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傻了,政府征地,你是斗不过的-?(别傻了系列之一)-兼答网友一缕灰惠

作者:路不平  于 2010-3-20 07:33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村内互动|已有41评论

一个朋友,10年前,在上州买了块地。不久,地方政府征地,要其中的7英亩盖高级住家。政府的补偿,还不到市价的一半。朋友听了另一些年轻朋友的劝告,不卖,认为政府的补偿不合理。

两三年官司打下来,还是输了。白费了上万律师费。

“Eminent Domain“ 是政府的法律武器。这一法律说,政府有权征用私有土地(Introducing the law by which the government can appropriate private property)。

我的朋友姓余,他买土地的原意是建庙。去了7英亩后,还有10多亩,包括一个湖。

他的结论是,你斗不过政府。因这关系到地方财政收入。

我的建议是,争取得到最高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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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41 个评论)

3 回复 史无前例 2010-3-20 07:56
请问是见土地庙吗?
回复 路不平 2010-3-20 08:00
史无前例: 请问是见土地庙吗?
土地庙?门缝里瞧人了
1 回复 史无前例 2010-3-20 08:01
路不平: 土地庙?门缝里瞧人了
那是建孔庙吗?
回复 路不平 2010-3-20 08:05
史无前例: 那是建孔庙吗?
佛堂
回复 ww_719 2010-3-20 08:08
路不平: 佛堂
3 回复 史无前例 2010-3-20 08:09
路不平: 佛堂
普度众生!
1 回复 路不平 2010-3-20 08:12
史无前例: 普度众生!
善举!
回复 一缕灰惠 2010-3-20 08:36
谢谢! 我想也是斗不过政府, 只希望可以赔到我们付出的费用, 就心满意足了。
回复 路不平 2010-3-20 08:44
一缕灰惠: 谢谢! 我想也是斗不过政府, 只希望可以赔到我们付出的费用, 就心满意足了。
实际上,律师作用不大。
1 回复 snortbsd 2010-3-20 09:41
well, if 政府征地 for public interests, of course, it would be almost impossible to win the case, unless you can overrule the definition of the public interests for the 征地 case.
3 回复 德州龙 2010-3-20 09:51
美国也有钉子户吧?!
1 回复 路不平 2010-3-20 09:58
德州龙: 美国也有钉子户吧?!
有也不起怪。不过,美国的生存大环境好,拼命去争斗的就不多了
2 回复 xqw63 2010-3-20 11:00
学习了
2 回复 來美六十年 2010-3-20 11:38
“爭取到最高補償”是上上策
1 回复 daomeidan 2010-3-20 13:28
路不平: 实际上,律师作用不大。
很多律师是混吃混合的,双赢都算你赚了。
3 回复 roaming 2010-3-20 15:26
学习了!
2 回复 homepeace 2010-3-20 15:44
加州也一样
3 回复 练精化气AAA 2010-3-20 18:48
7英亩盖高级住家  

应该是去盖社会房吧。 不然的话,没理由征私人的土地的。
1 回复 fressack 2010-3-20 19:05
1 回复 jrcj 2010-3-20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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