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换夫换妻案”——呼吁中国政府,将“换夫换妻”是犯罪的条文废除 ZT

作者:naturelover  于 2010-8-18 02:05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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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海内外媒体和各界关注的中国南京的一位副教授马尧海组织“换夫换妻案,”近日在南京秦淮区法院开庭审理。检方指控,二十二名多次参与换偶活动的男女犯有“聚众淫乱罪。”这也是近十年来该罪名首次出现在公开报道中,且是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参与者人数空前最多的一例。

又据报载,马尧海本人介绍,他参加过是十八次换妻活动,他做这个跟自身婚姻变故等有关:先后经过两次失败的婚姻,尤其是第二次离婚后,留给自己一大堆债务,这段经历还带给其“深深的伤疤和人性的扭曲。”

此案已在中国国内引发了不少人的不同观点和争论。此案也导致了马尧海辞去教职,如今生活困难,他还有一位患老年痴呆症的母亲同住。

前些年,中国著名学者李银河也就夫妻交换游戏发表了观点,大意是这“毕竟是少部分人,相互自愿,不妨害别人,也造成不了社会危害。”在此情况下,马晓海索性建起了自己的QQ群。建群之初,他给这个群立下两条群规:是群主不组织聚会(但后来实际上聚会多次是发生在他的居所);禁发淫秽图片。

前段时间,新闻公布了有关马尧海组织“换夫换妻案。”报道一出,笔者就开始留意此案。因为笔者多年前就研究过这一现象,并在后来的心理工作中,辅导过好一些有关人士。我是希望看到中国社会是在慢慢地接近人类的现代文明。结果看到的是这些男女近日还是以犯罪的名义被起诉了。

笔者第一次听到“换夫换妻”这一术语,是在一九九五年。那时我在美国读婚姻家庭心理研究的博士学位。一位美国教授,他是我认为是我一生中遇见的最优秀的教授之一,在研讨班里,给我们做了有关讲解并引导研究生们去做些有关的研究。有一段时间,我们专题研究“开放式婚姻。”而“换夫换妻”就是开放式婚姻中的一种类别。而“开放式婚姻”其中还有多种别的类别。

这里首先要解释一下,什么叫“开放式婚姻?”

先说男女交欢。那是因为外界因素,如男女取悦,引起内分泌的刺激,引起心理生理的变化,进而引起身体感官的交流,产生愉悦享受。这种心理学生物学上的意义,至恒古有生物以来,就应该有。只不过随着人的动物性和人类人性的演进,这种反应和体验应该变得更加细微精密了。那么,关于人类所谓的婚姻爱情呢?

在还不是很久远的人类游牧群居时代,是男女杂居交配,那时是不应该有现代人们理解意义上的婚姻爱情的。爱情的出现,应该是在约上万年前,随着农业社会的到来,耕种的需要,要求人们定居下来,加上耕种土地的范围和划分,家族和家庭逐步建立起来。男耕女织,小结构的家庭正式成为农业社会的基本单元而出现。为了确保耕种对家庭食物的供给和对孩子的长期哺养,对于家庭的保护和忠诚是被要求的。也就是说,小家庭这样的男女组合单元,是随着农业社会的到来和发展,而建立起来的。男女之间的婚姻爱情,也应该是在这个历史阶段上逐步出现的。

而如今,人类已经经过了工业社会,到了后工业社会,即日新月异的高科技社会。各种多元的观点、生活方式、不同的态度,都在产生。

还有,据美国专家们在一九九四年做的一次大型社会调查研究,报告说美国的第一次婚姻的离婚率为约51%,而第二次婚姻的离婚率为约38%。后来的许多研究文章,都引述这些数据。

那么,也就是说,无论人们是否赞同传统式婚姻,这种一夫一妻制的男女婚姻关系,是存在许多问题的,这点是人们共同认可的。一些专家们提出,在农业社会初期建立的以一夫一妻制为基础的男女关系、婚姻家庭模式,到了后工业社会和高科技社会,是不是这种关系模式本身,在结构上有没有值得探索、考虑和质疑的地方?当然,就我看到的研究资料,现实是,还没有人能提出更为高明的解决办法来。因为这里面涉及的心理、社会、法律、经济、卫生、健康、儿童抚养、教育、交流等许许多多方面的问题。

那么,从研究者的角度来看,认为所谓的“开放式婚姻,”实质上就是少数人对男女关系和组合方式的一种探索。而目前就对“开放式婚姻,”包括“换夫换妻,”要下个定论,可能还为时过早。人类在这方面的探索,还有很漫长的路要走。

我个人认为,至少,“换夫换妻”这种游戏,不应该是在犯罪的范围。但这也并不是说我们大家就可以去玩此游戏。我本人研究此现象多年,我有我的看法和对此的了解,知道真正去玩这种游戏的人还是极少数。

而要对是否犯罪的定义的前提是:对他人和社会造成伤害(如身体的创伤)和损失(如财产的破坏),或是有造成伤害和损失的企图(如想劫机劫校车),或是强制性迫害他人(如非法拘押他人)等。而“换夫换妻”这种游戏,不是强迫他人来进行的,参加者都是自愿的,也不对他人造成伤害。那么,它就不应该是在犯罪的范畴内。

要问的是:玩“换夫换妻游戏,”玩的是什么?玩一种改善婚姻状况的偏方?玩一种追求生活刺激的游戏?玩一种不同的性生活方面的状态?玩的是对不同异性的占有?玩的是对低下自信心的恢复?还是玩一种对现有婚姻道德的挑战?

我的基本看法是:玩夫妻交换游戏者,玩的就是刺激。玩的是打发空虚。玩的是对低下自尊心的一定程度的恢复。玩的是对不同异性的占有和好奇。这种以性为目的的俱乐部、网站、及私下组合,在欧美流行已久。这种“游戏”,目前已发展到一些有同样“爱好”的社会各阶层人员,聚会地点也主要由发起人随意确定。

可是,要提醒的是:玩家也要当心性病和艾滋病!有的人就是这样玩上的。这绝对不是耸人听闻。

至于这里面有没有道德问题。这将是一个更为复杂的问题。从传统的观念上来看,这里可能是有些道德的问题,因为它把男女之间要求的忠诚和专一打破了。有时还可能把信任打破。但这又不是属乱伦的范畴,因为当事人是理性的,是同意把性及自己的身体,用来作为交换的。也不伤害他人和社会。这是玩性兴奋和性刺激,而不是一味乱来交媾或卖淫。

同时,据我的了解,有些女性,是丈夫特想玩这种换夫换妻的游戏,自己勉强答应的,去同另一男子交媾。在这个层面上,是有道德的方面的问题,因为让人勉为其难。但这也不应该是属于犯罪的范畴。

我在西方研究婚姻家庭、男女关系,以及在这方面做有关的工作,二十年了。在做心理工作中,不同民族种族的人,玩换夫换妻游戏的男女,我都见过,谈过,给他们做过心理辅导和心理治疗。

我总的印象是:玩“换夫换妻游戏”的人,许多(至少大部分)都有一定的心理障碍,有的还有严重的精神问题。但是,这也不够成犯罪!其中大部分人,都有过失败的婚姻或失败的男女关系的历史。大部分人,自信心低下。相当一部分人,有焦虑症、强烈的不安全感、人格障碍、忧郁、心理创伤、人性的扭曲、以及其他方面的心理问题。

也就是说,应该让这些人去接受进行心理辅导和心理治疗,而不是把他们送上法庭和送进监狱。这在本质上是有巨大区别的。

正如我小的时候,在中国,看见判刑的布告上,同性恋的人,被以“伤害风化罪”或“流氓罪”而判刑,刑期可以到十年十五年。后来,到了八十年代,在许多有关学者和法律界人士的呼吁下,中国政府将同性恋是犯罪的条文,从法律上剔除了。从此同性恋不再是非法。这才是社会的进步和文明进展的标记。笔者希望能看到,也呼吁中国政府,将“换夫换妻”是犯罪的条文,从法律上剔除。笔者希望能进一步看到中国社会有更多的文明和进步。

另外,这里其实还有许多其他更大的、更深层次的问题,也不是一篇文章就能阐述清楚的。比如“心理连接”方面的问题。打个比方,不少女性,对与自己有过性关系的男人,都有一种心理上的连接和依恋。正如张爱玲所说:“通往女人的心是阴道。”心理连接和心理刻入,是巨大的研究专题,那是要写专题论文或书才能阐述清楚的,这里也就省略不多谈了。

总而言之,换夫换妻换来的,是一时的性快感,而不是真正的人生快乐,还有的可能是挥之不去的噩梦。它可能还会引发的是人们在空虚中对于奢乱生活的窥视和发泄、享受的欲望,以及对于婚姻家庭破坏这一伦理底线的触底。不少玩玩“换夫换妻游戏”的人,到头来玩掉了自己的婚姻家庭。自己,对方玩伴,配偶,孩子,都可能被玩掉和受到心理情感上的伤害。所以,还是不玩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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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9 个评论)

2 回复 RNSandi 2010-8-18 02:11
Freaking idiotic!
回复 shaitthis 2010-8-18 02:20
强!
2 回复 8288 2010-8-18 03:06
小二小三都没入罪此罪又从何而来.恐怕是欲加之罪吧
1 回复 JEFFSON 2010-8-18 03:11
还是爱自己要紧,
是爱自己的感情,
还是青春年华和性?
1 回复 高博 2010-8-18 04:36
同意LZ的看法,玩这种游戏的人是心理变态,但没有犯法,也不值得提倡,因为这很不健康。真正有质量的性爱,必须是同自己喜欢的人,在心灵上的交流之后再发生和完成肉体上的交流,那才使爱达到了高潮,双方才得到了刺激和满足。
回复 人权是非 2010-8-18 04:48
文章分析的及对.
换夫换妻何罪之有?
吃的太饱的人才搞换夫换妻.吃的太饱的警察才把换夫换妻立案. 吃的太饱的检察官才起诉换夫换妻案.吃的太饱的法官才判换夫换妻有罪.
换夫换妻的人多有心理毛病而已.
1 回复 snortbsd 2010-8-18 05:39
well, i would join the club though i am not married....
2 回复 felix2005200 2010-8-18 06:01
此文写得有深度!谢谢分享!中国还没有发展到重视心理辅导和心理治疗的阶段。这个特殊群体是有些各色,但加罪于他们又过严了一些!
1 回复 oldgunner69 2010-8-18 07:31
人权是非: 文章分析的及对.
换夫换妻何罪之有?
吃的太饱的人才搞换夫换妻.吃的太饱的警察才把换夫换妻立案. 吃的太饱的检察官才起诉换夫换妻案.吃的太饱的法官才判换夫换妻
1 回复 yulinw 2010-8-18 08:45
felix2005200: 此文写得有深度!谢谢分享!中国还没有发展到重视心理辅导和心理治疗的阶段。这个特殊群体是有些各色,但加罪于他们又过严了一些!
同意~~
1 回复 light12 2010-8-18 09:03
高博: 同意LZ的看法,玩这种游戏的人是心理变态,但没有犯法,也不值得提倡,因为这很不健康。真正有质量的性爱,必须是同自己喜欢的人,在心灵上的交流之后再发生和完
变态看常态亦是变态,都不好说。
2 回复 sj5820 2010-8-18 10:11
这篇文章写了很多字,但是。。。写出来的意义却很少。写来写去就是“不可说”还有“我做过很多研究。”最后,结论就是换夫换妻没有罪,但是也不可提倡。 难度说些真话就那么难吗?
1 回复 wazhh 2010-8-18 12:26
有罪就是有罪啦,支持判罪
1 回复 在美一方 2010-8-18 12:36
马某给判的是聚众淫乱罪吧?中国刑法本就没有换夫换妻罪,取消啥呢?
1 回复 shanbeidaoqing 2010-8-18 14:59
以后的孩子都成了试管胚胎了。就不存在影响家庭了。
当HIV也不再是什么不可抑制的病毒时,健康因素也就不在是约束了。
赤条条兮,来去无牵挂。会有那一天。
2 回复 naturelover 2010-8-18 22:36
在美一方: 马某给判的是聚众淫乱罪吧?中国刑法本就没有换夫换妻罪,取消啥呢?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2 回复 老阿姨 2010-8-18 22:54
felix2005200: 此文写得有深度!谢谢分享!中国还没有发展到重视心理辅导和心理治疗的阶段。这个特殊群体是有些各色,但加罪于他们又过严了一些!
1 回复 在美一方 2010-8-18 23:12
naturelover: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私下换偶确实没什么犯罪,但是我觉得范围还是要用一定的法律条文来控制在不危害社会这个大前提下。比如说,多少人以上一起进行性活动算聚众淫乱应该有一个把握,要不然,以换偶无罪的保护伞之下,真正的聚众淫乱就会难以收拾。
回复 我们的元首 2012-1-16 01:56
妹妹研究的广泛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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