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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海内外媒体和各界关注的中国南京的一位副教授马尧海组织“换夫换妻案,”近日在南京秦淮区法院开庭审理。检方指控,二十二名多次参与换偶活动的男女犯有“聚众淫乱罪。”这也是近十年来该罪名首次出现在公开报道中,且是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参与者人数空前最多的一例。
又据报载,马尧海本人介绍,他参加过是十八次换妻活动,他做这个跟自身婚姻变故等有关:先后经过两次失败的婚姻,尤其是第二次离婚后,留给自己一大堆债务,这段经历还带给其“深深的伤疤和人性的扭曲。”
此案已在中国国内引发了不少人的不同观点和争论。此案也导致了马尧海辞去教职,如今生活困难,他还有一位患老年痴呆症的母亲同住。
前些年,中国著名学者李银河也就夫妻交换游戏发表了观点,大意是这“毕竟是少部分人,相互自愿,不妨害别人,也造成不了社会危害。”在此情况下,马晓海索性建起了自己的QQ群。建群之初,他给这个群立下两条群规:是群主不组织聚会(但后来实际上聚会多次是发生在他的居所);禁发淫秽图片。
前段时间,新闻公布了有关马尧海组织“换夫换妻案。”报道一出,笔者就开始留意此案。因为笔者多年前就研究过这一现象,并在后来的心理工作中,辅导过好一些有关人士。我是希望看到中国社会是在慢慢地接近人类的现代文明。结果看到的是这些男女近日还是以犯罪的名义被起诉了。
笔者第一次听到“换夫换妻”这一术语,是在一九九五年。那时我在美国读婚姻家庭心理研究的博士学位。一位美国教授,他是我认为是我一生中遇见的最优秀的教授之一,在研讨班里,给我们做了有关讲解并引导研究生们去做些有关的研究。有一段时间,我们专题研究“开放式婚姻。”而“换夫换妻”就是开放式婚姻中的一种类别。而“开放式婚姻”其中还有多种别的类别。
这里首先要解释一下,什么叫“开放式婚姻?”
先说男女交欢。那是因为外界因素,如男女取悦,引起内分泌的刺激,引起心理生理的变化,进而引起身体感官的交流,产生愉悦享受。这种心理学生物学上的意义,至恒古有生物以来,就应该有。只不过随着人的动物性和人类人性的演进,这种反应和体验应该变得更加细微精密了。那么,关于人类所谓的婚姻爱情呢?
在还不是很久远的人类游牧群居时代,是男女杂居交配,那时是不应该有现代人们理解意义上的婚姻爱情的。爱情的出现,应该是在约上万年前,随着农业社会的到来,耕种的需要,要求人们定居下来,加上耕种土地的范围和划分,家族和家庭逐步建立起来。男耕女织,小结构的家庭正式成为农业社会的基本单元而出现。为了确保耕种对家庭食物的供给和对孩子的长期哺养,对于家庭的保护和忠诚是被要求的。也就是说,小家庭这样的男女组合单元,是随着农业社会的到来和发展,而建立起来的。男女之间的婚姻爱情,也应该是在这个历史阶段上逐步出现的。
而如今,人类已经经过了工业社会,到了后工业社会,即日新月异的高科技社会。各种多元的观点、生活方式、不同的态度,都在产生。
还有,据美国专家们在一九九四年做的一次大型社会调查研究,报告说美国的第一次婚姻的离婚率为约51%,而第二次婚姻的离婚率为约38%。后来的许多研究文章,都引述这些数据。
那么,也就是说,无论人们是否赞同传统式婚姻,这种一夫一妻制的男女婚姻关系,是存在许多问题的,这点是人们共同认可的。一些专家们提出,在农业社会初期建立的以一夫一妻制为基础的男女关系、婚姻家庭模式,到了后工业社会和高科技社会,是不是这种关系模式本身,在结构上有没有值得探索、考虑和质疑的地方?当然,就我看到的研究资料,现实是,还没有人能提出更为高明的解决办法来。因为这里面涉及的心理、社会、法律、经济、卫生、健康、儿童抚养、教育、交流等许许多多方面的问题。
那么,从研究者的角度来看,认为所谓的“开放式婚姻,”实质上就是少数人对男女关系和组合方式的一种探索。而目前就对“开放式婚姻,”包括“换夫换妻,”要下个定论,可能还为时过早。人类在这方面的探索,还有很漫长的路要走。
我个人认为,至少,“换夫换妻”这种游戏,不应该是在犯罪的范围。但这也并不是说我们大家就可以去玩此游戏。我本人研究此现象多年,我有我的看法和对此的了解,知道真正去玩这种游戏的人还是极少数。
而要对是否犯罪的定义的前提是:对他人和社会造成伤害(如身体的创伤)和损失(如财产的破坏),或是有造成伤害和损失的企图(如想劫机劫校车),或是强制性迫害他人(如非法拘押他人)等。而“换夫换妻”这种游戏,不是强迫他人来进行的,参加者都是自愿的,也不对他人造成伤害。那么,它就不应该是在犯罪的范畴内。
要问的是:玩“换夫换妻游戏,”玩的是什么?玩一种改善婚姻状况的偏方?玩一种追求生活刺激的游戏?玩一种不同的性生活方面的状态?玩的是对不同异性的占有?玩的是对低下自信心的恢复?还是玩一种对现有婚姻道德的挑战?
我的基本看法是:玩夫妻交换游戏者,玩的就是刺激。玩的是打发空虚。玩的是对低下自尊心的一定程度的恢复。玩的是对不同异性的占有和好奇。这种以性为目的的俱乐部、网站、及私下组合,在欧美流行已久。这种“游戏”,目前已发展到一些有同样“爱好”的社会各阶层人员,聚会地点也主要由发起人随意确定。
可是,要提醒的是:玩家也要当心性病和艾滋病!有的人就是这样玩上的。这绝对不是耸人听闻。
至于这里面有没有道德问题。这将是一个更为复杂的问题。从传统的观念上来看,这里可能是有些道德的问题,因为它把男女之间要求的忠诚和专一打破了。有时还可能把信任打破。但这又不是属乱伦的范畴,因为当事人是理性的,是同意把性及自己的身体,用来作为交换的。也不伤害他人和社会。这是玩性兴奋和性刺激,而不是一味乱来交媾或卖淫。
同时,据我的了解,有些女性,是丈夫特想玩这种换夫换妻的游戏,自己勉强答应的,去同另一男子交媾。在这个层面上,是有道德的方面的问题,因为让人勉为其难。但这也不应该是属于犯罪的范畴。
我在西方研究婚姻家庭、男女关系,以及在这方面做有关的工作,二十年了。在做心理工作中,不同民族种族的人,玩换夫换妻游戏的男女,我都见过,谈过,给他们做过心理辅导和心理治疗。
我总的印象是:玩“换夫换妻游戏”的人,许多(至少大部分)都有一定的心理障碍,有的还有严重的精神问题。但是,这也不够成犯罪!其中大部分人,都有过失败的婚姻或失败的男女关系的历史。大部分人,自信心低下。相当一部分人,有焦虑症、强烈的不安全感、人格障碍、忧郁、心理创伤、人性的扭曲、以及其他方面的心理问题。
也就是说,应该让这些人去接受进行心理辅导和心理治疗,而不是把他们送上法庭和送进监狱。这在本质上是有巨大区别的。
正如我小的时候,在中国,看见判刑的布告上,同性恋的人,被以“伤害风化罪”或“流氓罪”而判刑,刑期可以到十年十五年。后来,到了八十年代,在许多有关学者和法律界人士的呼吁下,中国政府将同性恋是犯罪的条文,从法律上剔除了。从此同性恋不再是非法。这才是社会的进步和文明进展的标记。笔者希望能看到,也呼吁中国政府,将“换夫换妻”是犯罪的条文,从法律上剔除。笔者希望能进一步看到中国社会有更多的文明和进步。
另外,这里其实还有许多其他更大的、更深层次的问题,也不是一篇文章就能阐述清楚的。比如“心理连接”方面的问题。打个比方,不少女性,对与自己有过性关系的男人,都有一种心理上的连接和依恋。正如张爱玲所说:“通往女人的心是阴道。”心理连接和心理刻入,是巨大的研究专题,那是要写专题论文或书才能阐述清楚的,这里也就省略不多谈了。
总而言之,换夫换妻换来的,是一时的性快感,而不是真正的人生快乐,还有的可能是挥之不去的噩梦。它可能还会引发的是人们在空虚中对于奢乱生活的窥视和发泄、享受的欲望,以及对于婚姻家庭破坏这一伦理底线的触底。不少玩玩“换夫换妻游戏”的人,到头来玩掉了自己的婚姻家庭。自己,对方玩伴,配偶,孩子,都可能被玩掉和受到心理情感上的伤害。所以,还是不玩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