硃公之子故而施惠乎!”令论杀硃公子,明日遂下赦令。硃公长男竟持其弟丧归。
至,其母及邑人尽哀之,唯硃公独笑,曰:“吾固知必杀其弟也!彼非不爱其弟,顾有所不能忍者也。是少与我俱,见苦,为生难,故重弃财。至如少弟者,生而见我富,乘坚驱良逐狡兔,岂知财所从来,故轻弃之,非所惜吝。前日吾所为欲遣少子,固为其能弃财故也。而长者不能,故卒以杀其弟,事之理也,无足悲者。吾日夜固以望其丧之来也。”
(《史记 越王勾践世家》)
这段文字耿耿于我心中久矣,令我纠结的是故事中各人的态度。
先看陶朱公(即当年献西施于吴王的范蠡)的态度:先说儿子杀人偿命是该当的,颇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先进观念。接着又说:富家子弟不应横死,这又否定了前面“平等”的观念。进而修书进贿,更是以情乱法了。对人对己双重标准,其间接转地如此自然,如此毫无愧怍,确实是有权或有钱的人一贯的个性。
长子因父亲不委事于已,便抬出忠孝的大义,并放言以死相要挟,逼父收回成命。舍生取义的大义凛然之下,似乎有一颗急于自我标榜、急于自我澄清的冷酷的心。做家长的遇到这样深明大义的儿子,除了让他继续自以为是、碰南墙外确实也是没有别的办法。
庄生初为情谊欲乱法,后来似乎并非为名利,也许是给贪吝者以教训。轻易地改变了自己为情谊而救人的初衷。但是对决策者的建议讲得都是从道义着眼,从民心考虑。谁有这样爱惜羽毛又嫉恶如仇的朋友,遇事也只能自认倒霉,再没有埋怨的理由;决策者若信赖这样满口普世价值的智囊,再晚会被带进沟里。
事既不谐,陶朱公一番对长子和幼子行事风格的评论,准确地说明了勤劳致富者和纨绔子弟的对待财富的不同态度,以及相应带来的不同结果。然而,明知决定会导致事与愿违的结果,仍然坐观其行,仿佛仅是想用次子的死,来证明自己的一贯正确并给家人一点教训,仍不改当年使用美人计的行事风格。女子有这样的男朋友,做子女的有这样的家长,自己应该活得格外小心才是。
陶朱公的次子杀人偿命,即使是在今天,在没有废除死刑的地方,也是罪有应得。只是,若他知道了个中的周折,不免会有满腹委屈:你们都知道平等、忠孝、好德、顺民意,懂经营,善谋略,唯独不把本人的性命当回事,还要用我的血擦亮你们标榜的一个个金字招牌,杀人还要杀得堂堂正正,你们真他妈的忍心!
这是个古代的故事,但那些漂亮的口号,至今仍在害命。“舍生取义”,如果鼓吹说教者(包括大小总裁、领袖)实际上是鼓惑别人舍生,从而成就自己的取义(名和利),群众千万不要盲目跟进。“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不就是首诗嘛,听他们念念拉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