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的收入差别是20%

作者:qwxqwsean  于 2014-4-19 03:46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政经军事|已有1评论

在正常工作条件下, 同事之间的工作效率一般最多相差20%,好比两个同事的日常工作是每天八个小时走路, 一个人的速度是5公里每小时, 每天走40公里, 另一个人的速度是6公里每小时,每天走48公里。那么假设的合理的计件收入是一个人40元每天, 另一个人是48元每天。 当然这是指正常情况,两人都有相似的工作经验, 所用的工具设备相同, 并且没有发生怠工罢工。

 

现在在收入方面的管理上的问题是两个, 一是过于平均,同事之间本来有20%的工作效率的差别, 但同事的收入相同。  一是收入差别过大,在同一个公司里, 有人没怎么干活, 月薪一万, 有人干了很多的活, 月薪一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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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 个评论)

回复 qwxqwsean 2014-4-20 03:21
爱因斯坦的工作成果是比一般人大无数倍,爱因斯坦的收入是否应该比平常人高无数倍值得讨论, 但别的人如果不是那块料, 也没做什么可衡量的贡献的话, 不要自比爱因斯坦, 那谁年收入几十万, 但一年到头没做一件实事, 居然也自比为爱因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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