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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政府提出的方案落实,英国未来的上院将与下院雷同,但却拿不出比下院议员更好的意见。这导致改革越改越差,立法程序困难加大,立法质量却没有提高。这种民主改革有什么意义呢?
“政治家应该是选出来的”,这个药方针对的问题不是别的,正是英国的上院体制改革方向。但是,这个药方非常愚蠢。这种体制改革是在浪费精力。
首先要问的是:为什么英国国会要分成上、下两院。我想可能有三种目的:1,整合下院的各个利益集团代表之间的冲突;2,为立法建言献策,引入专家意见;3,提高立法的困难程度,使之更加审慎。
上院要想获得公众的承认与尊重,至少要做到上面三条中的最后一条。上院必须削弱“选举制的独裁统治”。关于这一点,舆论并无分歧。然而,其他两个目标之间仍然有回旋的余地。从历史经验来看,上院代表的利益与下院并不一致,前者代表的是地方贵族的利益。这到了十九世纪末就变得非常荒谬,更不要说二十世纪。
要充分代表各种利益诉求,这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按照各种经济利益集团划分,来实行选举制。但是呢,这会导致整个体制屈从于几个大产业,不符合自由主义的原则。这个主张不可行。另一种方式是让上院代表联邦的各个州的利益。典型的例子的是美国。这在道理上说得通。但问题是,英国是一个小国,政府一直是中央集权。如果去学加拿大的省或者德国的联邦州那样,让各个地区充分独立,那将是人为的创制,缺乏真正的合法性。这种无端增添麻烦的制度也许只能在解决苏格兰问题时有用。
有鉴于此,国会上院的专家意见应该和下院不一样。正确的措施应该是增强国会成员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就像现在实行的这样,由上级甄选,而不是由民众选举选出来。这要比任何一种选举制产生出来的政治家都更有见识、更加成熟。
我们的一位读者,在思特(Sciteb)咨询公司工作尼古拉斯•比尔,去年六月向我们提出了一个简单的建议。他设想,半数的国会议员应该是独立的,另外一半由政党甄选。任命的议员将连任15年,不得替换。党派中立的议员将从一个候选人列表中选择他们的继任者。各大政党选择他们自己的候选人。
现在执政的联合政府提出了一个不同的方案。该方案是,80%的议员由选举产生,20%的议员指定担任。选举将以“比例代表制”为基础。政府关于上院改革的白皮书提出,上院要由选举主导:“在一个现代的民主国家,制定法律的人,应该由受法律管辖的人来选出。上院出色地完成了它的本职工作,但目前缺少民主威信。”然而,按照改革方案,上院将获得更大的民主合法性,但“执行的只能和现在一样。”
这一方案思路混乱。包含指定和选举这两种不同的代表形式,也就意味着不同的合法性来源,前者是才能,后者是选举。两者不能混起来。另外,改革后的上院议员能力将会下降,因为取而代之的将是一群追逐私利的政客,而不是具有出众才能和见识的政治家。最后,其合法性将与下院重合,上下两院的立法意见也将重叠,无法产生出不同意见。久而久之,上院将与下院雷同。
一旦政府提出的方案落实,英国未来的上院将与下院雷同,但却拿不出比下院议员更好的意见。这导致改革越改越差,立法程序困难加大,立法质量却没有提高。这种民主改革有什么意义呢?
任何上院体制的改革方案,都需要基于对设立上院宗旨的清醒认识。如果上院要成为审议立法的机构,那就应该保持任命制,努力筛选出最有才能的人。如果上院要成为一个选举制的议院机构,那么就要接受与下院平起平坐的地位,然后找到改善国家治理质量的渠道。但是,议院权力像现在这样之小,议员资格全凭选举,那么,在下院以外再设立一个这样的上院,真是毫无意义。简直是四不像,只会无谓地增加立法难度,降低立法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