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贺绍强性骚扰案的受害者写的 3

作者:I-love  于 2008-12-16 00:45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其它日志

3)对我个人的诬陷 

在我们报案后, 贺绍强的计策之一就是从人品上诬陷我, 以便让人们认为我是性骚扰和贺梅案罪魁祸首,其实贺是害人必害己。 


诬陷之一:关于贺诬陷我和刘教授同居 

我和先生当时在找到工作之前与清华大学的刘教授和租一套两居室。 刘教授是我先生两个要好的同学在中国多年的同学和同事。先生的同学托我们帮助刘 教授,特别是每周带上他去商店买菜和生活用品。刘教授人不错,我们一直和睦相处。我先生找到工作后,我们不好意思也没理由让人家搬出去,而搬出去后在每周 去商店时接来接去的更是麻烦。 当时此地这种和租房子的例子很多。 


贺却对众人说我与刘教授同居, 说什么不知我身上的伤痕是他在下午2:00造成的还是晚上8:00 造成的, 因为我的室友是男性。从这一点也不 难分析出,如果同居的话,还会有伤痕造成吗? 事实是罗秦在大中华现场要求刘教授站在他们的立场上为他们作证,刘教授说如果作证就叙述事实。 而事实是她 未被打,罗秦怎能对刘教授的回答满意呢? 罗秦怀恨在心, 曾经在学校听证会走廊上破口漫骂刘教授, 一方面侮辱他, 另一方面想激怒他,造成真的被打的 事实以取得同情。 贺绍强更是嫁祸于人的高手,让外界听了之后对原被告的人品各打五十大板。 受害人本来就受到了很大的创伤, 若再让人们认为其品行不 佳, 更是苦上加苦。 贺害人之手段是非常毒辣的。
诬陷之二:关于贺诬陷我请他辅导生理卫生课, 和要借款$500. 


请调查一下, Memphis 大学MIS专业本科有生理学和生理卫生课吗? 贺在有些媒介上改口说是生理学, 请查一下我毕业后的成绩单和学校 课程要求, 请把法庭的纪录调出来,谎言是一目了然。 编造这种谎言要说明什么?无非是想说对方在勾引他。 我相信以前贺绍强的同学和同事, 特别是对他 有较深了解的人都会知道他的人品吧? 尽管初次见面不能看出,即便他的伪装曾蒙蔽了那些善良的人们的眼睛, 但他的恶本性难移。 而且在案件后来的交涉中 看到了贺的恶劣本质。即便是少数相信他的人, 今后也会对他的本质有不同的认识。 


贺的室友谢玲玲女士在校听证会上作证说我打电话向贺借钱。我当场质问她你怎么知道的,她说是贺太太告诉她的, 她其实没有听到任何电话交谈. 我 说:那你知道的一切信息都是从贺太太告诉你的了? 她回答: 是的。这种由涉案当事人单方面口授的信息的可信度本身就有问题,更何况这是无中生有的捏造! 我很赞赏和佩服那种为朋友作证的勇气,但是,即便是给朋友作证,也要尊重事实,绝不能撒谎。如果以情妄法,是要付法律责任的。 


据说ABC成功地找到齐向几位男同学借钱的“证据”, 他们是哪几位, 贺绍强在法庭上怎么没有出示这些证人? ABC 真的有此“证据”, 还 是贺对我的又一个栽赃? ABC为何不大张旗鼓地报道此事,而对此无声无息呢?难道所有ABC电视台会引用贺谎言吗?贺的险恶用心不难看出吧?

4) 关于贺对法庭材料事实方面的欺骗 

贺绍强说他当时收到一封信且知道关于他“性骚扰”的案子调查被停止而感觉很开心. 


事实上性骚扰案从未 dismiss. 既是在文件丢失那次, 法官还特别对贺强调案子不是终止, 而是需重新从听证开始再审理。他的信在哪里?去法庭调查一下有无此事。 贺伪造的东西何其多! 


贺绍?姸远嗑S社及不同的媒介说我出示了染有其精液的牛仔裤, 及称打断一条肋骨等。 他是想说我出示的证据不真实,未被法庭认可, 所以判他无 罪。 贺绍强不是有律师吗? 他们可以把性骚扰案的法庭纪录搞出来。我的政府控告人除了出示了我的一条深蓝纤维裤子, 其余没有任何直接证据。 而那条裤 子也是为了证明拉链及不易找到,贺的目的未遂。 正因为没有直接证据, 无法判其有罪。纪录纪录hinesenewsnet.com) 


贺绍?娬f齐晓军和他就性侵犯案共同共认了两名目击者,即事发时看管Patterson Hall机房的研究生Michael Bodary和英语系终生教授Charles Hall,并说两人已先后作证,当时没有看到异常情况。 

事实上我没有提供任何目击证人。Charles Hall 确实到庭为贺作证, 只证明没有听到声音。 Michael Bodary 根本就没 去法庭。 没有听到声音就说明事情没发生吗?Charles Hall 在法庭上证明没听到异常声音, 遇到贺时也不知贺从哪来. 因此完全不是外界报导 的“进入时遇到Charles Hall.” 因为我当时吓坏了, 只是哭着求他放我, 不愿让别人知道, 故没有喊叫. 我在3层,  Dr. Hall 在2层, 他怎么会听到呢? 我的案子就是吃亏在于没有目击者和直接证据,无法给贺判罪。零号口供(即没有证人的证词)无论在中国还 是美国都是很难以此给对方判刑的。尽管如此,贺对我性骚扰的事实还是客观地发生了,存在着!

高兴

感动

同情

搞笑

难过

拍砖

支持

鲜花

评论 (0 个评论)

facelist doodle 涂鸦板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册

关于本站 | 隐私政策 | 免责条款 | 版权声明 | 联络我们 | 刊登广告 | 转手机版 | APP下载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华人中文门户:倍可亲 (http://www.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统基于 Discuz! X3.1 商业版 优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更新:GMT+8, 2024-4-26 17:36

倍可亲服务器位于美国圣何塞、西雅图和达拉斯顶级数据中心,为更好服务全球网友特统一使用京港台时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